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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结构各有差异,源于不同的刑事司法价值观,司法价值观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着深刻的影响,正是不同的价值观构成了不同诉讼程序运作之基础。价值观基本上是一种利益观。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存在着两种基本利益,一种是安全利益,另一种是自由利益。两种不同的基本利益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价值观实存状态,从而决定了各个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对实体真实与正当法律程序的不同追求。从实际状况来看,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欣赏实体真实主义,而实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正当法律程序有所偏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