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从《税收征管法》设置税收优先权制度以来,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一直备受争议。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税收债权的内容复杂多样、性质各异,因此讨论其税收优先权更具有典型意义。本文采取类型化的分析思路,首先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进而讨论税收债权的不同分类与相应的税收优先权,并针对不同层次的税收优先权内容提出了对于《税收征管法》和《破产法》的立法协调和修订完善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