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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合教育发展的背景下,所有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应该享有受教育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权利。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注重的是普通教育优先原则,2020年6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的则是“应随尽随”原则,即鼓励普通学校接纳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并要求学校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随班就读儿童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