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日常工作中,笔者发现不少单位所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它直接影响着干部档案的质量和利用价值。 一是干部工作单位不写全称。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在履历表、登记表的工作简历栏内,其工作单位只填写“省监察厅”、“市农业局”、“县体改办”等字样。正确的填写方法应是“××省监察厅”、“××省××市农业局”,“××省××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第二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