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英雄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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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 满江红
  现在由我来讲述我姥爷的故事,真他妈有点操蛋。打我记事起,我姥爷就顽固地沉湎于高血压后遗症的状态,口歪眼斜,面部神经抽搐,到哪儿都携带一张小板凳,包括拉屎在内的所有运动,都在这张小凳儿上完成。一直到几年后他去世,他没跟我说过一句囫囵话。我们家所有人都是猜谜高手,通过与我姥爷对话,熟悉了大部分隐喻和暗示的技巧。这让我们觉得修辞学其实是一门特别朴素的学问。
  在这种情况下,我和我姥爷谈不上有多深厚的情谊。你想啊,我是多么健全的一孩子,正值上蹿下跳的年纪,怎么可能跟一身残志坚的老家伙(尽管令人尊敬)谈理想、谈人生呢?我们基本上不交谈,但有时候我也凭眼神交流,给他递个牙刷什么的。在递牙刷这方面,他比较信任我,而不相信我舅妈。他不止一次地指控我舅妈偷偷使用他的牙刷清洁她的口腔。任何一个智力健全的人都不可能相信,一位有洁癖的年轻女性,会盗用一个口涎不断的老头的牙具。但我“相信”。我答应我姥爷,只要我在家,就绝不给我舅妈提供这个龌龊的机会。我姥爷欣然点头,哈喇子流了一围嘴儿。
  这就是我们全部的交情。所以当我姥姥提出让我给姥爷写回忆录的时候,我差点没撞墙。我说我对姥爷完全没有印象,虽然我是中文系毕业的,但不代表我的文笔好到可以无中生有的地步。我姥姥说:“怎么是无中生有呢?俺有料儿哇。”说着她郑重地抖搂开一件包袱皮儿,里头是厚厚一沓手稿。
  “这,就这,”我姥姥说,“都是老头儿没走之前写的。俺还真就稀奇,怎么他在世那会儿,俺从没见他写过这些东西?”姥姥唏嘘地摇着一头如银白发,若有所思。
  姥姥高寿,今年整九十了,二十年前姥爷去世时她给他净的身。那时她一边给他擦洗,一边叨咕:“去了好,那边没人嫌你……等着啊,要不了多少时候,俺就随你去了。”好么,姥爷在那边一等二十年,可把这头的姥姥给急坏了:“哎哟,这把老骨头,朽了朽了,怎么还越活越来劲了?”我妈板着脸劝她:“您这话可怎么个说法?我们做儿女的,谁受得起?”姥姥就不言语了,自个儿跟自个儿生闷气。这么着一整天,家里气氛都很肃杀,为了一个跟死人讲诚信的问题,活人都觉得不太开心,特别让人别扭。
  那一包袱皮儿的手稿,是今年搬家时从箱子底儿抄出来的。老城區拆迁,几十年的房子没法住了,该搬的搬,该扔的扔,轮到这只当初给姥姥作陪嫁的樟木箱子时,就发现了这沓活宝贝。
  “看来老头儿不糊涂。”姥姥说,“他一早就想着要把这辈子的事儿都写下来,人没了,想头还在。”
  我说姥爷还有这精英意识?在世的时候也不觉得他比别人家的老头精明强悍哪。我妈顺手抄起一沓稿子对着我脑袋敲过来:“你个熊孩子,叫你写你就写,还敢埋汰你姥爷?”
  就这样,我在强权下屈服了。
  说实话,我在单位天天替人写材料,码字儿那是我的强项。想当初我从一所非著名大学的中文系毕业,过五关斩六将进入现在这家宜居家、宜养老的著名国企,凭的就是一手锦绣文章。各类文体,信手拈来,尤其擅长小说和总结报告。当然我们单位不需要我写小说,我也不靠写小说吃饭,就是玩儿,赚个点击量。我姥姥和我妈让我写回忆录,我觉得这个可以写,但是得按照我的法儿写。具体来说,我是这么策划我姥爷的……
  首先申明一下我的创作方法,我觉得这部巨著不完全是现实主义的,理想、浪漫、激情、精虫上脑什么的,这些都得有。审美趣味方面么,就我本人而言,近乎变态地喜欢流氓,甚至可以说是崇拜。怎么说呢?呃,我喜欢刘邦和朱元璋,顶不济也得是杜月笙那号的,也就是大流氓;不喜欢项羽、岳飞、关老二,我觉得他们都特矫情,不老实做人。要是纯粹只做学术探讨,而不涉及伦理判断的话,我甚至不讨厌希特勒和林彪,说实话那厮的一生才够嗨。好,这个大前提定下来之后,我姥爷的形象基本上就有了——我觉得,起码,他得有这样一句经得起玩味和推敲、深度直插地心的墓志铭:
  这里长眠着一位伟大的流氓,他曾经在江湖上坐船练习水上漂。
  翻开我姥爷的手稿,旁的咱先不说,能读下去就是挺费脑筋的一事儿。老爷子写的是繁体字,花哨,绕乎,又是行草,写到高兴处凤舞九天。搁他那儿是书写流畅,我跟这儿费劲扒拉,眼睛本来就小,看完三两页基本就成一对王八绿豆了。
  我姥爷没经过中文系的系统训练,行文絮叨,东拉西扯,言不及义,有时候半天说不明白一事儿,我他妈心里急得一蹿一蹿的,又不好质询他老人家。也有好处,长见识,知道咱祖上有绝活儿。最不济的,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太,那也是方圆百里声名显赫,专以跳大神为能事。不说系出名门,那家世背景,一般人还真就攀比不上。我爸说他跟我妈搞对象那会儿,地方上就老给他们部队写揭发材料,说张智勇的相好是流亡大地主的女儿,所以必须勒令张智勇立即退伍,把他这种思想意识薄弱、受不了资产阶级美女蛇诱惑的年轻人放到祖国最优秀的空降部队去,这是极其危险的。我觉得写材料的那家伙一定是脑袋让驴踢过,地主阶级比资产阶级落后整整一个意识形态哪,我妈怎么可能既是大地主的女儿,又是资产阶级美女蛇呢?这段儿姑且放下不论,我爸有时候说话也有点儿不靠谱,尤其是喝了两盅之后。我记得他给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是一晚上,皓月当空,他的兴头和天上炫白的月亮一样,挂得老高。我爸爸一面吱溜吱溜地以酒涮肠,一面跟我谆谆絮叨:“儿子我跟你说,人这一辈子呀!你他妈再强,也强不过一个‘命’字儿……”我觉得他关于命运的悲观主义认识论跟我阳光灿烂的人生观距离实在过于遥远,所以听着直犯瞌睡,听过也就忘了。这会儿看我姥爷白纸黑字,墨迹淋漓的文字杂树生花,而人生以一种奇异的形式群莺乱舞,不知为什么,犹如一记猛锤砸在脑袋瓜子上,我豁然开朗。
  我姥爷姓刘,文刀刘,文化的“文”字儿旁边搁一把“刀”。有点儿意思吧?凡姓这个的,都他妈彩头特别好,文武双全哪,这是打根儿里传下来的无形资产。不比我爸爸,大号张智勇,足见爷爷奶奶对他寄予了殷殷厚望。可惜他这个“智勇双全”是后来硬给安上的,不免有“水货”之嫌。经过我的严格测算,他身上“智”和“勇”的实际比例约为1?誜99。这让我特别泄气,你想啊,摊上这么一智力水平的爸爸,儿子能捞得着好吗?幸而后来看到某言之凿凿的理论,说儿子的智商有八成是遗传妈妈的,我忐忑的心情这才逐渐平复下来。   我姥爷上头有两个姐姐,排到他这儿,诨名也好取,刘三。姥爷刘三的祖父是个好面子的人,他爹单传他,他又单传他儿子,到了我姥爷这辈儿,儿媳妇努了两把力都是丫头,可把他急得上吊。还好,我姥爷一出世,他就再舍不得悬梁了。祖父把刘三捧在手心里,幸福的泪花化雨倾盆,他用油渍斑斑的衣袖揩了揩因激动而抽搐的眼睑,埋下头去深深亲吻了那枚蚕蛹般安谧沉睡的小鸡鸡。后来刘三就在这几乎是垄断性的幸福中茁壮成长起来。特别是刘三学字儿以后,祖父高兴坏了,拈着铜板跟刘三求字儿。祖父说,你给写个“爷”字儿,俩铜板。刘三直摇头,说,仨。祖父一听乐了,笑得老脸开成一朵菊花,逢人就说刘三聪明。
  祖父原是个跑江湖的。起初身上撂一褡裢,两头装药材,走一路吆喝一路,一趟下来,基本上这个月的吃喝用度就都有了。药材普通,冰片薄荷雏菊决明子,诸如此类。可卖得不普通,老刘家有绝活儿,几样搁一块儿,钵钵里捣鼓捣鼓,就是一帖神奇的眼药膏子。不说包治百病,包治眼病是肯定的,老刘家就敢打这个保票,瞎子给你治成透视眼。这还了得?方圆百里,都晓得老刘家的眼药膏子。就是再远的,千里迢迢托人来买也是有的。再往后,不用走街串巷了,家门口支个摊子,客源十分稳定。大客户也有,一买都是论匣论筐,贩回去,说老刘家的是个品牌。好家伙,这老刘家还不富得流油?有了钱就买房置地雇帮手;再买房,再置地,再雇帮手;再三买房,再三置地,再三雇帮手……雪球越滚越大,规模简直达到了吓人的地步,到后来做生意倒成了副业,主业是做大地主。多么感人的白手起家的励志故事啊,搁现在,那就是李嘉诚哪。
  因有了钱,身份地位也都解决了,老刘家跟乡长、县参议员什么的走动都挺亲近。我估计那时候刘三在乡里镇上都是横着走,很明显的一个例子是,他经常跑到乡公所去玩儿。玩也不玩别的,单玩大门口站岗的乡丁手里的枪。这孩子打小什么都不缺,就稀罕这玩意儿。结果有那么一天,枪在刘三手里玩出了铳,上膛的子弹以完美的弧度迅雷不及掩耳地射向空中,最终着落在半里地外正在干活的菜农王二的脑袋上。王二当场嗝屁。
  这事儿对姥爷触动挺大。姥爷在手稿上写道,王二死后,他祖父出面摆平了这件事儿,但他心里总搁不下那粒無知的子弹。于是一个秋日的午后,他立在院子里一棵被雷劈掉半拉身子的老银杏树下面,郑重其事地向年事已高的祖父告别。
  年迈的老地主闻言,颤巍巍地从那把油沁沁的竹躺椅上站起来。
  “三儿,这就走?”知道拦不住这奇倔的孙儿,祖父伤感地眨巴眨巴眼睛。
  “嗯哪,就走。”刘三点点头,伸手把肩侧的包袱卷子往上撸撸。包袱卷子不听话,老是往下出溜,刘三知道这种向下的惰性有多么厉害,尤其经不起时间的沉淀,所以干脆一扭头,“您老……保重。”长身大步地已经跨出院门去。
  他的脑袋有点发沉,不知怎么劝慰身后那个悲伤的老人。他不敢回头,怕见着这样一幅画面——上了年岁的银杏树撑开一片金黄的冠盖,树下,午后的阳光正发出耀眼的光芒,这针尖样的光芒刺得祖父直流泪,一阵风过,刷刷地响,浑浊的老泪很快填满了祖父颊上密密麻麻的沟壑。此去是个极大的变数,家国正值多事之秋,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着落在何方。但是,他必须走出去,走出去才能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颗永不消失的子弹萦绕在他的每一个梦境里,梦里的子弹盘桓蹀躞,但无论他朝哪个方向躲去,它都执拗地悬在他的脑袋上方,如一只灼人的眼。
  说到这儿我真正来了精神,因为我惊喜地发现姥爷刘三做出了一个绝对重口味的选择。后来当他唱着他们军校的校歌“怒潮澎湃,党旗飞舞,这是革命的黄埔……”跋涉在白骨成行的雨季丛林和浮尸拍岸的怒江之滨时,不知是否意识到杀人的痛感和杀人的快感一样,让人终身难忘。
  1942年的春天,北风尚劲烈地呼啸在南中国的大地上,然而我姥爷刘三的一腔热情正以井喷之势在初生的太阳下呼之欲出。是的,在沿途民众的热烈欢呼声中,中国第五军第200师的将士们登上战车,一路向西进发,踏上了缅甸的土地。如果你能够穿越历史的重幛,就有可能在这些为国出征的壮士行列中,惊鸿一瞥地看到我姥爷刘三的身影。说老实话,这几年远征军的题材被炒得挺滥,杜聿明戴安澜孙立人,这个那个的,说是“热点”都含蓄了,“中国远征军”几乎从前些年的默默无闻摇身一变成为一门显学。特别是戴安澜和他的第200师,简直是影视文学制作者百吃不厌的回锅肉。历史被翻炒的结果往往是走向虚妄,消费历史的人则是可耻的。我虽然喜欢流氓,但并不包括文学流氓,所以,我谨以真诚发誓,以下所说故事绝不涉及中国远征军指挥能力、战斗能力和战役结果的肆意涂改和歪曲,我绝不误写历史,但不保证你不误读。
  因为意外地得知自己竟然是远征军的后裔,我激动得三天三夜没睡着觉,你想啊,现世的生活多他妈无聊,还有什么是能点燃你的?金钱?权力?荷尔蒙?哦,不不不,这些都OUT了,对于像我这样精神上有所追求而生理上又自甘堕落的暗黑物质来说,能找到一个兴奋点真是太他妈不容易了。
  我几乎是用颤抖的手向单位领导递交了休假报告。领导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着我说:“去哪呀?”
