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专利权的行政执法保护制度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在实践中对专利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制度建设的原因,专利权行政执法制度存在执法权限和界限不清、行政处理与司法处理衔接不畅以及行政责任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对此,应当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排除在行政执法范围外、确立行政执法机关对专利权效力的判定权、规范专利侵权行政责任设置作为未来制度修正的重要内容;将案件的移送标准、侵权物品案值的确定作为行政处理与司法处理衔接的实体内容,同时完善证据收集与转化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