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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主要内容如下。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应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