  “仰光。”我的鼻音也有点儿发颤,类似重感冒。
  还好领导并没有追问下去。也许在领导眼里我本就不值得追问,真是特别没必要高估领导对自己的兴趣。也是,别人,除直系亲属以外的人,谁会在意你是京巴的后裔还是德国黑背的后裔?
  探寻我姥爷当年的足迹,是从云南开始的。地理上的起点,其实是这段历史的终点。我走进腾冲、龙陵、松山,翻越高黎贡山,心旌动荡地踏上老滇缅路,在怒江边的惠通桥上遥想当年……是的,腾冲英国领事馆墙上密集的弹痕、松山战场上残留的密如蛛网的战壕,还有国殇墓园里一排排沉默的墓碑,这一切都让我热血沸腾。打我记事起就拖着一具残疾的身躯说不出一句全乎话的痴呆姥爷,逐渐复原成一条鲜活的生命,从缅甸最南端的仰光,一路向北,同古、仁安羌、曼德勒,哪片土地曾被我姥爷的鲜血慷慨地浸染?哪座城市留下过我姥爷那挺捷克轻机枪的惨烈弹痕?   1942年3月7日,作为“中国远征军第一路”的先头部队,第五军第200师已行进到仰光以北的同古一带。将士们是为了保住仰光这座重要的港口城市而来的,但是盟军留给他们的,却是一个在大火中熊熊燃烧的仰光。缅甸石油公司位于仰光城外锡里安的储油罐在短短一个钟头的时间内引燃了一亿五千加仑的石油,生猛的火焰蹿上两万多英尺的高空,狞笑地俯视着远赴异国作战尚未立稳脚跟的我姥爷,他将要面对的,是从缅甸南部长驱直入、兵力是第200师两倍的日军第55师团。
  时隔七十余年,我失望地发现,在同古我找不到第200师的踪迹。缅甸人对那场夭折的会战几乎没有记忆,唯一能够证明历史之存在的,是那座破旧不堪的老火车站——它的钢架梁上,还留有当年激战的弹孔痕迹。没有温度的钢架梁,面无表情地向我叙述着那时往事:孤军杀入同古的戴安澜部队,为防指挥中断,从师长到班长,每一级都在郑重宣布着自己牺牲后的代理人——年轻的少尉军官刘三在这个深夜的异国天空下,心神激荡地眺望着故乡的方向,紧握的拳头让指甲在掌心留下深深的血痕:“决以牺牲报国家养育,为国战死,事极光荣!”
  多年之后我姥爷在公审大会上作为“国民党伪连长”被揪斗出来时,从他肋骨被殴至粉碎的胸腔里发出了一声悲愤的怒吼:“我不是为蒋介石打仗,也不是为国民党打仗,我是为中国人打仗,我错了吗!”那让人不忍直视的目光和表情,却最终被群情激昂的革命群众定性为“负隅顽抗”的表现。他们像对待一个真正的大流氓那样,把他的衣服和尊严一起撕成碎片。后来,他不得不在认罪书上坦白自己的罪行:“我罪大恶极,我最大的错误是执迷不悟,我不知道其实我救了多少人,就是杀了多少人;立了多大功,就是犯了多大罪。”“国民党伪连长”刘三对于“对人民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他抚着胸口痛哭流涕,破碎的骨头把心脏扎得鲜血淋漓。
  有时候人是无法弥补自己的过失的,无论你多么努力。比如有一次我给我们单位写年终汇报材料,把全年营业收入的小数点向左多点了一位数,我们领导龙颜大怒,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他妈猪脑子啊!”我觉得特委屈,因为一个小数点,我之前那么多完美的工作成绩统统被忽略不计,145的智商直接降格为猪脑子。作为惩罚,领导扣发了我整整三个月的奖金。我姥爷也是这么个情况,即使他为国捐躯,也不可能洗白他的历史。他家是大地主,他年少时仗着自己家是大地主横行霸道欺行霸市欺男霸女,人民都痛恨死他了,如今被火眼金睛的革命群众揪斗出来,还不痛打落水狗?“他十几岁时就冷血地杀害了贫农王二。”革命群众掷地有声一针见血地揭露刘三,“他是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大魔头!”
  如果说眼睛是灵魂之窗,我想此刻姥爷刘三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出丁点儿人类的情感了,無论是愤怒、悲伤、恐惧,还是悔恨。他低下罪恶的头颅,眼皮没有尊严地耷拉着,混乱地冒着金花的眼睛再一次看到了那颗永不消失的子弹。
  “当初枪走火,我要是真被抓起来法办就好了。”姥爷在他的回忆录里十分虔诚地忏悔。写下这段话时,已经没有人逼着他认罪了。
  我觉得姥爷太实诚,那个王二,他是立志做一个本分的菜农的,就算鬼子操了他老婆,他也未必敢举起锄头;可我姥爷不一样,我姥爷是个热血澎湃的流氓分子,他手上的那挺捷克轻机枪,把多少小鬼子送上了西天?王二的死其实重于泰山,如果没有王二,就没有后来缅甸战场上的刘三。王二的死换来了多少人的重生啊?包括揪斗刘三的革命群众在内的所有人民,他们都曾经被刘三庄严地凝化为“祖国”装在心中,玩命地保卫过。当然这个缜密的逻辑推理革命群众是铁定推不过来的,他们打他,骂他,控诉他,践踏他,没完没了,不死不休。不过出人意料的是,所有的羞辱最后倒成为一剂良药,彻底拔出了那颗嵌在刘三心里的子弹——这我特别理解,我三个月奖金被扣的那天,可不就长长出了口气。所以说即使在文明社会,惩罚也是必须的,有时候你躺在功劳簿上消化不了的罪过,倒可以通过道貌岸然的惩罚获得救赎。感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英明领导以及革命群众。
  当年我姥爷那拨人,号称中国最精锐的部队,他们踌躇满志地进入缅甸,却仅仅作战两个月便全线溃败。说起来这不是什么荣耀事儿,但我就是觉得有这么个姥爷特有面子。打仗么,可不就跟打牌一样,输赢各占一半儿。古书上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呢,按现如今流行的说法儿,重在参与。没错,重在参与,玩的就是个精神头儿,到哪一步咱都说得通,啥都别太往心里去。可是,对那些在印缅边境上亲历过大溃逃,被惨绝人寰的人间炼狱步步紧逼到崩溃边缘的人,你怎样安抚和修复他们千疮百孔的心?
  “热带雨林遮天蔽日,一到下午四点天就黑了,伸手不见五指……不能行军,只好靠在大树上休息,结果早上一看,身边的战友就死了,身上爬满了蚂蝗。”姥爷这样写道,“尸体的臭味太大,我们只好每天轮流打前站,一看到尸体就吹口哨,通知后面的弟兄赶紧拿帽子破布捂住嘴,跑步通过……”我随身携带着姥爷的手稿,一路走,一路看。我发现,姥爷对大撤退回国途中情形的书写要比入缅作战的情节多得多,而且更加生动精准,不过,他对于溃败撤退的具体路线和沿途地名记述得非常模糊。“森林中静得可怕,恐惧、兴奋和饥饿都消失了,一切都很模糊……我和队伍走散了。”
  根据史料,远征军撤退的路线是非常庞杂和混乱的。第五军第200师作为远征军的先头部队,曾孤军深入前线作战,开始在同古,后来为解救英军抽调人员到仁安羌,再后来为了堵截直插腊戌的日军又调防棠吉。到战略总撤退时,第200师已经和军部距离遥远,只好自行向国内撤退。在跨越西(保)摩(谷)公路时,师长戴安澜不幸中弹,部队也被打散,只得化整为零地从滇西回国。我姥爷说,部队反复告诫士兵,失散后千万不要冒失地直接回国,要往北走到野人山去,在那里可以找到部队。他是沿着一路泥泞上丢弃的尸体、凌乱的脚印和遗落的财物跟上失散的队伍的。但实际上这支“队伍”也是三五成群的乌合之众。姥爷先后跟了六七拨人,前面几拨都死了。最后只剩下五个人,相互搀扶着,人不人鬼不鬼地爬到江边。对岸就是中国了,大家抱头痛哭。这天是端午节。   这段太可怕了,所有关于远征军的作品,都把杜聿明部队在野人山的遭遇煽情地渲染过无数遍。但无论多么煽情的渲染,都比不上惨烈的事实。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我姥爷刘三作为“二战”期间国民政府派往印缅边境作战的中国远征军这架庞大机器上的一枚微不足道的小零件,被安插在那莽莽的原始雨林里出生入死,至今我仍然相信这是我们家族中最令人惊骇的奇迹。十万远征军溃败怒江,五万英灵长存边缅。我不知道姥爷是如何从尸骨堆积如山的胡康河谷爬出来的,除了日本人的子弹和刺刀之外,他还要躲过毒蛇猛兽虫豸土著沼泽瘴气的诡秘伏击。姥爷已经去世整整二十年,这段神秘的异域历险,潜伏在我姥姥陪嫁的樟木箱子里,沉静地度过了一段漫长的无情岁月。今天,我把它背在行囊里,踏遍历史的地标。我相信姥爷是用那只剧烈颤抖的左手记述下这段往事的(我记事起,姥爷就是左撇子,他的右手绵软无力,我一直以为那是中风的结果,现在想来,倒很有可能是战争的馈赠),他的双眼迷茫,即使穿过数十年记忆的尘封,历史依旧鲜血淋漓,在他的心中,是否还藏有某种无法言说的秘密?
