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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高中语文教学10多年来,特别是连续任教高三毕业班这七年,一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现在的高中学生对于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掌握越来越薄弱,这就直接导致考纲中的很多考点无法有效落实,例如很多学生不能确定词性,分不清句子的语法成分,语病题判断的正确率更是低得可怜。另外,对于文言文教学中实词的活用现象,虚词的用法,以及一些宾语前置、状语后置之类的特殊句式更是摸不着头脑,甚至在写作中会经常出现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语病现象。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行初中和高中语文教材,基本上都删除了现代汉语语法的知识,而教学上也都在淡化语法知识的教学。因为语文考纲不要求,初中阶段几乎完全抛弃语法教学,高中也只是一些零零散散的讲解,而且主要是针对病句这个考点。这种考纲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也不得已学什么的思路,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普遍做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也就很难比较系统地掌握现代汉语的基本语法知识。
二是网络语言的误导。网络具有极大的开放性,网络语言也在时时刻刻地影响着学生。语言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千百年来在不断发展,我们不可能拒绝网络上的一些优秀的东西。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中的语言也是泥沙俱下。很难想象在当今网络如此盛行的情况下,学生如何从网络文化、快餐文化、流行歌曲中汲取优秀的文化营养和培养正确的语感。这些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学生正确地运用语言,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很多学生会把网络上的一些不规范的语言直接运用到写作中。
另外,如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一些方言与普通话存在较大的差别,国家多年来大力推广普通话,这点也要求学校在教学上切不可忽视必要的语法教学。
其实,对于中学语文教学而言,考纲不要求,学校就不教,学生就不学,从理论上来说,这是语文教学中的一个极大的误区。建国后传统的语文教学主要包括语法、修辞和逻辑,由于语法教学内容艰深,1990年《语文学习》一书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淡化语法”的讨论,随后考试大纲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然而,“淡化”一词本义为降低语法教学的难度,最后却在实际的教学中几乎演变为“全盘否定”,这显然是背离初衷的。对此,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可见,现阶段中学语文教学对于语法知识的漠视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语法是语言中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包括词的构造、变化规则和组词成句的规则。因此对于中学生来说,虽然可以从日常学习中积累并归纳一些语法上的感性认知,但是这种感性认知无法解决语言运用中所有的问题,这就必然需要让语法教学回归中学语文教学课堂以加强中学生对于语法知识的理论认知。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近年各地高考试题亦存在大量涉及语法知识的题目。因此,高中语文教学亟待把现代汉语语法知识作为常规教学任务放进常规教学之中。
下面以近年各地高考试题为例,简要说明这种情况。
一、语病判断
在近几年高考中,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有16套、13套和12套试卷考查了语病这个考点,主要以客观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说明在各地高考中,语病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语病主要存在六种现象,其中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和结构混乱这四种语病现象主要是语法错误造成的。因此,若要解决这个考点,就必须掌握一些基础的语法知识。
例如2015年新课标I卷14题D项“为进一步保障百姓餐桌的安全,国家对施行已超过5年的《食品安全法》作了修订,因加大了惩处力度而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通过对“国家对施行已超过5年的《食品安全法》作了修订”和“因加大了惩处力度而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两句的主语判断可以明确该选项出现了偷换主语的错误。
类似的现象还有2014年新课标卷II卷14题B项“作为一名语文老师,他非常喜欢茅盾的小说,对茅盾的《子夜》曾反复阅读,—直被翻得破烂不堪,只好重新装订。”该选项中“—直被翻得破烂不堪”一句主语应是“《子夜》”,同样出现了偷换主语的错误。
二、文言文中涉及文言现象的试题
高中文言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并梳理常用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这里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都属于文言现象,具体来说包括文言文里面出现的特殊句式、实词虚词的用法、古今异义、通假字、词类活用等现象。通过对文言现象的学习可以提高对文章的整体感知,提高文言文学习的效率,同时,此类文言现象也是高考必考考点。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以掌握汉语基本语法知识为前提。
1、实词活用
例如:2013年北京卷6题
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行初中和高中语文教材,基本上都删除了现代汉语语法的知识,而教学上也都在淡化语法知识的教学。因为语文考纲不要求,初中阶段几乎完全抛弃语法教学,高中也只是一些零零散散的讲解,而且主要是针对病句这个考点。这种考纲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也不得已学什么的思路,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普遍做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也就很难比较系统地掌握现代汉语的基本语法知识。
二是网络语言的误导。网络具有极大的开放性,网络语言也在时时刻刻地影响着学生。语言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千百年来在不断发展,我们不可能拒绝网络上的一些优秀的东西。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中的语言也是泥沙俱下。很难想象在当今网络如此盛行的情况下,学生如何从网络文化、快餐文化、流行歌曲中汲取优秀的文化营养和培养正确的语感。这些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学生正确地运用语言,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很多学生会把网络上的一些不规范的语言直接运用到写作中。
另外,如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一些方言与普通话存在较大的差别,国家多年来大力推广普通话,这点也要求学校在教学上切不可忽视必要的语法教学。
其实,对于中学语文教学而言,考纲不要求,学校就不教,学生就不学,从理论上来说,这是语文教学中的一个极大的误区。建国后传统的语文教学主要包括语法、修辞和逻辑,由于语法教学内容艰深,1990年《语文学习》一书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淡化语法”的讨论,随后考试大纲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然而,“淡化”一词本义为降低语法教学的难度,最后却在实际的教学中几乎演变为“全盘否定”,这显然是背离初衷的。对此,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可见,现阶段中学语文教学对于语法知识的漠视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语法是语言中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包括词的构造、变化规则和组词成句的规则。因此对于中学生来说,虽然可以从日常学习中积累并归纳一些语法上的感性认知,但是这种感性认知无法解决语言运用中所有的问题,这就必然需要让语法教学回归中学语文教学课堂以加强中学生对于语法知识的理论认知。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近年各地高考试题亦存在大量涉及语法知识的题目。因此,高中语文教学亟待把现代汉语语法知识作为常规教学任务放进常规教学之中。
下面以近年各地高考试题为例,简要说明这种情况。
一、语病判断
在近几年高考中,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有16套、13套和12套试卷考查了语病这个考点,主要以客观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说明在各地高考中,语病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语病主要存在六种现象,其中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和结构混乱这四种语病现象主要是语法错误造成的。因此,若要解决这个考点,就必须掌握一些基础的语法知识。
例如2015年新课标I卷14题D项“为进一步保障百姓餐桌的安全,国家对施行已超过5年的《食品安全法》作了修订,因加大了惩处力度而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通过对“国家对施行已超过5年的《食品安全法》作了修订”和“因加大了惩处力度而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两句的主语判断可以明确该选项出现了偷换主语的错误。
类似的现象还有2014年新课标卷II卷14题B项“作为一名语文老师,他非常喜欢茅盾的小说,对茅盾的《子夜》曾反复阅读,—直被翻得破烂不堪,只好重新装订。”该选项中“—直被翻得破烂不堪”一句主语应是“《子夜》”,同样出现了偷换主语的错误。
二、文言文中涉及文言现象的试题
高中文言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并梳理常用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这里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都属于文言现象,具体来说包括文言文里面出现的特殊句式、实词虚词的用法、古今异义、通假字、词类活用等现象。通过对文言现象的学习可以提高对文章的整体感知,提高文言文学习的效率,同时,此类文言现象也是高考必考考点。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以掌握汉语基本语法知识为前提。
1、实词活用
例如:2013年北京卷6题
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