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引论:随着建设工程项目体量的增加,施工单位承接单项工程合同额的不断攀升,合同总工期的相对增长,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实施过程中的索赔对工程的实施成功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公路项目实施过程的分析,对不平衡报价法对大体量项目的重要影响作了初步分析,试图引起同行注意,工程项目是否赢利,除了项目管理,对实施过程中的资金运用,也是一个方法,是“理财”观念在工程项目中的运用。
不平衡报价法的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实现的途径有二个,一方面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尽早结算工程款,把工程量清单中先做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干的工作内容单价调低。这样由于先收回了资金或工程款,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财务应变能力,还有适量的利息收入,如果一直保持收入比支出多,当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时,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使承包商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缩小投资风险。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仅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看,即使完全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完成工程项目,因工程款收回的时间是在将来,其现值也低于投标报价时点。所以在投标报价的同时,投标单位就处在收回的工程款资金现值低于投标报价的不平等地位。合理地利用不平衡报价调整收款量,也只能部分地减少这种不平等。为什么不能主动去应用这种方法呢,个别项目投标文件明确说明不接受不平衡报价,但往往在评标说明中无相关条款约束如何才能判定为不平衡报价,而使这种声明成为一种空言。
下面是某公路工程按正常报价回收工程款以及前十个月工程完成工程价格分别调高10%、8%、5%、3%的情况下的资金现值比较。
工期 正常收款(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10%(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8%(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5%(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3%(万元)
第1个月 945.000 1,039.500 1,020.600 992.250 973.350
第2个月 2,847.508 3,132.259 3,075.309 2,989.883 2,932.933
第3个月 2,847.508 3,132.259 3,075.309 2,989.883 2,932.933
第4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5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6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7个月 3,314.454 3,645.899 3,579.610 3,480.177 3,413.888
第8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9个月 3,226.954 3,549.649 3,485.110 3,388.302 3,323.763
第10个月 2,639.454 2,903.399 2,850.610 2,771.427 2,718.638
第11个月 2,199.731 1,991.669 2,033.281 2,095.701 2,137.313
第12个月 2,199.731 1,991.669 2,033.281 2,095.701 2,137.313
第13个月 2,160.008 1,951.946 1,993.558 2,055.978 2,097.590
第14个月 2,177.967 1,969.905 2,011.517 2,073.937 2,115.549
第15个月 3,300.100 3,092.038 3,133.650 3,196.070 3,237.682
第16个月 3,360.377 3,152.315 3,193.927 3,256.347 3,297.959
第17个月 2,240.092 2,032.030 2,073.642 2,136.062 2,177.674
第18个月 2,282.410 2,074.348 2,115.960 2,178.380 2,219.992
第19个月 2,340.092 2,132.030 2,173.642 2,236.062 2,277.674
第20个月 2,340.092 2,132.030 2,173.642 2,236.062 2,277.674
第21个月 2,540.092 2,332.030 2,373.642 2,436.062 2,477.674
第22个月 2,540.092 2,332.030 2,373.642 2,436.062 2,477.674
第23个月 2,300.369 2,092.307 2,133.919 2,196.339 2,237.951
第24个月 564.777 356.715 398.327 460.747 502.359
合计 61,674.6 61,674.6 61,674.6 61,674.6 61,674.6
工期 正常收款现值(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10%现值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8%现值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5%现值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價增幅3%现值
第1个月 ¥941 ¥1,035 ¥1,016 ¥988 ¥969
第2个月 ¥2,822 ¥3,104 ¥3,048 ¥2,963 ¥2,907
第3个月 ¥2,809 ¥3,090 ¥3,034 ¥2,950 ¥2,894
第4个月 ¥3,267 ¥3,594 ¥3,529 ¥3,431 ¥3,366
第5个月 ¥3,253 ¥3,578 ¥3,513 ¥3,415 ¥3,350
第6个月 ¥3,238 ¥3,562 ¥3,497 ¥3,400 ¥3,335
第7个月 ¥3,211 ¥3,533 ¥3,468 ¥3,372 ¥3,308