  “说起你姥爷,我是真佩服!”我爸爸张智勇翘着大拇指感慨万千。虽然姥爷刘三是“国军”,张智勇是“解放军”,但说起到底谁是真汉子,张智勇同志倒是没有门户之见。
  张智勇说男人要是不当一回兵,那就不能算个男人;而当兵不打一回仗,算是白当一场兵。当年姥爷刘三的第200师是中国第一个机械化师,而后来张智勇的7249部队是共和国第一个空降师。论实力,张智勇不觉得自己磕碜。但他参军那会儿,已经国富民强了,像样的战争老打不响,至多就是共产主义阵营里的内部龃龉。有一次,张智勇以为自己要上战场了,激动得见天儿直放屁,可当他全副武装登上前苏联安-12大型运输机的时候,这只可恶的“敌人制造”只是在珍宝岛附近欲语还休地盘旋了几下,又轻盈地飞回了驻地,他连老毛子的腿毛都没摸到一根。之后张智勇如期顺利退伍,战争梦想就此彻底破灭。
  按张智勇的说法,咱家是一代不如一代。我姥爷二十岁的时候在打仗;我爸爸二十岁的时候在站岗;而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大学里把妹。提起这事儿,我觉得吧,确实有那么一点伤自尊,毕竟我也是男人。可也就那么风吹叶落的一阵子难受劲,谁还把梦想和责任整天扛在肩上?况且国富民强也是历史大趋势,我难道去跟政府抗议,你们怎么不组织热血青年去打仗?呔,这不扯鸡巴淡么。
  据说我姥爷是个特别憨厚老实的人,这跟我想象中“大流氓”的男神形象相去甚远。我记事时,他已经中了风,言语不多,思想迟滞,行动缓慢,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姥姥提起他,总是心疼地直叹气:“嗐,一辈子没享什么福,吃苦受罪倒是一把好手。人家给他一巴掌,自己揉揉也就算了,他倒好,没记性,笑着脸还尽给人找帮补。”
  姥姥说的是那些揪斗姥爷的革命群众。革命过后,姥爷见谁都客气,别人有困难找上门,他都笑眯眯地应承。姥爷的应承,不是像现在这帮孙子,答应你一事儿,转屁股就忘了;姥爷是真的尽心尽力掏心掏肺帮人办事儿。舅舅们说,爸呀,现在不革命了,您犯不着。再说这帮孙子当年落井下石,我们见着他们恨不得踹上两脚,您怎么就这么没骨气呢?舅舅们的逻辑比较正常,因为他们没经历过战争和死亡。据我所知,“生”是一个伟大的过程,“死”同样是一个伟大的过程。“死亡”和“尸体”都是具有极大神秘力量的有生命的东西,舅舅们不可能从安居乐业的生活中读出成分复杂内涵巨大的生命意义。姥爷不跟他们计较,他只是淡淡地教训舅舅们:“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知道怎么活下去。”是的,小兔崽子们,你们看到过成卡车因发酵膨胀而把衣服撕开巨大豁口的尸体吗?你们曾经每隔几十米就遭遇到几十具保持着痛苦挣扎姿势的骨架吗?你们经历过半夜爬到路边窝棚睡觉,早上起来看到自己睡在整整齐齐一排一排的死人中间吗?不,你们不会有这样的运气,那就让这些噩梦沉埋在老子的回忆里吧,如果有一天你们能够看到(我怀疑姥爷是否存心让人看到他的这部手稿,他偷偷把它放在我姥姥陪嫁的箱子底,本身就是一个动机暧昧的不正常举动),它将告诉你们什么才是铁骨铮錚,什么才是生命真正的意义!
  在网络上输入“野人山”,你可以看到中国远征军高达86%的死亡率,人们常说“九死一生”,那仅仅是一个形容,而姥爷却几乎在数学上接近了这个形容词。也是从网络上,我搜索到了诗人穆旦那首字字刻骨、句句铭心的《森林之魅——祭胡康河上的白骨》:
  你们的身体还挣扎着想要回返,
  而无名的野花已在头上开满。
  穆旦这个老头我知道,上大学时候念现代文学史,我还特别注意过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原名叫查良铮。我就跟那儿琢磨,这老头跟那个本名查良镛的金庸金大侠是不是兄弟。讲台上教授大谈“九叶派”的现代性,说九叶诗人在艺术上致力于新诗的现代化建设和“感受力的革命”,说穆旦是九叶派里风格最浓烈的诗人,是“中国最早有意识地采取叶芝、艾略特、奥登等现代诗人的部分表现技巧的几个诗人之一”,他的诗“以痛苦的丰富和感情的严峻著称”,“表现出诗人对黑暗现实的忧愤和对大时代的内在感应”。我觉得这些都不够牛逼,最牛逼的是,在西南联大做老师的穆旦,后来作为翻译入编远征军。他回到学校后很久,都没和同伴们说过丁点儿途中所发生的事情,他为什么不和大家说呢?我认为他和我姥爷一样,都在反思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姥爷刘三倒是不大会写诗,可他能吹箫。回国后的刘三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爱言语,后来他踅摸到一管系有鲜红丝绦的玉箫,算是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寄托。出征前院里用柳条桩扎成的篱笆早已生根,每根柳条均已成树,到了春天,一棵一棵长得枝繁叶茂,轻柔的柳枝随风飘荡,在皎洁的月光下,暗影扶疏,身姿曼妙。刘三便坐在院子里吹箫,夜凉如水,他的脸庞也如水般平静。孤月高悬,一人,一箫,一剪影,此景如画。箫声悠扬,在静夜里轻妙地流淌,但又仿佛夹杂着些许苍凉和悲伤,那到底是怎样销魂又断肠的滋味,何人能解?唯有刘三。
  中篇 破阵子
  从缅甸回来后,我找到出版社的一哥们儿,问他有没有可能给我姥爷出本书。那孙子答应得挺爽快,于是我开始着手整理我姥爷的回忆录。走了这一遭,爷们心情挺波澜的,我觉得如果按照原先的设想来写姥爷刘三,结果肯定是南辕北辙。怒江上凛冽的风无情地撕碎了我的自以为是,我感到非常苦恼:原本要塑造一个有成就的大流氓,怎么后来却成了个不折不扣的无名英雄?太矫情了,今天我们还需要英雄吗?可是,这就是我姥爷,他如此真实地存在过。而在我的身上,至今还昼夜不息地流淌着来自他的四分之一的血液。爷们遂决定,尊重历史,尊重这段历史上真实出现过的人物。   当我把二十万字的回忆录交给出版社的哥们儿时,他正使牙签剔着一口人见人憎的四环素牙大放厥词。我请他在大富豪酒店吃了一桌活鲜,以表敬意和谢意。孰料哥们儿娴熟地翻了两页,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浪费了,浪费了!就凭你的才情,就凭这手资料,稍微加点儿虚构,怎么也比南派三叔卖得火吧?怎么整成回忆录了?”我说这就是我姥爷的回忆录,压在箱底二十年了。哥们儿嘬着牙花说:“哎呀,这个就难办了……你不是不知道,社里现在是自收自支,做什么都得看市场,咱老爷子又不是杜聿明戴安澜,出本回忆录,起码得有人知道你是谁吧?照我说,改改,你搞网络文学的,历来最懂得走群众路线,改好了,这就是本好书,兄弟我说的可都是掏心窝子的话。”
  我心里明白,给我姥爷出书,确实也难为这孙子,说白了,在外人眼里,这堆稿就是一糟老头的一辈子糟心事儿,人凭什么对你肃然起敬啊?人凭什么给你赔本赚吆喝呀?也是我鬼迷心窍,自以为混迹圈子多年,朋友多少得给点面子。这就是我思想上不成熟了,这年头“里子”要是不实惠,谁给你“面子”呀?哥们儿最后勾肩搭背特诚恳地对我说:“不改也成,我给你出一主意。回忆录这事儿吧,也就是咱做晚辈的一个心情,这样,书号你就别拿了,印个几百本,亲戚朋友们散散,知道咱姥爷是个人物,这就成了。印刷厂那边我联系,装帧设计排版印刷都算我的,谁叫咱是兄弟呢?二十年前也没这机会,今儿就当是补个份子钱吧。”我一听乐了,这孙子门儿精,要是按他说的办,花费倒是和我这桌活鲜差不多,他还倒赚我一份人情。
  这事儿到此就算告一段落,總的来说还比较圆满。反正我姥姥和我妈也分辨不出什么是正规出版物,拿手里沉甸甸的一本书,这厚重的分量已经让她们满意得不禁哽咽起来。麻烦的是,张智勇拿到刘三那本装帧气派的回忆录时,动了心。
  “那啥,确实不错。”哑光封面上的姥爷刘三头像经过高科技处理,立体的凸凹纹路使脸部有一种伟人般的浮雕感,张智勇摩挲着封面上质感十足的刘三头像,眸子里迸发出焦灼渴望的火花,“你看,我也六十多的人了,是不是也该有这么一本?”
  “您?”我简直不可忍受他的自以为是,“别介,给姥爷出本书这是纪念,您算哪门子事儿啊?”
  张智勇严重地不以为然:“你姥爷要是不写回忆录,他外孙能这么惦记他?以后我孙子也得知道他爷爷是什么人不是?”
