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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到今天已经演变成一种解决纠纷、救济权益的重要制度,目前,信访既承担了本应该由人大承担的表达公众利益诉求的功能,又承担了诉讼为公民提供救济的功能。如果信访的适用不加限制,则会使公民迷信权大于法,轻视法治,既不利于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与法治理念,又不利于核心政治制度的正常运行。因此,应该对人大与司法制度进行法治国家方向的改革,提高其政治地位,发挥其在表达利益诉求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