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4]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载体和平台建设,全力提升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阳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3]100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贵阳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字[2013]24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