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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研究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现状并对其进行分析,对当前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如何传承发展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云南 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项目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7(b)-0210-01
1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现状分析
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云南省就有54个,其中有15个是特有的少数民族(彝族、白族、傣族、纳西族、佤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景颇族、怒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目前整理出在云南省流传的、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多达300项,而云南省特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就有236项。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种类繁多、运动形式多种多样,广泛的分布在云南各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每个项目都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这些项目可以分为:对抗性项目(如:白族的赛龙舟、佤族的藤球等)、技巧性项目(如:傈僳族的爬刀杆、基诺族的踩高跷等)、娱乐性项目(如:傣族的泼水、拉祜族的打陀螺等)、力量性项目(如:普米族的摔跤、景颇族的顶杠等),无论哪个项目并没有完全与劳动、生产、生活分离,都具有强身健体、锻炼意志的显著功效,大多是全民健身活动中灵活多样、便于选用的体育项目。而且项目的多样性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许多项目在开展的过程中可以不受参与者的年龄、体质、性别等的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具体身体状况等进行选择并参与其中。因此,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能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来。
然而,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状况参差不齐,纳西族的“东巴跳”、白族的“霸王鞭”、傣族的“象脚鼓对踢”等传统体育项目因宗教、旅游、地理等因素使其知名度较高,发展传承的比较好。而基诺族的“跳嘎”、怒族的“怒球”等多数传统体育项目面临着传承发展的困难,像此类传承发展困难的项目有的得不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很好的支持;有的未形成为民族传统,区域性的自发传承状态。但造成传承困难最大的因素就是与现代体育文化产生的矛盾,云南省多民族文化的交融一方面为繁荣地区文化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本民族的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当今的现代体育文化作为主流体育文化与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剧烈的文化冲突,也给云南特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困难。
2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的对策
2.1 加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建立科学理论体系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云南民族优秀文化的珍宝,必须充分认识到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要保护好、利用好,给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应有的地位。应以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对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研究大力开展多部门、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加强对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历史渊源、宗教信仰、文化内涵、功能价值、训练方法以及比赛规则等逐步建立起科学理论体系,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与发展打好基础,使这些珍贵的资源转化为现实的财富,促进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向着科学化、现代化、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2 合理改造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促进与区域内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的融合发展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多,内容丰富,对于一些落后的、带有迷信色彩的活动的项目应给予科学合理的改造;对于优秀的传统项目,特别是那些既体现民族特性,又容竞技性、健身性、娱乐性、教育性于一体的项目,应积极的推广发展。这些项目来源于民间,群众基础广泛,易于推广普及;参与性强,竞技性弱,且不受场地器材及性别的限制,易于开展;很容易使其融入区域内学校开展“阳光体育”以及全民健身活动之中。如:白族的霸王鞭舞、拉祜族的芦笙舞、哈尼族的扇子舞、傣族的竹竿舞等民族体育舞蹈开始进入学校的课间操以及课余时间体育锻炼的其中项目、进入城市中广场上的健身行列中。学校是体育的摇篮,学生是体育项目推广的载体。今后,还可以把打陀螺、踩高跷等传统项目选择性的引入到学校体育教育中来,让学生更多的了解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随时随地的进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这样就便于向大众推广,使之成为全面健身的重要方法与手段,还能使少数民族学生倍感亲切,并增强民族的自尊感与自信心。云南的体育院校则应把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科目融入体育工作者的培养课程中,让这些工作者有机会学习和掌握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使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后继有人。
2.3 政府部门大力扶持,结合云南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积极建设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云南是民族文化旅游大省,把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那么不仅让云南的民族文化旅游的资源越来越多,促进旅游业为支柱产业,而且有助于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弘扬民族精神,加快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实现经济腾飞。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多、分布广,任何民间的组织和个人都无法承担起传承和发展的重任,只有政府部门能够做到。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劳作之余的娱乐简单易学,游人很快就能掌握并参与其中,让游人在欢娱中得到美的享受和体质的增强,而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能让游人了解各民族风俗、宗教、文化等。例如云南丽江、大理、西双版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较好的地方,政府部门起到了主导的作用,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因此,云南各少数民族聚居当地的政府部门应依托现有的风景名胜地、民族节日部署开发地方性、民族性的民族体育旅游项目,形成突出的旅游优势和吸引力。可以安排资金,实施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项目,如:建立民族体育舞蹈团队;建设民族体育活动的场所;开展民族体育的培训及比赛;开办民族体育器械、服饰的生产厂等。这些都是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的迫切需要。
参考文献
[1] 霍红.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现在与走向[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
[2] 赖云华.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可持续发展研究[J].昆明大学学报,2008.
[3] 明庆忠,刘坚,王德义.云南民族体育旅游产业化研究[J].社会科学家,1998.