  “您孙子的妈还没出现呢。”我一口饭全喷在桌上。
  然而我义正词严的拒绝并没有打消张智勇的积极性,相反,他更加起劲儿地见天逮着我说道回忆录的事儿。“那啥,我有好多事从来没跟你和你妈提过。”张智勇眨着那双患有轻度白内障的老眼,有几分可爱的狡黠,他说他虽没打过仗,但他打过架。
  我操,这不蒙人呢吗?爷们真是瞧不上这位涎皮厚脸的爸爸,您倒是说您从来都老老实实过日子这多受人尊敬哪。
  可不,张智勇硬拉着我不让走,非要说道说道这个打架的重要意义。
  话说1969年初春,料峭之寒尚未褪尽,十八岁的张智勇同志以昂扬的姿态走在楚城的南大街上。他胸佩大红花,脸泛春桃之色,如一个羞涩而风光的新郎官,沿途则是夹道欢送的群众,锣鼓铿锵不绝于耳。小县城,东南西北加起来拢共四条街,这天可能四条街上的群众都涌到一处去了,张智勇眼前人挨人,人摞人,乌泱泱一片,大有排山倒海的气势。说到这,我得插一句,鉴于张智勇同志的眼界和世界观,穷尽他的想象,也只能用“人山人海”四字来形容十八岁那年楚城群众欢送他参军离乡的情景。在他尚年轻的生命里,从未有过任何关于二十七年前第200师壮士跨国出征的宏大场面的认识,但给刘三写过回忆录的我,不能不先入为主地在张智勇的骄傲回忆中横挑鼻子竖挑眼。我说,爸,您就别吹了,直接说重点吧,不就参个军么,咱修辞朴素一点成吗?我爸说,你个熊孩子懂啥?一样是参军,人家的日餐标准是三毛七,你爸是一块五。一块五,你知道搁那时候是什么概念吗?嘁!我爸说这话时的语气和神态都跟贵族似的,搞得我很惶惑。
  总之张智勇和刘三都是以握抢的姿态离开楚城的,就凭这一点,我无法昧着一个男人的良心说三道四,他们背井离乡的身影叠加起来高大威猛,使耽于堕落的文牍生涯的我尽显渺小和纤弱。张智勇跟我唠嗑的时候,照例是手握着一杯酒。自从他不再手握钢枪之后,酒这玩意儿伺机而上,顶替了枪的位置。
  “干吗不喝呢?”张智勇矫情地感叹,“拿枪的时候不喝酒,是为了让手稳,现在么,手再怎么抖也无妨了。”
  他确实不在乎,当年全军大比武时手枪射击第一名的风光已经永远定格在上个世纪发黄的老照片里,现在的他不过是个无所事事的退休工人。我看过那张古董照片,摄影师精准地抓拍了他瞄准射击的瞬间,一侧脸颊让阳光削成了性感的雕塑,刚毅无比。他是万里挑一的神枪手,一把“五四”手枪在他手里玩得出神入化,好比现在我手里的键盘和鼠标。我们同样为心中的某项神圣事业贡献了自己全部的才华,但我永远比不上他,因为人们叫他“神枪手”,而我不过是“键人”、“鼠辈”。这得怨我没赶上好时候,所谓时势造英雄,我出生的时候,国土安全已经基本不成问题,人们都在忙于改革开放,等到我一毕业,大家又开始在互联网上讨生活。所以客观上造成我脸色苍白,四肢无力,近视,体虚,气促,肾亏,唯大脑发达矣。张智勇就很不屑我这样的体格,他认为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战斗力基本为零。他的评价着眼于战争背景,严重脱离实际,我懒得跟他计较,现在是法治社会,出来混又不用带刀配枪。
  张智勇的青年时代是牛逼的,他目光如炬,肌肉发达,光腹肌就有八块。我现在来描述他都觉得脸红,不到三十岁我肚子上已经积存了一圈发达的油脂,这都怪如今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出身空降兵侦察连手枪排的张智勇,一顿饭吃掉四个陆军士兵的口粮,他的体格你可想而知。他志向明确,抱负远大,就是想在一场真正的战斗中所向披靡战功赫赫。可惜时不待我,他也没遇着好时候,刘三那样横刀立马的峥嵘岁月,他只能望洋兴叹。后来他退伍到地方上,还是杀气腾腾,脾气坏,不能吃亏,见谁灭谁。这种性格导致他最后总是吃了更大的亏。比如说皖南狮子山上的那一战。   说起狮子山大战,得先交代张智勇为什么会盘踞在狮子山上。
  张智勇退伍后,被安排在地质队扛标尺。在如歌的青春岁月里,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扛着两米五的钢质标尺游荡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过着田园牧歌一样的生活。他的工作极富创意,每隔五十米插上一面小红旗,每插一千米算是完成一条较为完整的测量工作线,每日插完四五条这样高低起伏需要上蹿下跳才能完成的测量线路,就搞定收工。这一年他们队上的任务是勘测狮子山。
  张智勇的工作流动性特别大,今天狮子山,明天可能是凤凰山,后天可能就是象鼻山,所以他们只能借住在当地的某地质大队。每到吃饭时间,他就跟当地人一起,端着搪瓷缸子跑到食堂门口去排队等饭。排队其实是个挺简单的事儿,只要大家守规矩,队伍就是和谐的。但当地人欺生,你吆喝我,我吆喝你,一吆喝就能插进来几十号人,原本张智勇排前头,结果越排越往后。张智勇气坏了,血气上涌,把脑门上的几粒青春痘都涨得几乎爆裂开来。
  “呔!往哪儿插呢!”终于按捺不住,张智勇爆出一声怒吼。
  若是识相的,自知理亏,断不能高声大嗓跟张智勇对吼,偏有个不省事的,乜斜着眼睛来一句:“老子插你就插你了。”
  这还了得?就听“啪”一声,张智勇的搪瓷缸子直接就掼对方脑袋上了。
  众人皆惊。
  接下来场面瞬间哗变,十几条地头蛇把张智勇团团围住,不说水泄不通,竖着的张智勇肯定是出不去了——对方已经放下狠话,必须让他横躺着出去。
  拳脚像狂乱的雨点般砸下来,血腥味也很快弥漫起来,这使张智勇亢奋无比。身体里被压制多年的某些流氓基因正变得空前活跃,它们在他的血管里盲动游窜,迫切地需要找到一个出口。張智勇心花怒放,倏地飞起一脚,踹断了近身处一张饭桌腿,顺手抄起半截残肢舞将开来。他手中的半截桌腿仿佛附体的灵异,指东打西,指南打北,横扫一切脑袋。鲜血如点点梅花遍地怒放,一旦找到趁手的兵器,这孤胆英雄便在战斗中觉出了浴血狂欢的激情。敌人胆寒了,他们从未遇上过如此艺高胆大的对手,眼睁睁地看着张智勇像战神一样杀开一条血路,鲜血在他身后流成一条欢快的小河……
  我越听越入戏,嘴巴不觉微微张开来,难免显出几分痴傻模样。张智勇讲述这段往事时口沫横飞,唾沫星子争先恐后地飞溅到眼面前的一盘油炸花生米上。颗粒饱满的玫瑰色花生仁在灯光下泛出澄黄的油光,晶亮诱人。张智勇抿一口酒,眼睛就眯成了一道线,接着夹起一粒花生米扔进嘴巴里。正嚼巴着,见我神情呆滞中透出一股无限神往的疯劲,就语重心长地来了一句:“儿子哎,咱手里就算没枪,也不能装孙子。不过话说回来,你做什么,怎么做,全他妈是命数。”这句话说得没头没脑,我一时茫然,不知道怎样去理解才能抓住张智勇思想的真正精髓。后来才知道,张智勇虽没学过说书,却善用铺垫和悬念,他把场面说得热闹纷纭,对真正重要的情节却引而不发。
  突围成功后的张智勇一头钻进了宿舍,他以最快的速度收集了全部宿舍区的三十五个热水瓶。在梦里熟读兵书的他知道战斗远没有结束,恼羞成怒的敌人必不甘心,不久,将会有数以倍计的敌人大举来犯。关于下一场更加艰苦卓绝的战斗的想象,激动着他年轻滚烫的心,他把每个热水瓶都灌满了十足十的滚开水,砖头、杂树棍、铁锁链、军刀等冷兵器摆满一床。整整五个小时,敌人按兵不动,碉堡一样的小屋却等来了愁眉苦脸的指导员。
  指导员先是指着张智勇操了句娘,在屋里没头苍蝇似地乱窜了一阵子,想干点啥又找不着个抓手,有点气急败坏。估计张智勇备下的武器都太生猛了,指导员看一眼都觉得心里烧得慌,最后只能带着一副濒临气绝身亡的表情,颤声说了一个字,滚!
  张智勇有点惶惑,但军人出身的他还是听首长的话的,只好心有不甘地弃守高地,按指令沿着路边的铁轨向轮渡码头跑步前进。跑出一段路,张智勇回过神来,觉得不对味,长长的铁轨一直延伸到江边,这不是昭然若揭的逃跑路线吗?他为什么要连夜出逃呢?张智勇的脚步钝下来,初秋的夜色笼在他肌肉紧绷的肩臂上,江风横卷,萧萧水寒,勾勒出一个不得志的英雄踽踽独行江边的落魄画面。江水滚滚,昼夜不息,这是多么绵长的哀绝。忽有一股子末路穷途的悲怆之感油然而生,张智勇抱着双臂蹀躞难行,胸中一口浊气翻腾不休,一种难以抑制的羞恶之心,迫他狠狠地对着江水啐了一口唾沫!
  消息就是这时候沿着长江放出来的——敌人拖出了“文革”期间私藏的机枪,誓要将王八蛋张智勇扫成马蜂窝。队里一口咬定张智勇已经连夜出逃,如需报仇雪恨,请自行把机枪托运至省城物探总队。这是后话,孤胆英雄张智勇当时恐怕恨不得像黄继光那样,把年轻炽热的身体直接堵到对方的枪眼上去,哪里愿意担待一个“连夜出逃”的污名?可惜他已经从驻地出来了,不可能听到敌人在背后勃然大骂,一口一个狗日的王八蛋。
  故事发展到这里,有点抑扬顿挫的味道了,但这还不是张智勇之前伏笔下酝酿的全部内容,真正意味深长的结果在后头。回到队里的张智勇发现周围的人全都以异样的眼光打量他,他心里直犯嘀咕,又不好发作。憋了几日,到底忍不住,顺手逮住一个见着他就贴墙走的倒霉家伙,厉声表白:“不是老子要逃跑,是指导员命令我返城。”
  张智勇刚吃过凉拌粉,一口蒜味儿毫无转圜地喷到那厮脸上,吓得那厮一哆嗦:“是咧,是咧,都知道,都知道……可惜了。”
  这话说得张智勇摸不着头脑,那厮的语气也着实让他生恼,张口就骂:“可惜你妈逼啊?”
  那厮吃了个瘪,不敢回嘴,期期艾艾道:“是、是队上的决定,我、我不清楚的。”
  “队上的决定?”张智勇迟疑间手一松,那厮趁机飞快地溜了。
  原来,队里这阵子一直在考评,张智勇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指导员来宿舍的那天,身上正揣着一张南京地质学院的工农兵大学生推荐表——他本来是要找张智勇填表的。我操!
