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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个案急呈
2020年1月30日,李某受聘到某公交公司从事公交车驾驶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收取李某押金1万元。2020年4月11日,李某驾驶公交车在一站台停靠,乘客上下车时,一名乘客摔伤。2020年5月16日,公交公司以李某违反该公司《公交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第六条:“一年中,发生有责事故一起,且经济损失超出5万元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的规定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押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