第8个月 ¥3,209 ¥3,530 ¥3,466 ¥3,370 ¥3,305
第9个月 ¥3,099 ¥3,408 ¥3,346 ¥3,254 ¥3,192
第10个月 ¥2,523 ¥2,775 ¥2,725 ¥2,649 ¥2,599
第11个月 ¥2,093 ¥1,895 ¥1,935 ¥1,994 ¥2,034
第12个月 ¥2,084 ¥1,887 ¥1,926 ¥1,985 ¥2,025
第13个月 ¥2,037 ¥1,841 ¥1,880 ¥1,939 ¥1,978
第14个月 ¥2,045 ¥1,849 ¥1,888 ¥1,947 ¥1,986
第15个月 ¥3,084 ¥2,890 ¥2,929 ¥2,987 ¥3,026
第16个月 ¥3,126 ¥2,933 ¥2,972 ¥3,030 ¥3,068
第17个月 ¥2,075 ¥1,882 ¥1,921 ¥1,978 ¥2,017
第18个月 ¥2,104 ¥1,913 ¥1,951 ¥2,009 ¥2,047
第19个月 ¥2,148 ¥1,957 ¥1,995 ¥2,052 ¥2,091
第20个月 ¥2,138 ¥1,948 ¥1,986 ¥2,043 ¥2,081
第21个月 ¥2,311 ¥2,121 ¥2,159 ¥2,216 ¥2,254
第22个月 ¥2,300 ¥2,112 ¥2,149 ¥2,206 ¥2,244
第23个月 ¥2,074 ¥1,886 ¥1,924 ¥1,980 ¥2,017
第24个月 ¥507 ¥320 ¥357 ¥413 ¥451
¥58,498.7 ¥58,643.7 ¥58,614.7 ¥58,571.2 ¥58,542.2
从表中可以看出,投标报价61674.6万元,按正常回收工程款的折算现值为58498 .7万元,二者差值3175.9万元,如果当期回收工程款小于当期工程成本,这些差值的表现形式就是贷款利息,要以利润来补偿。随着采用不平衡报价对前期工作内容单价的调整,回收工程款的折算现值也不断增加。本表计算之前,均对这几种调整相关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应用梦龙计划管理软件做了调整,以保证报价调整的前提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投标时承包商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估算量仅仅用于招标),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而这个总价是理念上的东西,或者说只是评标委员会在比较各家标价的高低时提供了一个总的大致参考值,实际上承包商拿回的总收入等于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收的工程量与相应单价的乘积。把标书中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少的项目单价定得稍高一些,把标书中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要多的项目单价定得稍低一些。总的结果是:履约时数量少的工作单价较低赔了一点;履约时数量多的项目单价较高利润丰厚,但整个项目最终赚钱增加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具有“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 、“彻底放开价格” 、“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的特点,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条理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这就迫使施工企业采取各种方法压低投标报价,有的投标人急于中标以维持生存局面,往往是压低利润,这就客观上造就了恶性竞争。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施工企业不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方法来平衡风险,只能自我封闭在市场之外。
引起工程量减少的工作一般是不可预知的,而引起工程量增加的工作却是有章可循的。在资三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公路工程项目比较常见的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不完全、與实际不符引起的。1、公路工程的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都要求有详尽的地基承载力资料,但限于设计的深度和广度,不能逐点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只能在给出设计参数,要求在施工验证。个别设计单位限于设计周期,甚至未进行地质详勘。2、大型项目设计周期较长,地质勘察工作早于设计阶段,距实施期较长,期间地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大。都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在投标过程中有意识地将等这些项目的单价水平提高到正常水平以上,做的越多,利润越可观。但同时也要求对一定项目的工作单价预以减少,这部分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优势,对个别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就可以达到降低部分分项的单价降低要求了。对于大中型项目和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选择对成本影响较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进度的合理安排、机械化程度的正确选择、工程管理的优化等,都可以明显降低施工成本,因而降低报价。
启示:对于大型项目,前期项目启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的时间价值对财务的影响巨大,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的资金压力,工程量的变动引起的费用变化也是很大的,合理地利用不平衡报价,已成为施工企业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必须纳入项目管理之中,孙子兵法说: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采用不平衡报价,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保证项目预营利,有目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利润点的实施。