  张智勇和大学失之交臂,这事儿怪谁呢?我饶有兴趣地和张智勇把这件事从头到尾又捋了一遍:首先,别人要插你,你让不让插?这有两个选择,一、不让他插;二、随便他插。随便插,则无后话;不让插,就会起冲突。张智勇选择了不让插,这个选择对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来说无可厚非,那么接着往下。起了冲突之后,是被动挨打呢,还是主动出击呢?凡智商70以上的,肯定都不会站在那儿让人揍,被虐狂除外。张智勇既不弱智,又没那种贱症,当然不能坐以待毙。所以他出手了。他出手之后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杀开一条血路。这也没错。之后张智勇积极备战,指导员却勒令他返城。他思想很是斗争了一番,但到底还是相信组织、服从组织了。结果组织把他的推荐表收回了。整件事儿逻辑清楚,走向明确,那么错在哪儿呢?一定是有什么地方错了。张智勇说他琢磨了半辈子也没想明白,最后他相信,这就是命。正所谓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倒有白掉的砖头,张智勇就是一个命中注定无法当英雄的人。   我和退休老头张智勇聊了几个晚上,青年张智勇的形象就在我心中渐渐丰满起来。以前我觉得张智勇是个特别小富即安的人,他不和人攀比,要比也是往下比,这种没有上进心的比较,让他觉得没权没势还没钱的自己过得倒也十分滋润。他只要左手夹一支烟,右手擎一杯酒,生活的全部幸福就不言而喻了。如果再加上一份油炸花生米,一盘剁椒松花蛋,那么简直就是天上人间了。后来我才知道张智勇竟然是一个“英雄主义”患者,他一口烟,一口酒,其实都是为了醉里挑灯看剑。
  “人这一辈子呀,”张智勇“吱溜”一声呷口酒,眉眼上的褶子全都舒展开来,“到底图个啥呢?”他不是哲人,他提的问题统统不需要用大而无当的哲学化语言来表述,在我以为必须经过缜密的思考才能作出回答时,他已经轻松地脱口而出,“俩字儿:吃点,喝点。”
  “您这是四个字儿。”我纠正他,有时候真怀疑他酒精中毒,跟他说一事儿,转屁股就忘了,说话做事总有那么一股子颠三倒四的邪乎劲儿。他宁愿说自己得了阿尔茨海默症,也不承认是喝酒喝出来的毛病。“老年痴呆,”他给自己打圆场,“老人家可不就这样。”
  我不能同意张智勇这样轻而易举地把腐朽生活统统归结为年纪老迈,人毕竟得活个精神头儿,七老八十还夕阳红呢,他不过刚刚步入第二青春期。可是,没辙,张智勇没我们这代人的折腾劲儿,也没经历过刘三那样的大音希声。刘三最后说不出话,张智勇却总是不厌其烦唧唧哇哇地说他看透了。看透了,所以没劲。生活就这样化成了一支烟,一杯酒。
  给张智勇写回忆录,其实挺考验写作功力的,一个人,一辈子好大喜功而又无功可著,只能可怜华发生了。所以我得有“无中生有”的本事。幸而张智勇的性格中又有乐天知命的一面,这使他的下场没那么凄寂荒凉,反倒有些热闹俗气的喜剧色彩。青年张智勇步入中年以后依旧初衷不改,杀气腾腾,脾气暴躁,不肯吃亏,见谁灭谁。年轻时候血气旺,人们还肯担待,现在则是让人讨厌了。这样的性格,自然不得升迁提拔,领导总是喜欢识时务的下属,笑脸相迎,点头哈腰,尽拣领导爱听的话顺毛捋。张智勇不行,他不仅没给领导倒过一杯茶水,开过一回车门,而且领导对他的宝贵教诲也是一句听不进去。
  “狗屎,”他总是不以为然,“老子什么没见过?”他以为他已经阅尽人间沧桑,世事洞明,不愿意把有限的精力浪费在营构无聊的人际关系上。凭良心说,张智勇还是有一定能力的,但是有能力的人太多了,令人眼馋的位子却总是屈指可数。你说你怀才不遇,这不是主动给脑门上贴一字条儿说自己是傻屌么。所以张智勇还不能说自己的一辈子是给平庸无聊的领导瞎耽误了,他得说,这是命。
  “命运”一词内涵极其丰富,你想界定它时,会发现它其实毫无边界;往往不能解释、不能追溯、不能改变、不能拒绝的一切东西,你拿它往上一套,也就释怀了。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张智勇以命运为幌子,成就了自己“失败的英雄”的一生?他在醉眼蒙眬中审视自己生命的弧度,簡直如同项羽、希特勒、朱元璋这些大流氓一般动人心魄。换句话说,不管怎么着,反正他就认为自个儿是一了不起的英雄,不过在现实面前功败垂成而已。这个令人发疯的情结促使张智勇觍着脸也要写一本回忆录。
  我特同情张智勇,他的一生腌臜零碎,与英雄的标准相差甚远。但让我感动的是,他为什么就以为自己“应该”是个英雄呢?“应该”这个词儿,在《现代汉语词典》上的第一个解释是“表示理所当然”;另一重意思是“估计情况必然如此”。据此可以推断,张智勇其实一直怀揣着一个牛逼的信念,那就是,当英雄。我们这儿一到夏天,常有抢救落水儿童之类的新闻报道,孩子倒是救上来了,一不小心把自己弄死了,结果成了“英雄”。张智勇若是听说了这类故事,就会像老马一样打个响鼻儿:“你他妈不会水,瞎救鸡巴人哪。”他每年都能从附近遛弯的雨花塘里捞上来三五个孩子。都是皮孩子,趁大人不在家,溜出来玩儿,游到深处,抽筋胆寒了,他跳进去捞出来,晾在岸上。等吓傻了的孩子晾干了,想起救命恩人,他早拍屁股走远了。所以从来没人说他是英雄。类似鸡毛蒜皮的事情,抓小偷啊,痛斥无良小贩啊,路见不平老拳相助啊,爬楼翻墙帮邻居取忘在屋里的钥匙啊,等等等等,写满了也就十万字,就这还加了许多形容词和排比句呢。张智勇说我敷衍他,我说您容我缓口气儿,我已经尽力了。其实我特理解他意犹未尽的心情,可他那些好人好事上不了台面,我就是拿出感动中国的力气给他写回忆录,也不过就是一堆废纸,写得越多,越不利于环境保护。
  我给张智勇把那一车书送去的时候,已经到了六月天,家门口的两棵泡桐树被聒噪的蝉包围,进进出出都显得特别隆重,好像有群众夹道欢迎欢声雷动似的。有了给刘三出书的经验,这回我没找熟人,直接联系了一家文印社。废话没有,谈价,交钱,排版,印刷,提货。我这样的算是大客户,小老板觍着脸端茶倒水,跑前跑后,当菩萨供着我,完了还堆一脸笑送到车上。“其实您说个地址,我给老爷子送去就得。”小老板一手依依不舍地拉着车门,一手悬空搭在车沿上我脑袋进出容易碰着的地方,笑眯眯地说,“瞧这大热天儿的,您还亲自跑一趟。”我矜持一笑,算是作答,一脚油门,把他甩在排气管后头。跑一大截了,侧头一看,倒车镜里还有小老板笑容可掬殷殷挥手的身影。这就是上帝的感觉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上回那是孙子的感觉。
  跟姥爷刘三的回忆录比起来,张智勇同志的回忆录没那么厚重,为弥补分量上的不足,我给加了彩印,二十几张张智勇同志各时期的代表性照片搔首弄姿地嵌在回忆录里,显得情生意动。除那张极具审美价值的射击照片外,另有打球的、下棋的、开会的、吃饭的、参加卡拉OK比赛的照片若干,仿照那些个著名人物回忆录的样儿,分别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张智勇同志于某地从事某种工作或与某人合影等字样,特有历史感。其实天长日久的,张智勇也不大记得那些老照片的来历,大都由我这个儿子兼责任编辑胡诌一个时间地点,约莫对得上照片里面人物的年代打扮、形貌特征就OK。姥爷刘三的回忆录只有封面上一张遗照,张智勇在这方面比他气派多了,装帧不可谓不精美,设计不可谓不大气,我这儿子当的,不可谓不苦心孤诣。张智勇捧着印刷成铅字的回忆录,先是怔忡了片刻,接着张了张嘴,仰起脸来,有点眼泪吧咂。我理解是,这是欢喜的眼泪,老头看到自己辛苦半辈子,结出这么老大一硕果,所以流出了激动的泪。回忆录,儿子,这两样东西不分彼此,沉甸甸的,挂在枝头。这也是我坚持自己开车把书拉回家的原因——但凡严肃的事儿,不能没有仪式感。开车来的路上,我就想象着父子二人汗流浃背地把一捆捆发散着新鲜墨香的回忆录搬上二楼阳台的样子。我妈种的晚饭花星星似地开遍阳台,在黄昏的夕照里浓香扑鼻,我爸干脆把汗衫给褪了,精赤着膀子把书在阳台上一层一层码放仔细,心里盘算着给三姑子二大爷送多少本去,四舅子六姨娘那边又该送多少本;我妈则端过来一碗冰镇好的绿豆汤,打着蒲扇吆喝我爸,哎你往这边挪挪,给我留点地方晾衣服!接着转身,把绿豆汤递到我面前,亲亲热热还带着点儿心疼地说,我的孩,先歇口气。这场面有一种潮漉漉的温暖。   车开到楼下,情况有点小复杂。这几年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简直“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结果车满为患,到哪儿停车都是一考验技术和应变能力的难事儿,特别是老城区,人稠地狭,不少同志因为车位紧张产生龃龉乃至拳脚相向,停车难成为城市里顶重要的一项不和谐因素。我成年之后,第一个远大抱负是和父母分开过,第二个志向就是买辆车。现在我住在經济开发区的一套SOHO公寓,轻易不往二环以内跑。平时来我爸这里蹭饭,车都停在街对面某商场的地下车库。今天不行,车上塞着几百本书,必须挤到我爸楼下去。我小心翼翼地把着方向盘,左右环顾,生怕擦着左手边的电动车和右轮子下面卖老鼠药的地摊儿。我伸头对卖老鼠药的说:“大爷你挪挪行不行?”老头生猛地一瞪眼:“都没地儿了你还愣往里钻什么呀?”我说我家住里头。老头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伸手拽拽地上摆满了腌臜玩意儿的一张塑料皮,算是把摊子往里收了半尺。
