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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美”的字形结构出发探讨美的原初义及审美意识的起源,是当代颇具研究价值的创新视角。因此,本文试图从文字学家对古字“美”的造字法及本义研究的各种观点中探看中国古代先民美意识的起源,以期对“美”有进一步地体悟。
【关键词】“美”字;六书;审美意识;起源
一、引言
随着西方美学思想在中国的流行,中国学者发掘本土美学思想的热情逐渐高涨。20世纪80年代来,中国美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构建中国美学体系,人们首思的问题就是阐释“美”字初义。“美”字的“六书”类型及本义研究对文字学界来讲,只是一个古文字“美”的解读问题;对美学界来说,则是一种终极原理问题。古今文字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不懈探索,产生了种种观点,各有长短。美学家对“何谓美?美缘何而来?”的追问亦穷其一生,仍在阐释。本文试图从文字学家对古字“美”的造字法及本义研究的各种观点中探看中国古代美意识的起源,以期对“美”有进一步地体悟。
二、“美”字“六书”及本义反映的美意识
中国美学史上,首次释“美”的是《尔雅·释言》:“暀暀、皇皇、藐藐、穆穆、休、嘉、珍、褘、懿、鑠,美也。”但这种诠释方法是描述式而非概括性定义式,即只是对美的现象的罗列,而没对“美”自身的本义、本质作概括性归纳。首次概括性定义是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1]且不说许慎是否理解美的本质,但他认为“美”是一个会意字,只有“羊大”才“甘”,才“善”。唐徐铉注“从羊从大”为“羊大则美,故从大。”他支持许慎观点,并提出依据:羊,大则肥,肥则甘,甘则美。如此,“美”字作为一个会意字的性质被首次明确确定下。
(一)作为“会意”理解“羊大为美”
许慎、徐铉等古文字家将“美”看作会意字,释为“从羊从大”、“羊大则美”,显然是简单地把“美”的本义理解为味觉感受,即美味。而该观点也被现代人采用,如日本学者笠原仲二在《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中,曾讨论过古字“美”的形成及“原初意义”。他据《说文解字》中“美”的释义,提出“美”字所含的四项“最原初的意识”,并进而断定:“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或美观念是始于味觉美,‘美’字的最早含义就是味觉的美的感受。”[2]笠原首先从字形结构和“原初意识”两面分析,方法有启示义,但结论待商榷。他虽从一个立体的多元感知系统去理解“美”,但解释的所有内容都是关于功利价值、经济价值、日常生活感受等,但这些如何转化为审美价值,并不能从“羊大”的“美”字构形中得出。
如今,很多人早已接受汉语“美”的词源学解释:羊大则美。美,意味着肥大的羊肉给人甘甜可口的味道。人们普遍把“美”判作一个会意字,认为“美”字中的“羊”是“主给膳”的牛羊之“羊”,而“羊大”即“大羊”、“肥羊”,所以“美”的字义应该是“羊大”产生的由“肥”而“甘”推论出来。但从审美发生的角度看,把美感产生确定于“味”上是不科学的。因为作为一般的甘苦酸辛咸的五味只是一种生理感觉,并不能构成审美判断,“味”要成为一种美感必须产生一种味感体验的形式感——即“滋味”“味外味”。而此味觉体验更是一种休闲、奢华的味觉境界,在先民那里不可能存在,即先民对饮食的感觉仅是一种生理、功利的感觉而非美感。
(二)作为“象形”理解“羊人为美”
作为象形字,“美”字形体所摹写的符号意义已显示出,先民以装饰为美、以舞人为美,由此开始自发追求美的形式:他们的审美意识的直接源头之一是舞蹈。或说,中国古代先民最初的美意识间接源于巫术活动。
1.装饰之美:
随着近代大量殷墟甲骨文字的出现与研究,古文字学界对传统中许慎等以“会意”解析“美”字的字形结构和本义的观点提出了极大的质疑。早在 20 世纪 20 年代初,文字学家商承祚就认为“美”是一个象形字,王献唐不同意他的“ 象角敧之形”的观点,提出另一种象形说—“美”字本义论:美在头上之装饰(毛羽)。[3]184他认为“美”字的上部本来应该是从“毛羽”而不是从“羊”,从“羊”是后事。
2.巫舞之美
受上述观点影响,20 世纪 70 年代末,文字学家康殷认为“美”字就象头上戴羽毛装饰或雉尾之类的舞人之形。[4]即“美”是一个象形字,而美的本质在于乐舞声色的感官美。美学家韩玉涛对“美”的本义作了“美即乐舞”的想象性阐述,认为“美”形体像一个执掌巫术仪式的“大人”戴着羊角以显示神秘与权威。也就是说,人戴着羊头跳舞才是“美”字的起源,美字可能与舞、巫最早是同一字,“美”与原始的巫术礼仪活动有密切关连,具有某种社会性。
