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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实现一带一路战略,必须与沿线国家建立密切的经济合作关系,推进对外经济合作体系的发展,克服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与全球化经济波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由政府为主导逐步开辟经济合作渠道,引入政府、市场二元化的劳务定价模式。本文主要分析了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沿线国家建立经济合作关系的现实意义,并总结了深化我国与沿线友好国家经济合作关系的正确措施。
关键词:一带一路;经济合作策略;经济发展
前言: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依然具备较强的地域性特征,未能克服空间条件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合作的自由度,推动资金、技术资源、人力资源在跨国自由贸易区内的快速流动,我国政府应制定协调性的产业发展计划与配套的优惠政策,全面推进海陆统筹战略与对外开放战略,立足能源开发、跨区域投资等领域,与中亚、中东地区的欠发达国家进行合作。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沿线国家进行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分析
一带一路战略的根本目标在于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国内制造业的剩余产能,发挥技术与资金优势,贯彻区域经济合作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战略,让我国技术密集型的高端产业获得更大的市场与更多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在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深度经济合作的过程中,我国可出资帮助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友好国家建造各类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国内过剩的钢铁、木材、煤炭等资源以及新开发的现代化生产设备,促进产业链转型升级,帮助国内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调整供需关系与内部经营模式,贯彻产业发展战略。通过组织开展目标明确、计划周密的跨区域经济合作,可改善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双边关系,强化各大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动力,巩固我国新建立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引领国际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提升我国在全球化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促进部分能源密集型产业集约化发展模式的快速形成,发挥亚投行促进资本流通、技术升级的金融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改善沿线国家的公共环境与投资环境,促进国际视野中中国形象的转变,加强跨国经济交流,与沿线国家缔结双边经贸协定,基于差异性、公平性发展原则,制定较为合理的产业优势开发计划,做好新型产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工作,为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密切合作打下良好的商业环境基础,通过有计划地投资沿线国家的朝阳产业,带动后续的双边贸易,基于综合性的跨区域融资平台,进行经济合作,建立系统性的金融体系,将我国国内的流动资本用于开发沿线国家的自然资源,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获得中国国内盈余资本的支持,强化其在全球化经济格局中的独立性[1]。
二、强化我国与沿线国家进行经济合作的正确策略研究
(一)控制国内商业资本流向,做好政策引导
我国沿海省份必须基于全面协调发展战略制定产业转移政策,引导国内的技术密集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迁移,依托一带一路战略中针对沿线国家的基建支援计划,颁行具备鲜明倾向性的技术倾斜政策与外贸政策,鼓励国内厂商将工厂转移到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马來西亚、印度、越南、伊朗等友好国家,让国内集团公司的技术向沿线国家扩散,充分利用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新机遇,让我国东部沿海省份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在沿线国家建立生产线与配套的基础设施,购买工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允许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收购工厂、土地与技术专利,制造海外工业生产基地,前往中亚、中东等地的能源出口国开展石油深加工、天然气开采业务。我国政府可通过颁行各类经济优惠政策,鼓励国内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比较优势,使之逐步融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之中,保证其所持有的发展理念、经营思路符合全球化经济发展趋势,在经营实践中践行共享经济理念,合理利用沿线国家的优势资源,构建稳定的产业链与原材料供应链,进一步深化双边经济合作关系,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投资领域,在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同时,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现代化制造业产业链与价值链,发挥沿线国家与中国的经济互补优势,建立独立的双循环经济体系,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奠定基础[2]。
(二)颁行开放性经济发展政策,建立跨国贸易网络
为了推动我国国民经济进步,我国政府应主动顺应世界贸易体系自由化的整体发展潮流,基于高端化的自由贸易标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合作协定,扩大以我国为主导的经济合作体系的覆盖范围,强化我国经济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力,制定较为严格、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市场准入评估机制与海关检查制度,做好针对外资的投资保护工作,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控制跨国资金流动渠道,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长期自由贸易协定,提升协定中合作标准的层次,引导沿线国家合理利用本国经济资源参与国际贸易,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不同领域的合作,我国应当主动面向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沿线国家开放市场,逐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做好配套的管理制度安排工作,此类工作主要涵盖海关管理手续、商品交易规则、投资保护政策、经济交易透明度等各个领域的复杂业务。通过与沿线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可保证我国企业与沿线国家政府共同在透明度较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互动并缔结合作关系,有效控制双边经贸成本与制度成本,促进技术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快速流通[3]。
结论: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制定合理政策优化对外经济开放格局,鼓励国内企业扩大对外投资规模,推动沿海与内陆省份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向新兴经济体转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深度经济合作关系,构建多元化的安全保障机制,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开发合作国家的自然资源,间接性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打造便捷的双向跨境投资渠道。
参考文献:
[1]黎鹏,闫俊.“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挑战与策略选择[J].经济界,2020(05):46-51.
