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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的屡战屡捷展示出一个异常危险的信号——网络上暴露了太多的个人隐私以及寻找到个人隐私的线索——这是我们每个网民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不仅是那几个“幸运”地被人肉过的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2010年5月25日,《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中的这条内容,引起了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有媒体将其解读为:这是对近来备受争议的“人肉搜索”行为的立法禁止。
只是这次,条例的级别更高,从一个市到了一个省。藉此也形成了更加激烈的争论:在公众舆论和个人隐私保护之间,让大家都满意的平衡点在哪里?
反对者认为:人肉搜索是替天行道。一方面,人肉搜索在行使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权,比如“林嘉祥事件”、“最牛房产局长事件”,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的作用,还减少了公安调查机关的工作量,协助政府办案。另一方面,人肉搜索还是维护这个社会道德秩序的有效手段。在法律管不到,但大家都看不惯的事情上,网民组建了另一个法庭来审判那些“大逆不道”的人。从2006年引发人肉大爆炸的“虐猫门”到具有里程碑性质的“姜岩王菲事件”(该事件以王菲起诉网站获胜而告终)都是此类。
而支持者认为,一个民主的法律社会,任何一个公民的隐私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即使这个人最后被法律判决有罪,但与他犯罪事件无关的个人隐私也不能被公开;更何况那些法律上“清白”,享有公民权自主权的个人。
但我们的关注重点并不在这里——毕竟,能够点燃广大网民的热情,激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对99%的网民来说都是遥远的。用2010年5月天涯“虐猫门”的发起者老姜的话来说,“只要你没触犯众怒,哪有那么多人有闲心去人肉你啊!”我们的关注点在于:人肉搜索的屡战屡捷展示出一个异常危险的信号——网络上暴露了太多的个人隐私以及寻找到个人隐私的线索——而这点,却是和我们每个网民密切相关的。
全球信息基建解决方案的领导供货商EMC,在今年5月6日公布了委托ID C进行的“The DigitalUniverse Decade-Are You Ready? ”(迎接十年后的数码宇宙,你准备好没有?)的研究结果:2010年所产生的数码信息总量将相当于全人类连续100年进行Tweet,或者750亿部内存满存的16GB Apple iPad的信息量;而这庞大的数码信息量中,超过70%的信息是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中,有80%是由网络以及与之有关的企业在为信息所有人储存、保护和管理——简单说来,这就意味着:网络上存在海量的个人信息,而绝大多数个人信息的安全与否是不由信息所有人掌握的。这也是今年5月美国15家消费者机构联名投诉Facebook泄露隐私的原因——个人信息的传播与否变得和所有人无关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基于人肉搜索得以展开的原理——“六度空间”和社会工程学发展迅速,从理论上来说,网民是赤身裸体地存在于网络上的,要找到你的个人信息,仅仅是麻烦与否的区别。而一旦语义关联分析技术在搜索网站得到大规模运用,“麻烦”被减少,你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其结果是:第一,即使你没号召力引发大规模人肉搜索,但如果你得罪了谁,或者谁对你有什么企图(管它是良的还是不良的),你的个人资料就能迅速被一览无遗。比如,你不幸上了“忌和他约会”或者“和变色龙约会”网站的名单(这是两家美国的揭底网站,主要内容都是女子匿名揭露“负心人”,公布他们的个人信息,提醒其他女性避免受骗),你的爱情和婚姻就危险了。目前,甚至可以断言在未来,都没有任何方法可以保证发言者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人性都有阴暗面,我们灭不掉,但不要给阴暗面提供轻易实现的契机。第二,你的个人信息会被无良商家无限度利用。每天接到各种要你从包里掏钱的电话短信邮件,肯定是件不爽的事儿吧?甚至,你的家人朋友都会成为被利用的目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构建自己的人际环境:和什么样的人交友,在不同的人面前采取不同的开放尺度,对某些人倾吐心声,而对某些人敬而远之——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隔绝那些会伤害我们的人,或者仅仅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到了网络社会,很多人便忘记了,再强大的网络,背后还是人,一切在现实社会中起作用的人心和人性,到了网络社会依然会存在,并且会被放大,被加速传播。混迹于网络也要像在现实中一样:清楚地划分哪些级别的信息是可以被哪种亲密程度的人看见的,也为自己建立起一个安全的环境——所有的信息都是有尺度的。
否则,你就是网络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2010年5月25日,《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中的这条内容,引起了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有媒体将其解读为:这是对近来备受争议的“人肉搜索”行为的立法禁止。
只是这次,条例的级别更高,从一个市到了一个省。藉此也形成了更加激烈的争论:在公众舆论和个人隐私保护之间,让大家都满意的平衡点在哪里?
