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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当前要重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科学设置各类人员员额比例,确定职务序列和职数,制定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逐步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分类管理制度,使广大检察人员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