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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在此期间实施配股和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特征与其股权再融资选择方式作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公司市场价值小、市盈率低和流通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偏好于选择配股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并且在进行配股发行时采用较高的折扣发行;公司市场价值大、市盈率高和流通股比例低的上市公司偏好于选择增发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发行时的折扣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