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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同做好预防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非法批准征用、站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日前,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温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四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