关键词:云南 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项目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7(b)-0210-01
1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现状分析
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云南省就有54个,其中有15个是特有的少数民族(彝族、白族、傣族、纳西族、佤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景颇族、怒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目前整理出在云南省流传的、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多达300项,而云南省特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就有236项。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种类繁多、运动形式多种多样,广泛的分布在云南各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每个项目都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这些项目可以分为:对抗性项目(如:白族的赛龙舟、佤族的藤球等)、技巧性项目(如:傈僳族的爬刀杆、基诺族的踩高跷等)、娱乐性项目(如:傣族的泼水、拉祜族的打陀螺等)、力量性项目(如:普米族的摔跤、景颇族的顶杠等),无论哪个项目并没有完全与劳动、生产、生活分离,都具有强身健体、锻炼意志的显著功效,大多是全民健身活动中灵活多样、便于选用的体育项目。而且项目的多样性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许多项目在开展的过程中可以不受参与者的年龄、体质、性别等的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具体身体状况等进行选择并参与其中。因此,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能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来。
然而,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状况参差不齐,纳西族的“东巴跳”、白族的“霸王鞭”、傣族的“象脚鼓对踢”等传统体育项目因宗教、旅游、地理等因素使其知名度较高,发展传承的比较好。而基诺族的“跳嘎”、怒族的“怒球”等多数传统体育项目面临着传承发展的困难,像此类传承发展困难的项目有的得不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很好的支持;有的未形成为民族传统,区域性的自发传承状态。但造成传承困难最大的因素就是与现代体育文化产生的矛盾,云南省多民族文化的交融一方面为繁荣地区文化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本民族的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当今的现代体育文化作为主流体育文化与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剧烈的文化冲突,也给云南特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困难。
2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的对策
2.1 加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建立科学理论体系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云南民族优秀文化的珍宝,必须充分认识到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要保护好、利用好,给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应有的地位。应以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对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研究大力开展多部门、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加强对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历史渊源、宗教信仰、文化内涵、功能价值、训练方法以及比赛规则等逐步建立起科学理论体系,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与发展打好基础,使这些珍贵的资源转化为现实的财富,促进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向着科学化、现代化、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2 合理改造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促进与区域内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的融合发展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多,内容丰富,对于一些落后的、带有迷信色彩的活动的项目应给予科学合理的改造;对于优秀的传统项目,特别是那些既体现民族特性,又容竞技性、健身性、娱乐性、教育性于一体的项目,应积极的推广发展。这些项目来源于民间,群众基础广泛,易于推广普及;参与性强,竞技性弱,且不受场地器材及性别的限制,易于开展;很容易使其融入区域内学校开展“阳光体育”以及全民健身活动之中。如:白族的霸王鞭舞、拉祜族的芦笙舞、哈尼族的扇子舞、傣族的竹竿舞等民族体育舞蹈开始进入学校的课间操以及课余时间体育锻炼的其中项目、进入城市中广场上的健身行列中。学校是体育的摇篮,学生是体育项目推广的载体。今后,还可以把打陀螺、踩高跷等传统项目选择性的引入到学校体育教育中来,让学生更多的了解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随时随地的进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这样就便于向大众推广,使之成为全面健身的重要方法与手段,还能使少数民族学生倍感亲切,并增强民族的自尊感与自信心。云南的体育院校则应把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科目融入体育工作者的培养课程中,让这些工作者有机会学习和掌握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使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后继有人。
2.3 政府部门大力扶持,结合云南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积极建设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云南是民族文化旅游大省,把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那么不仅让云南的民族文化旅游的资源越来越多,促进旅游业为支柱产业,而且有助于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弘扬民族精神,加快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实现经济腾飞。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多、分布广,任何民间的组织和个人都无法承担起传承和发展的重任,只有政府部门能够做到。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劳作之余的娱乐简单易学,游人很快就能掌握并参与其中,让游人在欢娱中得到美的享受和体质的增强,而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能让游人了解各民族风俗、宗教、文化等。例如云南丽江、大理、西双版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较好的地方,政府部门起到了主导的作用,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因此,云南各少数民族聚居当地的政府部门应依托现有的风景名胜地、民族节日部署开发地方性、民族性的民族体育旅游项目,形成突出的旅游优势和吸引力。可以安排资金,实施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项目,如:建立民族体育舞蹈团队;建设民族体育活动的场所;开展民族体育的培训及比赛;开办民族体育器械、服饰的生产厂等。这些都是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的迫切需要。
参考文献
[1] 霍红.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现在与走向[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
[2] 赖云华.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可持续发展研究[J].昆明大学学报,2008.
[3] 明庆忠,刘坚,王德义.云南民族体育旅游产业化研究[J].社会科学家,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