反对者认为:人肉搜索是替天行道。一方面,人肉搜索在行使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权,比如“林嘉祥事件”、“最牛房产局长事件”,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的作用,还减少了公安调查机关的工作量,协助政府办案。另一方面,人肉搜索还是维护这个社会道德秩序的有效手段。在法律管不到,但大家都看不惯的事情上,网民组建了另一个法庭来审判那些“大逆不道”的人。从2006年引发人肉大爆炸的“虐猫门”到具有里程碑性质的“姜岩王菲事件”(该事件以王菲起诉网站获胜而告终)都是此类。
而支持者认为,一个民主的法律社会,任何一个公民的隐私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即使这个人最后被法律判决有罪,但与他犯罪事件无关的个人隐私也不能被公开;更何况那些法律上“清白”,享有公民权自主权的个人。
但我们的关注重点并不在这里——毕竟,能够点燃广大网民的热情,激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对99%的网民来说都是遥远的。用2010年5月天涯“虐猫门”的发起者老姜的话来说,“只要你没触犯众怒,哪有那么多人有闲心去人肉你啊!”我们的关注点在于:人肉搜索的屡战屡捷展示出一个异常危险的信号——网络上暴露了太多的个人隐私以及寻找到个人隐私的线索——而这点,却是和我们每个网民密切相关的。
全球信息基建解决方案的领导供货商EMC,在今年5月6日公布了委托ID C进行的“The DigitalUniverse Decade-Are You Ready? ”(迎接十年后的数码宇宙,你准备好没有?)的研究结果:2010年所产生的数码信息总量将相当于全人类连续100年进行Tweet,或者750亿部内存满存的16GB Apple iPad的信息量;而这庞大的数码信息量中,超过70%的信息是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中,有80%是由网络以及与之有关的企业在为信息所有人储存、保护和管理——简单说来,这就意味着:网络上存在海量的个人信息,而绝大多数个人信息的安全与否是不由信息所有人掌握的。这也是今年5月美国15家消费者机构联名投诉Facebook泄露隐私的原因——个人信息的传播与否变得和所有人无关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基于人肉搜索得以展开的原理——“六度空间”和社会工程学发展迅速,从理论上来说,网民是赤身裸体地存在于网络上的,要找到你的个人信息,仅仅是麻烦与否的区别。而一旦语义关联分析技术在搜索网站得到大规模运用,“麻烦”被减少,你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其结果是:第一,即使你没号召力引发大规模人肉搜索,但如果你得罪了谁,或者谁对你有什么企图(管它是良的还是不良的),你的个人资料就能迅速被一览无遗。比如,你不幸上了“忌和他约会”或者“和变色龙约会”网站的名单(这是两家美国的揭底网站,主要内容都是女子匿名揭露“负心人”,公布他们的个人信息,提醒其他女性避免受骗),你的爱情和婚姻就危险了。目前,甚至可以断言在未来,都没有任何方法可以保证发言者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人性都有阴暗面,我们灭不掉,但不要给阴暗面提供轻易实现的契机。第二,你的个人信息会被无良商家无限度利用。每天接到各种要你从包里掏钱的电话短信邮件,肯定是件不爽的事儿吧?甚至,你的家人朋友都会成为被利用的目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构建自己的人际环境:和什么样的人交友,在不同的人面前采取不同的开放尺度,对某些人倾吐心声,而对某些人敬而远之——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隔绝那些会伤害我们的人,或者仅仅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到了网络社会,很多人便忘记了,再强大的网络,背后还是人,一切在现实社会中起作用的人心和人性,到了网络社会依然会存在,并且会被放大,被加速传播。混迹于网络也要像在现实中一样:清楚地划分哪些级别的信息是可以被哪种亲密程度的人看见的,也为自己建立起一个安全的环境——所有的信息都是有尺度的。
否则,你就是网络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