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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工作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档案等多个工作领域,作为—个有机整体,教科文卫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已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其中以教育法为基本法的教育法律体系和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基本法的科技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文物保护、档案等领域都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意识形态领域也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但是,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考察教科文卫法制建设,可以感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