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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田丰
其中,为支持制造业发展,《通知》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合理安排融资利率、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依法合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及“年审制”等合理金融创新。
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人工成本
据悉,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第三项政策是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7项任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规范“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压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通知》称,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行政垄断、地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加大对公用事业、网络型行业等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动部门间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提升监管效率;推动认证国际合作,推进“一审多证”,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通知》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现有省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见面”审批服务。
《通知》对于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也作了明确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非核准类项目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加快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探索通过强化“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机制,推动简化项目能评、环评工作内容,避免重复评价,精简审批程序。
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第四项政策是延续“五险一金”缴存比例等政策降低人工成本,包括3项任务:保持政策连续性降低人工成本;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会费缴纳政策;实施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例如,《通知》要求,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研究修改《残疾人就业条例》,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有效降低用能用地等成本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记者了解到,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第五项政策是有效降低用能用地成本,包括3项任务:合理降低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第六项政策是加快降低物流成本,包括3项任务:规范公路、港口和车辆检审收费;通过多种途径优化运输方式;支持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通知》明确,深化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继续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通过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以及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分布式能源,支持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指导地方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
在用地方面,《通知》表示,指导地方研究出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的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对省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计划,加快用地审查报批,提高用地配置效率。
第七项政策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具体任务是继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内容包括:修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差异化缴存措施:推广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
第八项政策是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具体任务是支持引导企业降本增效,内容包括: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瞄准国际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事后奖补等手段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重视供应链管理和精细化物流管理,降低能源原材料采购成本;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总结提升内部管理、降低各项费用成效显著的典型企业做法,引导其他企业对标挖潜、降本增效。
第九项政策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包括2项任务:深入推进降成本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和经验推广。《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降成本政策宣传力度,向企业传达解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和各地应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强化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反馈和及时处置;降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积极梳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案例,加强宣传和推广。
其中,为支持制造业发展,《通知》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合理安排融资利率、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依法合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及“年审制”等合理金融创新。
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人工成本
据悉,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第三项政策是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7项任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规范“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压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通知》称,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行政垄断、地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加大对公用事业、网络型行业等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动部门间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提升监管效率;推动认证国际合作,推进“一审多证”,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通知》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现有省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见面”审批服务。
《通知》对于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也作了明确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非核准类项目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加快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探索通过强化“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机制,推动简化项目能评、环评工作内容,避免重复评价,精简审批程序。
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第四项政策是延续“五险一金”缴存比例等政策降低人工成本,包括3项任务:保持政策连续性降低人工成本;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会费缴纳政策;实施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例如,《通知》要求,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研究修改《残疾人就业条例》,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有效降低用能用地等成本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记者了解到,2018年降成本工作的第五项政策是有效降低用能用地成本,包括3项任务:合理降低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第六项政策是加快降低物流成本,包括3项任务:规范公路、港口和车辆检审收费;通过多种途径优化运输方式;支持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通知》明确,深化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继续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通过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以及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分布式能源,支持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指导地方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
在用地方面,《通知》表示,指导地方研究出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的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对省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计划,加快用地审查报批,提高用地配置效率。
第七项政策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具体任务是继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内容包括:修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差异化缴存措施:推广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
第八项政策是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具体任务是支持引导企业降本增效,内容包括: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瞄准国际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事后奖补等手段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重视供应链管理和精细化物流管理,降低能源原材料采购成本;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总结提升内部管理、降低各项费用成效显著的典型企业做法,引导其他企业对标挖潜、降本增效。
第九项政策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包括2项任务:深入推进降成本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和经验推广。《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降成本政策宣传力度,向企业传达解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和各地应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强化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反馈和及时处置;降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积极梳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案例,加强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