(三)作为“形声”理解“羊人为美”
一些文字学者发现,考察“美”中“羊”和“大”空间位置,认定“美”不可能是一个“会意”字,相反,根据文字空间位置的安排原理、规律,它应是一个“形声”字。而50 多年前著名文字学家马叙伦先生早已指出:“美”为“媄”的初文,为“从大、音羋”,因“羋”与“羊”字形近而讹变为“羊”,且“羋”的古音与嬍、媄同属微部,因此,“美”原应是一个形声字。[5]他把“美”的“六书”类型理解为“形声”,从而把“美”本义解释为“女色之美、美女之美”目前缺乏依据。但试图从“形声”角度理解“美“字的“六书”类型,是我们探看中国古代美意识起源的新视角。
从人类文化学看,人类的审美意识首先是从人类物质生活的生存、生命的物质层次开始萌芽、发展的,最后才从精神层面发展提升非功利的审美意识。显然“女色之美、美女之美”属于后者,不可能是最早审美意识的初态。
三、结语
20 世纪以来,文字学家、美学家们出于研究目的,对“美”字“六书”类型和本义进行了不懈探索,总倾向是,利用近代以来出土的甲骨文献资料,对许慎、徐铉、段玉裁等文字学家们“羊大则美”、“美在味觉”的“会意论”传统观念以质疑和颠覆,人们试图从更广阔的生活视野、美学视野去理解“美”字的造字本义,这开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使我们从探索中获得有益的启发感悟。最原初的美是我们今天所追求的美的真正本源,美的真理本就是一个不断被揭示澄明的存在。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2][日]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M],日本,197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3]王献唐:释每、美[C],李圃.古文字诂林第四册,[A],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4]康殷.文字源流浅说[M],北京:荣宝斋,1979
[5]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七[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
【关键词】“美”字;六书;审美意识;起源
一、引言
随着西方美学思想在中国的流行,中国学者发掘本土美学思想的热情逐渐高涨。20世纪80年代来,中国美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构建中国美学体系,人们首思的问题就是阐释“美”字初义。“美”字的“六书”类型及本义研究对文字学界来讲,只是一个古文字“美”的解读问题;对美学界来说,则是一种终极原理问题。古今文字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不懈探索,产生了种种观点,各有长短。美学家对“何谓美?美缘何而来?”的追问亦穷其一生,仍在阐释。本文试图从文字学家对古字“美”的造字法及本义研究的各种观点中探看中国古代美意识的起源,以期对“美”有进一步地体悟。
二、“美”字“六书”及本义反映的美意识
中国美学史上,首次释“美”的是《尔雅·释言》:“暀暀、皇皇、藐藐、穆穆、休、嘉、珍、褘、懿、鑠,美也。”但这种诠释方法是描述式而非概括性定义式,即只是对美的现象的罗列,而没对“美”自身的本义、本质作概括性归纳。首次概括性定义是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1]且不说许慎是否理解美的本质,但他认为“美”是一个会意字,只有“羊大”才“甘”,才“善”。唐徐铉注“从羊从大”为“羊大则美,故从大。”他支持许慎观点,并提出依据:羊,大则肥,肥则甘,甘则美。如此,“美”字作为一个会意字的性质被首次明确确定下。
(一)作为“会意”理解“羊大为美”
许慎、徐铉等古文字家将“美”看作会意字,释为“从羊从大”、“羊大则美”,显然是简单地把“美”的本义理解为味觉感受,即美味。而该观点也被现代人采用,如日本学者笠原仲二在《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中,曾讨论过古字“美”的形成及“原初意义”。他据《说文解字》中“美”的释义,提出“美”字所含的四项“最原初的意识”,并进而断定:“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或美观念是始于味觉美,‘美’字的最早含义就是味觉的美的感受。”[2]笠原首先从字形结构和“原初意识”两面分析,方法有启示义,但结论待商榷。他虽从一个立体的多元感知系统去理解“美”,但解释的所有内容都是关于功利价值、经济价值、日常生活感受等,但这些如何转化为审美价值,并不能从“羊大”的“美”字构形中得出。