[2]刘立新.“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深化经贸合作的障碍与策略[J].对外经贸实务,2020(03):17-20.
[3]潘志煜.“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路径与策略研究[J].国别和区域研究,2019,4(04):42-50+174.
关键词:一带一路;经济合作策略;经济发展
前言: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依然具备较强的地域性特征,未能克服空间条件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合作的自由度,推动资金、技术资源、人力资源在跨国自由贸易区内的快速流动,我国政府应制定协调性的产业发展计划与配套的优惠政策,全面推进海陆统筹战略与对外开放战略,立足能源开发、跨区域投资等领域,与中亚、中东地区的欠发达国家进行合作。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沿线国家进行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分析
一带一路战略的根本目标在于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国内制造业的剩余产能,发挥技术与资金优势,贯彻区域经济合作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战略,让我国技术密集型的高端产业获得更大的市场与更多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在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深度经济合作的过程中,我国可出资帮助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友好国家建造各类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国内过剩的钢铁、木材、煤炭等资源以及新开发的现代化生产设备,促进产业链转型升级,帮助国内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调整供需关系与内部经营模式,贯彻产业发展战略。通过组织开展目标明确、计划周密的跨区域经济合作,可改善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双边关系,强化各大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动力,巩固我国新建立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引领国际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提升我国在全球化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促进部分能源密集型产业集约化发展模式的快速形成,发挥亚投行促进资本流通、技术升级的金融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改善沿线国家的公共环境与投资环境,促进国际视野中中国形象的转变,加强跨国经济交流,与沿线国家缔结双边经贸协定,基于差异性、公平性发展原则,制定较为合理的产业优势开发计划,做好新型产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工作,为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密切合作打下良好的商业环境基础,通过有计划地投资沿线国家的朝阳产业,带动后续的双边贸易,基于综合性的跨区域融资平台,进行经济合作,建立系统性的金融体系,将我国国内的流动资本用于开发沿线国家的自然资源,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获得中国国内盈余资本的支持,强化其在全球化经济格局中的独立性[1]。
二、强化我国与沿线国家进行经济合作的正确策略研究
(一)控制国内商业资本流向,做好政策引导
我国沿海省份必须基于全面协调发展战略制定产业转移政策,引导国内的技术密集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迁移,依托一带一路战略中针对沿线国家的基建支援计划,颁行具备鲜明倾向性的技术倾斜政策与外贸政策,鼓励国内厂商将工厂转移到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马來西亚、印度、越南、伊朗等友好国家,让国内集团公司的技术向沿线国家扩散,充分利用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新机遇,让我国东部沿海省份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在沿线国家建立生产线与配套的基础设施,购买工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允许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收购工厂、土地与技术专利,制造海外工业生产基地,前往中亚、中东等地的能源出口国开展石油深加工、天然气开采业务。我国政府可通过颁行各类经济优惠政策,鼓励国内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比较优势,使之逐步融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之中,保证其所持有的发展理念、经营思路符合全球化经济发展趋势,在经营实践中践行共享经济理念,合理利用沿线国家的优势资源,构建稳定的产业链与原材料供应链,进一步深化双边经济合作关系,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投资领域,在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同时,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现代化制造业产业链与价值链,发挥沿线国家与中国的经济互补优势,建立独立的双循环经济体系,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奠定基础[2]。
(二)颁行开放性经济发展政策,建立跨国贸易网络
为了推动我国国民经济进步,我国政府应主动顺应世界贸易体系自由化的整体发展潮流,基于高端化的自由贸易标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合作协定,扩大以我国为主导的经济合作体系的覆盖范围,强化我国经济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力,制定较为严格、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市场准入评估机制与海关检查制度,做好针对外资的投资保护工作,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控制跨国资金流动渠道,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长期自由贸易协定,提升协定中合作标准的层次,引导沿线国家合理利用本国经济资源参与国际贸易,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不同领域的合作,我国应当主动面向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沿线国家开放市场,逐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做好配套的管理制度安排工作,此类工作主要涵盖海关管理手续、商品交易规则、投资保护政策、经济交易透明度等各个领域的复杂业务。通过与沿线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可保证我国企业与沿线国家政府共同在透明度较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互动并缔结合作关系,有效控制双边经贸成本与制度成本,促进技术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快速流通[3]。
结论: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制定合理政策优化对外经济开放格局,鼓励国内企业扩大对外投资规模,推动沿海与内陆省份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向新兴经济体转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深度经济合作关系,构建多元化的安全保障机制,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开发合作国家的自然资源,间接性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打造便捷的双向跨境投资渠道。
参考文献:
[1]黎鹏,闫俊.“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挑战与策略选择[J].经济界,2020(05):46-51.
[2]刘立新.“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深化经贸合作的障碍与策略[J].对外经贸实务,2020(03):17-20.
[3]潘志煜.“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路径与策略研究[J].国别和区域研究,2019,4(04):42-5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