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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颁发并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医院评审制度,但是对照《条例》,现行评审制度还存在一些不相配合的问题,本文试举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即医疗机构对医院评审的法律责任,行业监督管理的经常性,常规性和及时性,行业监督的执法权与评审权,宏观监督与微观放活等,认为还不能与《条例》的施行密切配合,提出必须尽快出台各种配套性文件和调整各种措施,改进现行医院评审制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