如今,很多人早已接受汉语“美”的词源学解释:羊大则美。美,意味着肥大的羊肉给人甘甜可口的味道。人们普遍把“美”判作一个会意字,认为“美”字中的“羊”是“主给膳”的牛羊之“羊”,而“羊大”即“大羊”、“肥羊”,所以“美”的字义应该是“羊大”产生的由“肥”而“甘”推论出来。但从审美发生的角度看,把美感产生确定于“味”上是不科学的。因为作为一般的甘苦酸辛咸的五味只是一种生理感觉,并不能构成审美判断,“味”要成为一种美感必须产生一种味感体验的形式感——即“滋味”“味外味”。而此味觉体验更是一种休闲、奢华的味觉境界,在先民那里不可能存在,即先民对饮食的感觉仅是一种生理、功利的感觉而非美感。
(二)作为“象形”理解“羊人为美”
作为象形字,“美”字形体所摹写的符号意义已显示出,先民以装饰为美、以舞人为美,由此开始自发追求美的形式:他们的审美意识的直接源头之一是舞蹈。或说,中国古代先民最初的美意识间接源于巫术活动。
1.装饰之美:
随着近代大量殷墟甲骨文字的出现与研究,古文字学界对传统中许慎等以“会意”解析“美”字的字形结构和本义的观点提出了极大的质疑。早在 20 世纪 20 年代初,文字学家商承祚就认为“美”是一个象形字,王献唐不同意他的“ 象角敧之形”的观点,提出另一种象形说—“美”字本义论:美在头上之装饰(毛羽)。[3]184他认为“美”字的上部本来应该是从“毛羽”而不是从“羊”,从“羊”是后事。
2.巫舞之美
受上述观点影响,20 世纪 70 年代末,文字学家康殷认为“美”字就象头上戴羽毛装饰或雉尾之类的舞人之形。[4]即“美”是一个象形字,而美的本质在于乐舞声色的感官美。美学家韩玉涛对“美”的本义作了“美即乐舞”的想象性阐述,认为“美”形体像一个执掌巫术仪式的“大人”戴着羊角以显示神秘与权威。也就是说,人戴着羊头跳舞才是“美”字的起源,美字可能与舞、巫最早是同一字,“美”与原始的巫术礼仪活动有密切关连,具有某种社会性。
(三)作为“形声”理解“羊人为美”
一些文字学者发现,考察“美”中“羊”和“大”空间位置,认定“美”不可能是一个“会意”字,相反,根据文字空间位置的安排原理、规律,它应是一个“形声”字。而50 多年前著名文字学家马叙伦先生早已指出:“美”为“媄”的初文,为“从大、音羋”,因“羋”与“羊”字形近而讹变为“羊”,且“羋”的古音与嬍、媄同属微部,因此,“美”原应是一个形声字。[5]他把“美”的“六书”类型理解为“形声”,从而把“美”本义解释为“女色之美、美女之美”目前缺乏依据。但试图从“形声”角度理解“美“字的“六书”类型,是我们探看中国古代美意识起源的新视角。
从人类文化学看,人类的审美意识首先是从人类物质生活的生存、生命的物质层次开始萌芽、发展的,最后才从精神层面发展提升非功利的审美意识。显然“女色之美、美女之美”属于后者,不可能是最早审美意识的初态。
三、结语
20 世纪以来,文字学家、美学家们出于研究目的,对“美”字“六书”类型和本义进行了不懈探索,总倾向是,利用近代以来出土的甲骨文献资料,对许慎、徐铉、段玉裁等文字学家们“羊大则美”、“美在味觉”的“会意论”传统观念以质疑和颠覆,人们试图从更广阔的生活视野、美学视野去理解“美”字的造字本义,这开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使我们从探索中获得有益的启发感悟。最原初的美是我们今天所追求的美的真正本源,美的真理本就是一个不断被揭示澄明的存在。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2][日]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M],日本,197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3]王献唐:释每、美[C],李圃.古文字诂林第四册,[A],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4]康殷.文字源流浅说[M],北京:荣宝斋,1979
[5]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七[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