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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在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产权界定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我国的报刊社都是国有资产。我国现行出版法和规章明确规定,我国报刊创办实行许可证制度,报刊社的主办单位是法定的创办投资人:我国目前的报刊社均为集体自筹启动资金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新闻出版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指出,报刊创办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