所以在工程投标阶段,要重视施工组织设计与图纸会审、工程量核定。利用不平衡报价,第一步做出满足招标要求的工期计划,找出在前的工作项目,做为调价基础。第二步根据工程量可增加项目的分析,预以调价,第三步分析本企业在本项目的优势,列出可下调价格内容。在投标过程中,我们为了中标,往往加强经营、商务人员的力量,而忽视了工程技术人员的有效参与,使不平衡报价只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这也是投标过程需要注意的。
不平衡报价法的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实现的途径有二个,一方面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尽早结算工程款,把工程量清单中先做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干的工作内容单价调低。这样由于先收回了资金或工程款,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财务应变能力,还有适量的利息收入,如果一直保持收入比支出多,当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时,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使承包商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缩小投资风险。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仅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看,即使完全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完成工程项目,因工程款收回的时间是在将来,其现值也低于投标报价时点。所以在投标报价的同时,投标单位就处在收回的工程款资金现值低于投标报价的不平等地位。合理地利用不平衡报价调整收款量,也只能部分地减少这种不平等。为什么不能主动去应用这种方法呢,个别项目投标文件明确说明不接受不平衡报价,但往往在评标说明中无相关条款约束如何才能判定为不平衡报价,而使这种声明成为一种空言。
下面是某公路工程按正常报价回收工程款以及前十个月工程完成工程价格分别调高10%、8%、5%、3%的情况下的资金现值比较。
工期 正常收款(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10%(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8%(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5%(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3%(万元)
第1个月 945.000 1,039.500 1,020.600 992.250 973.350
第2个月 2,847.508 3,132.259 3,075.309 2,989.883 2,932.933
第3个月 2,847.508 3,132.259 3,075.309 2,989.883 2,932.933
第4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5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6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7个月 3,314.454 3,645.899 3,579.610 3,480.177 3,413.888
第8个月 3,326.954 3,659.649 3,593.110 3,493.302 3,426.763
第9个月 3,226.954 3,549.649 3,485.110 3,388.302 3,323.763
第10个月 2,639.454 2,903.399 2,850.610 2,771.427 2,718.638
第11个月 2,199.731 1,991.669 2,033.281 2,095.701 2,137.313
第12个月 2,199.731 1,991.669 2,033.281 2,095.701 2,137.313
第13个月 2,160.008 1,951.946 1,993.558 2,055.978 2,097.590
第14个月 2,177.967 1,969.905 2,011.517 2,073.937 2,115.549
第15个月 3,300.100 3,092.038 3,133.650 3,196.070 3,237.682
第16个月 3,360.377 3,152.315 3,193.927 3,256.347 3,297.959
第17个月 2,240.092 2,032.030 2,073.642 2,136.062 2,177.674
第18个月 2,282.410 2,074.348 2,115.960 2,178.380 2,219.992
第19个月 2,340.092 2,132.030 2,173.642 2,236.062 2,277.674
第20个月 2,340.092 2,132.030 2,173.642 2,236.062 2,277.674
第21个月 2,540.092 2,332.030 2,373.642 2,436.062 2,477.674
第22个月 2,540.092 2,332.030 2,373.642 2,436.062 2,477.674
第23个月 2,300.369 2,092.307 2,133.919 2,196.339 2,237.951
第24个月 564.777 356.715 398.327 460.747 502.359
合计 61,674.6 61,674.6 61,674.6 61,674.6 61,674.6
工期 正常收款现值(万元)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10%现值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8%现值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价增幅5%现值 前十个月完成工作单價增幅3%现值
第1个月 ¥941 ¥1,035 ¥1,016 ¥988 ¥969
第2个月 ¥2,822 ¥3,104 ¥3,048 ¥2,963 ¥2,907
第3个月 ¥2,809 ¥3,090 ¥3,034 ¥2,950 ¥2,894
第4个月 ¥3,267 ¥3,594 ¥3,529 ¥3,431 ¥3,366
第5个月 ¥3,253 ¥3,578 ¥3,513 ¥3,415 ¥3,350
第6个月 ¥3,238 ¥3,562 ¥3,497 ¥3,400 ¥3,335
第7个月 ¥3,211 ¥3,533 ¥3,468 ¥3,372 ¥3,308
第8个月 ¥3,209 ¥3,530 ¥3,466 ¥3,370 ¥3,305
第9个月 ¥3,099 ¥3,408 ¥3,346 ¥3,254 ¥3,192
第10个月 ¥2,523 ¥2,775 ¥2,725 ¥2,649 ¥2,599
第11个月 ¥2,093 ¥1,895 ¥1,935 ¥1,994 ¥2,034
第12个月 ¥2,084 ¥1,887 ¥1,926 ¥1,985 ¥2,025