  我爸住的这楼建得有些年头了,比我小不了几岁。那个年代的建筑,格局可想而知,哪里会给现在的人预备停车的空场?可人是发展的,发展到今天,小车成了代步工具,不说人手一车,起码自觉有点人模狗样的,都把四个轮子视作进步的标准、嘚瑟的标志。我这打眼一瞧,真是给卖老鼠药的说中了,我恐怕真得把自己折叠起来“钻”进去——楼前不大的一块空地上,挤挤挨挨地停满了车,看来唯有见缝插针。
  别说,楼角那儿还有一小块倒三角状的隐蔽地带,勉强可容辆车栖身。可还没待我审时度势琢磨好从哪个角度进入,斜里头忽然横过来一辆小面包,娴熟地一头扎了进去。真他奶奶的!我一生气,开了门下去找司机理论:“还有没有先来后到哇?明明见我车在这儿!”小面包上走下来一个小年轻,咣当关了车门,不屑一顾地拿鼻孔哼了我一声:“你要是先到,为吗不停进去?”我说我正准备停,你就插进来了。那厮不理我,自顾往前走,冷笑着扔下四个字:“脑子有屎。”这下把我给惹毛了,没留神一句国骂脱口而出:“你他妈的骂谁呢?”那厮顿了顿步子,慢慢回转身,嘬着牙花,斜睨着我:“嘢,你小子活腻歪了吧?”我看他眼神里透着凶狠,一步一步逼上前来,心里不免发憷,下面的话就有些底气不足:“你,你……”我本想说你想干什么,但是“你”半天没“你”出名堂,想着回车里算了,咱不跟流氓一般见识,哪怕有丢盔弃甲的嫌疑。
  我他妈也是叶公好龙,一直狂热地崇拜流氓,可流氓真到眼面前了吧,就他妈情不自禁地腿软到恨不得拜倒在其裤衩之下。就在我眼神飘忽寻思着退路,懊悔自己招惹了一个流氓时,张智勇站在二楼窗户上探出脑袋吆喝了一嗓子:“拉回来啦!等着啊,就下来!”这一嗓子真是及时呀,我如闻天籁,立马就挺直了腰杆,掷地有声地向那厮撂了一句:“你想干什么!”对方有点意外,抬头看看张智勇,又看看我,伸出一根手指虚晃着朝我点了一指头:“你他妈有种,等着。”说完拔腿就跑。
  我望着他仓皇的背影,觉得有点好笑。张智勇已经下得楼来,汗衫,短裤,一副退休老头的标准打扮,看到一车书,咧开嘴笑,伸手就要拆包看货。我挡开他摸上来的手,有点瞧不上他的猴急样:“爸,回头再看,有的是时间忆苦思甜,咱先弄上去。”正搬着书,那厮又来了,另领着一个秃头在后面,远远地,手里似乎还拿着家伙。我一惊,“爸!”我喊张智勇。来人好快,影子一闪就奔到眼面前了,张智勇一抬头,一把长笤帚呼一声扫过来。真是长见识,说时迟那时快,张智勇向后一倒身子,两腿还牢牢铆在地上,顺手抓住了笤帚把子,往身后一带,接着一掌横切在来人背上。那人随即完美地向前跌扑出一个狗吃屎的高难度动作,半天没爬起来。据张智勇事后说,这还是轻的,要是那掌切在颈子上,管保他跟我姥爷一样半身不遂。张智勇眼一瞪,后面那秃头硬生生收住狂奔而来的脚步,反倒拱手打个哈哈:“误会误会。”匆忙扶起前面趴着的那厮,扭头说:“这是我弟。”
  后来的场面出乎意料地一团和气,被打趴的那厮被秃头揪着后衣领向我们郑重道歉,说了一堆大水冲了龙王庙之类的江湖废话。“要知道是张哥您的公子,”秃头涎脸赔笑,“我早把小兔崽子拦家里了。”说着随手往他弟脑袋上搂了一巴掌,“快,给张哥赔个不是。”他弟弓着身子,脑袋跟捣蒜似的:“对不起对不起张哥。”“还有小张哥呢。”秃头又提醒。“对不起对不起小张哥。”也不知这是什么辈分,我憋一肚子笑,暗暗佩服老头在这一带的威风。歪脑袋瞅瞅我爸,还是那件油渍麻花的老头汗衫,还是那条肥得能塞下一只老母鸡的大裤衩子,这时候怎么就无端地多了一分不拘小节的大人物的范儿呢?
  下篇 天净沙
  我小时候用过一种英雄牌墨水,有蓝的有红的还有黑的。我妈常给买的那种,颜色又蓝又黑,所以叫蓝黑墨水,具有比较突出的杂交特色。那时候也不知为什么,钢笔老漏水,我一写字,就满爪子蓝黑色。那种不纯粹的蓝看起来比黑更肮脏,显得忒下作。我妈看不过去,就叫张智勇给换一支新笔。张智勇拿了一支新崭崭的钢笔给我,我一看,也是英雄牌的。好嘛,两英雄一相遇,我的钢笔字就遒劲多了,语文老师还给我专门写了评语,称赞我进步很大,“作业整洁多了”。现在那支钢笔还安详地躺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金笔头,笔身是深咖啡色的有机玻璃,较一般钢笔粗大些,貌似一支精美的古巴雪茄。
  现在没人使钢笔了,费事,矫情,大约和人们对“英雄”一词的感觉差不多。关于英雄的梦想,也已经成为前社会的神话,现在男人们的梦想是做高富帅,女人们则梦想成为白富美。那些老实的只是把梦当作一个梦的普通人,倒还是一如既往地在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大量繁殖,只不过换了个名谓,改叫屌丝。在我看来,张智勇是他们那一代屌丝的典型,而我则是我们这一代屌丝中的代表。总之,不管是英雄还是其他什么玩意儿,都不过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精神图腾,其本质具有虚妄性和颠覆性——它就是你脑子里某种魅影一般存在的总企图颠覆现实身份的虚妄观念。
  话说上小学的时候,我对英雄还是挺崇拜的,课本里有黄继光和邱少云,电影《董存瑞》我也看了不止一回。老师说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它是英雄的鲜血染红的。所以我特别想加入少先队,戴上红领巾。可我入少先队这事吧,入了几回愣没入上,一着急,我就回家裁了我姥姥准备做夏衣的一幅棉绸。那幅棉绸料子是本白的,但我有办法。放学的时候我顺手把讲台上的大半瓶红墨水揣进书包里,回家就把它倒在了裁成倒三角的白棉绸上。我姥姥的料子不错,挺括又不拉皮,墨水干了之后,我把纯手工的“红领巾”往脖子上一围,嘿,真是少年英俊,顾盼生姿。   当然童鞋们也都料到了,我的下场很悲催,不仅在学校“穿帮”受到嘲笑和揭发,而且在家里吃了张智勇一顿老拳。张智勇的拳头简直是生铁铸的,其拳之下,焉有完股?我怀疑爷们的痔疮就是那时候落下的,他把我打脱肛了。也就是那时候,我开始对英雄没什么好感了。后来渐渐地,我发现全社会都不怎么爱好英雄了。就算有时候他们提起英雄,也都把崇拜模式调成了消费模式。
  我不记得和第几任女友一起看的《英雄》。老谋子的电影,没看懂,光顾着看子怡和曼玉了。印象中画面色彩真他妈漂亮,一忽儿猪血红,一忽儿鸭屎绿,大胆泼辣的色彩叙事,典型地代表了老谋子的影像风格。至于剧情嘛,和颜色一样令人眼花缭乱,堪称山寨版的《罗生门》。我觉得所谓的“英雄”在一定意义上被划分为两类——花瓶和打手。英雄们都裹着指定颜色的布料,十分配合地在一种被设定好的情境下没头没脑、没过去也没未来地厮杀来去,身不由己却沾沾自喜。由此我想到了张智勇,就算他有幸上了战场,英雄之梦也必定流产。因为他心目中的英雄和他的人生情境其实是不匹配的,战场上培育的是意识形态化的英雄,大都具有客体性,而张智勇的英雄梦无疑太主观、太个人主义了。
  张智勇的回忆录虽然没把他本人塑造成一个声名显赫的大英雄,但也算是人生的一次成功总结。日后若以我执笔的回忆录为蓝本盖棺定论的话,姥爷刘三是无名英雄,他可算是英雄无名。可见一本简单的回忆录是多么塑造人的灵魂,他是什么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想成为什么人。简单的事重复做,我就是专家。我想什么时候也该给自己写本回忆录。
  日子以小和尚撞钟的节奏向前走着,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外加刷屏,屌丝的生活如此多娇。大多数人都这么得过且过着,所以我也没必要跟自己拧巴,偶尔做梦,踏实做人。我在网上的一部穿越小说已经写到三百万字了,主人公南海是个现代屌丝,在二十一世纪过着和我一样吊儿郎当丝般柔滑的复制版生活。这种堕落腐朽糜烂的生活真是天打雷劈,所以有一天他真就被雷劈了。被劈了之后他穿越到唐朝,凭借自己现代人的小聪明一路奋斗,终于受到朝廷的重视。要知道他考公务员考了五年没考上哪,以为命中注定端不上政府的饭碗,哪晓得他的饭碗在唐朝政府的碗橱里……网上点击量不错,很多网友跟帖互动,还给我出主意,我也就很勤奋地往下写,写得手都抽筋了。有个叫“醉卧安柳”的尤其生猛,他说既然南海都已经打入朝廷内部,陷入了激烈的政治斗争,以南海日益彰显的生存智慧和不断升级的泡妞段位,不跟则天大皇帝武曌有一腿实在说不过去。南海是我们心中的另一种英雄。
  我能以不同的文体塑造英雄。在单位我写总结报告,深受领导的喜爱。我们领导喜欢我的原因也很简单,我总是能把他塑造成闪闪发光的商业英雄。所以你看,虽然“英雄”已经不合时宜,但是它变换着不同的面貌,依然在人群中巧言令色地编织着一个个顽固的情结。这情结说到底不过是一泡幻影,但我们总也离不开。虽识见了它的虚幻面目,但我们还是要在生活中虚幻地实践它。
  “英雄”这个名谓,或许最初只是来源于一个人内心的恐惧——对自知平凡的恐惧。
  两年前的某一天,我突然理解了已近暮年的张智勇,为什么非要用文字的方式存贮回忆、图解英雄。包括我以前一心想把姥爷刘三塑造成一个大流氓,这其中其实也暗藏着一种变相的英雄情结。我觉得真是该给自己写本回忆录了。
  爷们从来不是英雄,连流氓也不是,所以我非常恐惧,在这个混沌无别的世界,我怎样把“我”从那么多面目模糊的众人当中标识出来,怎样确证“我”曾经存在过?回忆录也许就是那个打捞存在的证明(虽然有点无聊)——如果我的往事能够给这个同质化的世界带来一点异质的回忆,那么我一定确实地存在过,简直像英雄一样存在过。
