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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实施以“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为原则的出口退税新政策以来,已经将有两年多的时间。在2004一年时间的磨合期里,我国的外贸进出口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2004年全国其办理出口退税4200亿元,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2003年底以前发生的欠退税,基本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盼“老账要还,新账不欠”的目标。所谓“老账”就是累计欠退税,是指2003年12月31日以前海关出口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