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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和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利用劳动合同作为其维权的一种工具.许多公众认为,订立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实则不然,劳动合同生效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并非是同时产生的,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关系.本文拟就二者概念进行区分,适用“分离原则”区分二者独立的产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