  两年后,我回家看到我妈种在阳台上的晚饭花已经在前一个冬天悉数冻死。往年它们越冬的时候,地上部分也会枯死,但深埋在土层下的宿根会不动声色地在春天续发出新的植株,然后紫色的小花缀满整个夏天。它们都是花卉中的屌丝,不择土壤,粗生粗长,自己给自己播种,秋时结出地雷一样的果子,毫不起眼却实实在在。我一直以为它们会在哪怕最贫瘠的土地上强贱地生生不息。没想到,说没就没了。这个春天它们没吐出新芽,它们死在一片欣欣向荣的气息里。一丝自怨自艾的味道从早已枯竭的根部幽灵般冒出,婷婷袅袅若有若无地盘旋在我家的阳台上。以前看《聊斋志异》,书上有花妖、花魂这么一说,看来不虚。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的物种,在这个花花世界,先天地卑微着,贱生贱灭。
  晚飯花有灵,它纠缠着我对生命的体验。我正在阳台上感叹屌丝的生活怎一个贱字了得,我妈从纱门后头闪身而出。她大约是刚刚睡醒,穿着花睡裤,黄白的眼眵还糊在眼角。熹微的晨光费劲地穿过几栋高楼,糖稀一样打在我家的阳台上。这几年老城区改造,附近的旧居都被推倒重建,拔地翻出几十层,我家这块地皮比较坚挺,目前还没有开发商介入,所以只有仰视别处的高度。它以陈旧矮小的面目在高楼华厦的夹缝中间咬牙生存着,自有它的悲壮和可笑。我妈抬起一只手,胡撸了一下脸,然后把胳膊抬起来,嘴里嗨哟嗨哟地吆喝着。她太瘦了,枯树枝样的手臂紧贴着墙面,跟爬墙虎似的,一点点顺着墙壁努力向上延展。她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呆滞的目光中有一丝平静。我一直担心她为我的事想不开,现在看来,她还晓得早锻炼,以缓释肩周炎给躯体带来的痛苦。能知觉到身体的疼痛,那精神上就没什么大碍了。我不禁吁了一口气。
  我妈伸胳膊在墙面上爬来爬去,糙手搓得老墙皮脱落,粉尘乱坠,一地飞雪。我心酸地望着她,她却恍然未觉,只有凌乱的白发在清冷的晨风中无助地飘飞。我的心也凌乱了。我真是不孝,让她的暮年白雪纷飞。有段日子,她把五斗橱里那本毛了边的“独生子女光荣证”翻出来,揣在衣兜里,见到有两个或三个孩子的熟人,就掏出来显摆,她说你看啊,我每个月比你多六块钱呢。她自说自话,骄傲之情溢于言表。熟人就摇头,咂巴一下嘴,想说什么又什么也没说地错开身走掉。熟人不敢搭她的茬儿,他们都有点怕我妈了。张智勇把我妈往家里拉,我妈不肯回,她把身子死命往地上蹾,生气地说你拉我干什么,我又没做见不得人的事,我光荣啊!我妈大声地训斥着张智勇,好像他阻止了她的光荣简直就是犯罪。她衣衫不整地赖在菜市场或是小区门口啊啊大叫,整个街区都能听到她的大嗓门,那声音富有曲折激越的穿透力,低宕处沉重闹心,高峻处凄厉刺耳,我和张智勇都奇怪,她正常的时候没这异能呀。   后来张智勇和我商量是不是带她去看医生,但他又怕,万一医院把她关起来呢?他悲戚地盯着墙面,经年的壁纸已经发黄开裂,上面挂着我大学毕业时的学士照,他咕哝说:“你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家里只剩下我们老两口了,我不能再让她跟我分开。”我没说话,我说什么呢?他们把我生出来,殷殷地把我养大,耗精耗血,任劳任怨,我却没什么责任感地把他们抛在半道上。所以我就让张智勇自己拿主意,索性忘恩负义地把责任全部推卸掉。张智勇就那么空空地看着我,目光落在光线里跳跃的灰尘上。他身上的汗衫子多少天没换过了,有一股馊味,左肋那儿还蚀了一个洞。他掀起汗衫子擦了把额上不断冒出的汗。已经入秋了,下了好几场雨,别人都找出秋衣秋裤穿上身了,他还光着膀子套件汗衫子。我知道他心里燥。终于,他意识到今后在这个家里,任何事情都必须由他一个人来孤绝地做决定了。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猛地把防盗门推开。门外的空气像是蹲守了一夜的小兽,哗地涌进来。我妈蓬头垢面地光着脚丫子从卧室跑出来,手舞足蹈地直嚷嚷:“放我出去了吧?我保证不给他们看光荣证就是了。我知道你,凡事都小心得过分,我知道的。”
  张智勇一咬牙,带我妈看了好几个医生。每个医生的诊断都大同小异,他们说如果张智勇坚持的话,她可以不住院,但是必须吃药。张智勇就带着我妈和一大包药回家了。在出租车上,我妈一个劲儿地傻笑,她笑不唧儿地问张智勇:“你怎么就带这么点行李?我们是去国外看儿子,漂洋过海的,起码得一个多月吧?”张智勇就硬着头皮对付:“托运了,都托运了。”我妈继续兴高采烈:“要不你再给我带点花籽,儿子在家的时候,老喜欢我种的花了。”张智勇哄她:“这就回家拿,你说带啥咱就带啥。”回了家他又哄她吃药,她不依,一屁股赖在地上:“你个老骗子,你原先不是这么说的。你原先说什么来着?我不记得了。但肯定没说让我吃这鬼东西。”张智勇就温言相劝:“这是你儿子寄回来的,外国货,贵着呢。要是你不吃,就得倒掉,多可惜。”我妈智商不低,立马将他一军:“既然是儿子寄回来的,你吃。”张智勇急得直挤眼:“我不能吃,这是女人吃的,万一我吃了奶子变大怎么办?”我妈就扑哧笑了,乖乖地吃药。
  我妈每天都吃我“寄回去的药”,一晃,两年都过去了。这是我第一次回来看她,我想以后也没什么机会回来了,所以我要多看她几眼。但是,她已经不认得我了。我站在阳台上,就在那丛枯竭了生命的晚饭花跟前。她的眼光掠过花,又掠过我,继续面无表情地做她的机械抬臂运动。我知道,现在我在她面前只是一个空洞透明的影子,和那丛没顾得上扔掉的宿根草一样,不值得她看一眼。她心里的儿子在澳洲做大生意呢,有牛有羊,有船有矿。我的心很痛,我想如果时间能够倒回去,我一定不要这样欺骗她。可是,谁知道呢,有些事,我们要是能掌控的话,就不会发生了。
  我还是倒回去说说两年前的那一天吧。
  那天天空晴朗,万里无云,一早起来就鸟鸣蝉嚣,挥汗如雨。这是一个燠热的夏天,地面像一块硕大的水晶,在太阳的照耀下,每个切面都透射出炽白的光焰。我把车里的冷气调到最大,还是止不住额上蚯蚓似地爬下一条条蜿蜒的汗迹。没办法,天儿太热,从老凤祥银楼到停车场这么一小截路就把我给烤化了,奶油冰棍似的,直往下滴答。手里提溜着的礼品袋都明显膨胀了,我怀疑里头的金器是不是也猛长个儿。要是这样倒不坏,起码跟姑娘表白的时候,显得我的诚意也是被放大了的。
  我打算晚上跟一姑娘表白。今天是姑娘生日,我单独约了她。姑娘答应得也挺爽快。这有点不言而喻的意思。我不能辜负人家姑娘的一片心意,所以从身体到钱包都全副武装过了。姑娘是单位里新分来的大学生,居然也是从我毕业的那所非著名大学毕业的,一见我,一口一个“师兄”地叫,叫得我浑身酥麻。我要是再矜持,就显得不地道了。所以但凡姑娘来请教,无不鞠躬尽瘁倾囊相授。爷们我吧,不是个好色的人,可也担不住美色老在眼面前晃悠。
  姑娘漂亮,她一进门,惊艳的眼光就掉一地。我高度近视,视神经稍微迟钝点,可也顶不住那种艳光四射的穿透力。她睃我一眼,就听“啪”一声,我知道坏了,色易守,情难防啊,眼镜片和小心脏一起碎成渣。
  姑娘俯身拾起我掉在地上的眼镜。“也该换换了。”她嫣然一笑,露出一口晶莹珠贝。
  我以为姑娘这句话大有深意。你想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镜怎么也算是第二道窗户吧?姑娘随口一句话,引起我心灵的极大震颤。以往我上班,都是冲着“饭碗”二字去的,现在不一样了,有了更高的追求。若是有一天没见着姑娘,心里就没着没落的,觉得这一天算是白来了。这感觉让孬好经历过三四场恋爱和一两段同居关系的我颇为恼火。有一阵子我就特别给自己找别扭,故意不理姑娘。姑娘惶惑了,眨着美丽的大眼睛,捉住我的袖子问:“师兄师兄,你怎么了?是不是心情不好哇?”她攥着我一只胳膊,小孩儿心性地摇来摇去,娇憨之态溢于言表。我只好调整心态,好脾气地一笑:“瞎忙呗,你要的材料明天给你。”
  到了明天,我把材料拿给姑娘,姑娘反倒绷着脸说:“不需要了。”“怎么?”我拿着耗了半宿心血却没人要的材料,有点讪讪的。“对不起,”姑娘意识到自己僵硬的态度,抱歉地说,“这个……本来,我以为……现在不需要了。”她欲言又止,闷闷的,像是和自己生氣,颊上憋出一抹绯红。我察言观色,心下有几分明白,又不便多言,就轻描淡写地应她一声:“哦,这样啊,下回钱主任要什么材料,你跟我说,我拿给他。”她看看我,像只金鱼似地鼓着两腮吐出一口气,嗔怪道:“哼,你早就知道这个钱主任对不对?”
  我宽容地笑笑,任姑娘把气撒在我身上,心里还有点不厚道的小得意,撒气不就是撒娇?这个钱主任,我自然是知道的。单位里恐怕没有人不知道,钱主任喜欢和年轻姑娘接触,“年轻人有活力嘛”,他一半老头子,总是以这么一句话来宽释他对年轻姑娘的“关心”和“爱护”。确实也有年轻姑娘在他的关心爱护下被提拔重用了,但更多的姑娘敬而远之。这位姑娘尤其胆大,竟然当场勃然动怒。
  “我一巴掌就打掉了他摸上来的臭爪子。”姑娘义愤填膺。   “哪个方位啊?”我吸着一杯星冰乐,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嗯?”姑娘放下搅拌香草拿铁的精致小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一般来说,钱主任关心女同志还是讲究方式方法的。”我给她进一步分析,“不认识的不动手,不熟悉的不乱动手。”
  “你这话什么意思?”姑娘的眉毛挑起来,有点横眉冷对。
  姑娘的意思我明白,可有些东西她也许还不太明白,作为大师兄,我义不容辞地点拨她:“这可能是领导风格问题,能接受就英勇就义,不能接受就退避三舍,没必要跟领导翻脸嘛。”
  姑娘漂亮的大眼睛瞪起来:“你怎么是这么一人哪?我看错你了。”
  “别介,我这不为你好吗?要不咱一块儿辞职,私奔吧?”