第13个月 ¥2,037 ¥1,841 ¥1,880 ¥1,939 ¥1,978
第14个月 ¥2,045 ¥1,849 ¥1,888 ¥1,947 ¥1,986
第15个月 ¥3,084 ¥2,890 ¥2,929 ¥2,987 ¥3,026
第16个月 ¥3,126 ¥2,933 ¥2,972 ¥3,030 ¥3,068
第17个月 ¥2,075 ¥1,882 ¥1,921 ¥1,978 ¥2,017
第18个月 ¥2,104 ¥1,913 ¥1,951 ¥2,009 ¥2,047
第19个月 ¥2,148 ¥1,957 ¥1,995 ¥2,052 ¥2,091
第20个月 ¥2,138 ¥1,948 ¥1,986 ¥2,043 ¥2,081
第21个月 ¥2,311 ¥2,121 ¥2,159 ¥2,216 ¥2,254
第22个月 ¥2,300 ¥2,112 ¥2,149 ¥2,206 ¥2,244
第23个月 ¥2,074 ¥1,886 ¥1,924 ¥1,980 ¥2,017
第24个月 ¥507 ¥320 ¥357 ¥413 ¥451
¥58,498.7 ¥58,643.7 ¥58,614.7 ¥58,571.2 ¥58,542.2
从表中可以看出,投标报价61674.6万元,按正常回收工程款的折算现值为58498 .7万元,二者差值3175.9万元,如果当期回收工程款小于当期工程成本,这些差值的表现形式就是贷款利息,要以利润来补偿。随着采用不平衡报价对前期工作内容单价的调整,回收工程款的折算现值也不断增加。本表计算之前,均对这几种调整相关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应用梦龙计划管理软件做了调整,以保证报价调整的前提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投标时承包商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估算量仅仅用于招标),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而这个总价是理念上的东西,或者说只是评标委员会在比较各家标价的高低时提供了一个总的大致参考值,实际上承包商拿回的总收入等于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收的工程量与相应单价的乘积。把标书中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少的项目单价定得稍高一些,把标书中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要多的项目单价定得稍低一些。总的结果是:履约时数量少的工作单价较低赔了一点;履约时数量多的项目单价较高利润丰厚,但整个项目最终赚钱增加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具有“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 、“彻底放开价格” 、“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的特点,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条理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这就迫使施工企业采取各种方法压低投标报价,有的投标人急于中标以维持生存局面,往往是压低利润,这就客观上造就了恶性竞争。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施工企业不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方法来平衡风险,只能自我封闭在市场之外。
引起工程量减少的工作一般是不可预知的,而引起工程量增加的工作却是有章可循的。在资三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公路工程项目比较常见的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不完全、與实际不符引起的。1、公路工程的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都要求有详尽的地基承载力资料,但限于设计的深度和广度,不能逐点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只能在给出设计参数,要求在施工验证。个别设计单位限于设计周期,甚至未进行地质详勘。2、大型项目设计周期较长,地质勘察工作早于设计阶段,距实施期较长,期间地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大。都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在投标过程中有意识地将等这些项目的单价水平提高到正常水平以上,做的越多,利润越可观。但同时也要求对一定项目的工作单价预以减少,这部分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优势,对个别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就可以达到降低部分分项的单价降低要求了。对于大中型项目和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选择对成本影响较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进度的合理安排、机械化程度的正确选择、工程管理的优化等,都可以明显降低施工成本,因而降低报价。
启示:对于大型项目,前期项目启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的时间价值对财务的影响巨大,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的资金压力,工程量的变动引起的费用变化也是很大的,合理地利用不平衡报价,已成为施工企业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必须纳入项目管理之中,孙子兵法说: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采用不平衡报价,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保证项目预营利,有目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利润点的实施。
所以在工程投标阶段,要重视施工组织设计与图纸会审、工程量核定。利用不平衡报价,第一步做出满足招标要求的工期计划,找出在前的工作项目,做为调价基础。第二步根据工程量可增加项目的分析,预以调价,第三步分析本企业在本项目的优势,列出可下调价格内容。在投标过程中,我们为了中标,往往加强经营、商务人员的力量,而忽视了工程技术人员的有效参与,使不平衡报价只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这也是投标过程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