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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方哲学家一般的理解,只有符合行动者的个人利益的行为对行动者来说才是合乎理性的行为。这种意义上的理性叫做“精明理性”。然而道德的行为常常包含利他主义的因素。相当多的西方哲学家极力想证明道德与精明理性总是一致的。笔者认为道德的价值基础和精明理性的价值基础是不可通约的,即无法客观比较的,故当它们相冲突时,我们无法从逻辑上客观地证明道德的理由总是优于精明理性的理由,反之亦然。当道德与精明理性相冲突时,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求助于具有反思精神的公众舆论或理性反思的共识。然而这种共识依然不是完全客观的,我们依然没有纯客观的标准决定我们最有理由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