  “想得美!”姑娘笑着啐了我一口。
  我夸张地抹了一把脸,又假模假式地抬头望望天,一本正经道:“嘿,青天白日的,怎么说下雨就下雨了?你说我上哪儿说理去!”
  姑娘咯咯笑得前仰后合。
  我又回到兩年前我和姑娘约会的那家星巴克咖啡厅,姑娘的一颦一笑犹在眼前,但我发现我们坐过的那个靠窗的卡座上,已经换上了另一对穿情侣衫的年轻人。玻璃窗里的女孩有张肥嘟嘟的大饼子脸,但五官长得还不赖,搭配颊上一对深深的酒窝,笑起来也蛮生动的。男孩隔桌子伸出手来,很霸道地就握住了女孩肥嫩的手。女孩笑了笑,把一勺芝士蛋糕喂进他嘴里。这是甜蜜的融化,我感喟着,年轻真好,真希望自己停留在某个情生意动的岁月。可惜已经没戏了,我真后悔没写上一本回忆录。
  我还去办公室看了看。原先属于我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皮肤黧黑、头发微卷的年轻人,他有点拘谨地坐在那儿,嘴唇上缺水似地泛着一层白色皮屑。姑娘走过去,把一叠材料扔在他桌上。
  “小王,”她居高临下地说,“抓紧点儿,下班前给我,钱主任明天开会要。”
  姑娘现在已经受钱主任直接领导了,她的高跟皮鞋总是踩着嘚嘚嘚的明快节奏,在钱主任的办公室里赏心悦目地进进出出。看来她已经熟悉领会并掌握了钱主任的领导风格,我有点忧伤,多么单纯美好的姑娘,现在却在这么复杂丑陋的环境里如鱼得水地进步和成长了。我醉酒一般,脚步踉跄地走过去,想抚摸一下姑娘的长发。姑娘头顶的发际清晰地分向两边,露出雪白的头皮,一头黑发油光水滑。我一眼就看出这是姑娘身上唯一没有改变的地方。我颤巍巍地伸出手去,汹涌的感情冲撞着记忆的闸门,姑娘温柔的眼波如水一般在我心头流畅划过……
  事实上我根本没有抚摸那一头秀发的机会,我只轻触到姑娘的发尖就被一种坚硬的力量狠狠扼住了。钱主任肥腻的笑脸突然从姑娘的长发后面探出来,“局里派了个检查组,晚上跟我去陪一下?”他撩拨着姑娘那头完美的长发,青丝如缎纷披而下。我仿佛看到一朵娇弱的小花被揉碎在簸张的巨掌里,心尖猛然一记刺痛。我只有在心底软弱无力地喃喃说,不要去啊姑娘你千万不要去!可是却听到姑娘银铃般的笑声,“跟钱主任学习的机会多难得啊,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得去。”
  我忽然发现自己真傻。一个已经离开的人,是没有权利要求位置的。无论是空间上的位置,还是人心里的位置。我已经离开这么久,姑娘可能早就把我忘了,她有她自己的生活。我只是在她的生活里曾经无足轻重地出现过,就像那家咖啡厅里不起眼的某个座位,你曾经坐过,但不可能有人永远为你留着空位。这世界只是一个看似正常的序列,其实人在其中却很难找到自己真正的位置,因为你只是位置的符号,谁坐在那里都一样。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我决定离开,悄悄地,就像从没有来过。这一次,我是真的决定离开。
  我无精打采地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正是华灯初放的时候,城市里所有被暗夜遮蔽的精彩都在这一瞬华丽绽放。闪烁变幻的霓虹招牌动感十足地把沿街的大小店铺推到众人的面前,可人们都在华而不实的炫耀和招徕下面无表情地匆匆而过。没有人注意我,也不可能注意到我。我已经是一阵风,一条影子。我没有一丝温度和分量地掠过饭馆和超市,美容店和足浴城,购物中心和快捷酒店,在一片热闹繁华中陷入孤独和虚无。我忽然想念起郊外的旷野,那片天空下有纯净的寂寥,给人难得的平静和安宁。那里还有我姥爷——姥爷的碑就立在郊外的莽莽夜色里,像一个神秘的指引,我想也许姥爷会高兴我去拜访他,我可以和他聊聊我对这个世界的明白和不明白。
  我要跟姥爷说说我跟姑娘的事儿。不是因为爱情。
  姑娘生日那天晚上,我揣着老凤祥白金项链走在路上的时候,心里七上八下地直扑腾。晚饭没吃,吃不下。也不知为什么,按说爷们追女孩子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轻车熟路的,拿下一个妞,对爷们来说不算难事,可这天我就是心头有如鹿撞。直到那件事发生之后,我才恍然大悟,我一整天心绪不宁,并非源于对姑娘和爱情的等待,而是对恐惧和命运的等待。
  本来预备和姑娘一道共进晚餐的,可姑娘说一帮闺蜜都在馆子里等着她呢。我就退而求其次,请她饭后务必拨冗到单位附近的那家星巴克来“接见”我。这是有意义的,我们在这家星巴克畅谈过人生理想和职业愿景,八卦过领导的绯闻和单位的秘史,从这里诞生了我们无话不谈的知己关系,所以我想在她的生日,这个重大的日子,在这里向她表白,从而把我们的关系推向更高的精神境界,也算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新生吧。我想她会高兴的,我相信她对我的感觉和我对她的感觉一样,甜蜜而冲动。
  我从下午六点钟等到晚上九点钟,就在这个靠窗的卡座上,用整整三个小时回顾了我们相识相知的点点滴滴,越想越觉得我是有十足的成功把握的,一高兴就让服务员上了一份黑森林。点心上来之后,我先没忙着吃,而是选了个光线好的角度,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在朋友圈里。照片拍得挺漂亮,柠檬色的灯光打在淡奶油和巧克力上,有一种梦幻般的品相。很快就有朋友点赞,评价,说蛋糕卖相很好,是不是餐后甜点?我说我正在等候一道人生的大餐,这只是头盘。我不是个吃货,平时也不爱玩微信,今天有点兴奋过头了,简直莫名其妙。我远没意识到自己正鬼使神差地现场直播着一个黑色的预言,而我将永远没办法走出那片魔障般的黑森林。   九点一刻,姑娘来了,看来是喝了酒,颊上擦着两朵恰到好处的酡红。我觉得她微醺的样子十分迷人,举手投足都成了一种不乏天真的撩拨。我招呼她坐下,殷勤地问她想吃点什么。她说肚子都吃圆了,来杯摩卡吧,提提神儿。“哎?黑森林哎!”她发现新大陆似的,“你怎么也喜欢吃这个?”我就有点谄媚地回应她:“你喜欢的我都喜欢呗。”
  打趣了几句,我准备言归正传,直捣黄龙。就在我的手伸向身侧的礼品袋,想把那条白金项链掏出来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嘘——嘘嘘——”隔壁桌一个男人挤眉弄眼地朝姑娘直吹口哨,一脸淫邪。
  姑娘俏脸变色,毫不客气地骂了一句:“流氓!”
  “骂谁呢?”那厮短粗的眉毛一挑,隔桌子直嚷嚷。
  “谁是流氓就骂谁!”姑娘脾气不小,眼一瞪,比赵薇还吓人。
  “你妈的贱货,穿成这样不就给男人看的吗?”那厮鄙夷地大放厥词。我一看,姑娘的裙子确实短了点,一侧雪白的大腿完全暴露在男人的视野里。可这不代表姑娘不是好姑娘。
  “臭流氓!”姑娘气得眼泪水直打转,求助般地望向我。
  喉头咕噜了一下,我侧过身对那厮严肃地说:“请你放尊重点。”我个人认为这句话还是挺得体的,既给对方留有余地,又不失自己的身份。
  但那厮显然不这么认为,嗷一声就冲我乱吠起来:“尊重你妈逼啊,管好你家的母狗,跑出来乱咬人!”
  这一来场面就尴尬了,我不能不拍案而起。可我刚一站起来,那厮就冲到面前了:“想打架啊?”我一愣,刚才起身时太激动了,眼镜有点往下滑,我就随手推推鼻梁上的眼镜。我们离得太近,或许我的肘部危险地触碰到了他,这抬手的动作立刻被那厮理解成攻击行为,当即一记老拳挥到我脸上。我的眼镜义无反顾地飞了出去,我甚至没看清那厮到底长什么样,就再也没机会看清他的尊容了。
  后来的事情我不太记得了,从小到大我没打过架,因为我爸“好勇斗狠”(我妈的评语)的缘故,我妈严禁我跟人打架,怕我跟着学坏,耽误我成长。所以我完全没有格斗经验,面对危险的时候,只能像不会游泳的人一下子掉入漩涡中,晕头转向地瞎扑腾。再后来我被那厮痛打落水狗似地从星巴克一直追打到门外的街道上。我听到姑娘的哭喊声,但我已经没有力气抬起头来看她一眼。我骨碌碌滚在地上,撞翻了一辆路边的自行车,骑车的人跳下来大骂,我抓住他的手,乞求他救救我。但从我头上一个大窟窿里冒出来的血水吓坏了他,他厌恶地甩掉我的手,一边跳脚一边骂骂咧咧地走开了。我的嘴里也开始不断地冒出血泡,我听见它们在我开裂的嘴角沸腾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我像是一个失明的盲人,跌跌撞撞地试图在路上抓住一个人,随便一个人,只要他能让我不再挨打。可是我惊恐地发现,路边人群默默地让开了一个旷漠的大圈,人们无比自觉地保持着精严的秩序,那么恰到好处地重重围观着我,好让我更方便地继续挨打。他们有的翘首抻颈,有的掏出了手机,而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留在记忆里的最后一眼是那一片黑压压的人头组成的黑森林……
  第二天的当地晚报上,有这么一条社会新闻:《因裙短,男友与人起争执命丧黄泉》。没错,那个叫张某的倒霉男友(表白未遂)就是我,我最终因脾破裂抢救无效而暴毙身亡。我尚没能给自己写上一笔值得书写的回忆,就莫名其妙地翹了辫子,还荣幸地登上了报纸。生命的戛然而止让我对很多事情心生惶惑,原本我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现在都变得不那么确切了。但是奇怪,“英雄”这个字眼却从边界模糊歧义丛生的人生词典中清晰地浮上我的心头。我短暂的一生蜗行龟步,距离英雄何其遥远,甚至在那个姑娘心目中,我恐怕也不是一个英雄。她看到了我懦弱的眼神、可鄙的哀求和在血泊中毫无尊严的蠕动,她怎么能容忍在我的名字前冠以“英雄”二字?不过我虽不是英雄,死得倒也鸡飞狗跳轰轰烈烈,这极具反讽效果的结局要是搁在回忆录里,将是多么感人的高潮哇!可惜,我没有这个机会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我能给自己写一个墓志铭,有四个字也就够了——
  竟然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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