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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窊单干了”
1980年3月15日,我在临县团县委副书记任上,被县委以临发[1980]13号文件,任命为林家坪公社革委主任。
3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时任林家坪公社党委书记的王永海同志来到我的办公室,与我接头。他简要谈了林家坪的大致情况后,一脸凝重地告诉我:“用群众的话说,‘枣窊单干了’!”
王书记说,枣窊的事县里也知道了,地县领导层认识不统一,有的让搞,有的要求纠正,公社党委压力很大,这是你上任后,咱们首先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
我对枣窊并不陌生,因为我岳父家在枣窊,从订婚到结婚,我在枣窊已跑了十来年。枣竄是全吕梁最穷的大队之一,人称“五保队”。该村坐落在马杓峁上,山高沟深,十年九旱,交通不便,贫穷落后。全村76户,290口人,耕地1094亩。1956年办社,1958年生产了18万斤粮食,是历史上的最高产量。合作化以后,修成梯田600多亩、沟坝地60亩,这是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主要成绩。1958年后,生产一直滑坡,总产量最低下降到3万多斤。从1960年到1977年,枣窊共吃国家供应粮48万斤,王分值很低,1979年才3.4角,大部分年景只有1角左右,国家免了农业税,分红还不能兑现。集体家底越来越薄,初办社时,全村有大牲畜47头,从1960年到1979年,死亡牛、驴14头,到1979年,只剩下大牲畜11头。集体原有羊100多只,后来绝迹。牲畜农具共折价3260元,人均11元。社员欠集体860N元,人均29.9元;集体欠国家9154元,户均29.9元。最糟糕的是1976年,极“左”路线猖獗,天天“大批大斗促大干”,亩产跌到30多斤,总产仅35590斤,除留种籽、饲料,人均口粮22斤,分红倒贴1分。这一年吃了国家供应粮66166斤,社员们用临县秧歌气愤地自嘲:
从春到冬不能歇,
数九寒天把工出,
人家分红咱分黑,
辛苦一年还倒贴!
交锋在继续
随着真理标准讨论的深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各级干部的思想观念逐步转变,1979年2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共吕梁地委书记王国英的《旗帜鲜明地清除极“左”的流毒》,文章不长,稍作删节照录于下:
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当务之急,是要旗帜鲜明地肃清林彪、“四人帮”那条极“左”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纠正那种宁“左”勿右的错误思想。
多年来,农村中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且是一次比一次“左”。
每次政治运动,都是从上到下,打击了一批又一批的基层干部,出现了“一茬庄稼,一茬干部”、“春天是红人,夏天是忙人,秋天是罪人”的怪现象。一个劲儿反右的结果,使得许多人患了“恐右症”,以为“左”比右好,越“左”越革命,遇事“左”三分,宁“左”勿右。
农村的经济政策,也被践踏无遗了。从“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到“大批集体经济內部的资本主义”,把社员的自留地、正当的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割掉了,把发展多种经营和集体工、副业的路子堵死了。把生产队的自主权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也批掉了。我们吕梁地区曾经刮过“浮夸风”,搞过“高征购”,有的县还搞过没收社员自留地、自留树、自留羊、小平车、缝纫机的所谓“五大革命”,对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破坏很大,出现群众缺粮外流的现象。这明明是极“左”路线造成的恶果,有的人却矢口否认,硬说这是“粮食问题上的阶级斗争”。
我们一定要从痛苦的经验教训中分清路线是非,大胆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把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政治斗争都是为着经济的利益,一切政策的正确与否都应当用经济效益来检验,一切政治运动都需要用是否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多少年来,我地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尝尽了“左”的苦头,亟需要发展生产,休养生息,补补家庭。
1980年1月11日至2月2日,在国家农委召开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上,大包干又受到了围攻。国家农委表态,要贯彻中央农业政策精神,不许分田单干,也不要包产到户。
1979年底,王国英书记从中央党校学习返回,1980年1月22日至30日,地委在离石召开有公社书记、主任参加的全区三级干部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时任林家坪公社党委书记的王永海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介绍了离石县坪头公社赵家山大队包产到户再到人的经验(《山西日报》1980年7月14日报道),讨论中,两种看法截然不同,一种认为生产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形式,一种认为是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会议结束也未统一。
会议期间的一天下午,王国英书记召集每县出一个公社书记开座谈会。临县是永海书记参加。座谈会上,王国英提出让每位参加座谈会的公社书记都选一个“吃粮靠供应,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队,试搞生产责任制。
这次会议虽未形成允许包产到户的正式文件,但地委书记的吹风,使永海书记胆壮了。会议结束后,他就跑到枣窊大队,与干部群众一起总结了包产到作业组的经验教训,商定暗暗实行包产到户。为避免引起本公社其它大队和相邻公社的连锁反应,公社对枣窊采取“暗搞明批实支持”的策略。
直到1980年9月27日,看到中共中央批发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纪要,即75号文件——《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大家才松了口:
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的,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
紧接着又作了限制:
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现行生产责任制群众满意或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
最管用的文件
1980年3月底,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冯其福送我到林家坪赴任。我第一次去了碛口,又一次近距离看到黄河。站在二碛,浊浪排空,震耳欲聋,我的勇气和信心也油然而生。
到任后,我走马观花跑了有代表性的大队,主要征求干部群众对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当时至少半数大小队干部不同意,说,人民公社已经20年,这不是一下退到合作化之前了吗?而群众却强烈要求包产到户,说,枣窊能干,为什么我们不能干,一样的孩子两样看待!随后,我就跑到枣窊调查。1979年,他们3个生产队建立了6个作业组,组内还是和子饭,上地人叫人,干活大呼隆,记的人头工,社员没干劲。一年下来,没增多少粮食。他们说,种地是为了多打粮,多打粮才能对国家做贡 献。社员吃饱了,集体才能富裕。
他们顶住压力,一过春节就干起来了。办法是,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统一分配下,以牛犋划组,以地定产,以人劳分产量,以产量分地,包奖包赔,按人口包基本口粮数的产量,其余产量按劳力包。在包产内扣除种籽、饲料、征购、生产费用等,生产队按人劳比例分配。现金收入按包产的产值计算,扣除生产费、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等,按15斤粮计一个劳动日分配。这种办法实行后,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80年7月16目,《山西日报》第二版《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专栏发表的吕梁山区实行联产到人责任制调查之二《“五保队”翻身让社员先富》有如下文字:
——一个8口之家,有5口人在刚收完的麦田里忙着复播糜子。男的扶犁,女的点粪,3个儿子拿柳条帽给运粪,最小的只有七、八岁。
——路旁梯田里,一个青年农民在锄田,他身上挎着个塑料袋,一边锄一边追肥。
——一个刚九岁的孩子,趁放学的空隙,担了两个饭罐去给大人们送饭。
调查中,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原来我想,像枣窊这样的落后队,实际是包袱,干脆甩开就算了,只要其它大队保持稳定。可我从所到之处群众的情绪体会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势头,像地火运行,像春潮涌动,人心所向,不可抗拒。与其各大队逼上粱山,一队一个样自发搞,不如公社出一办法统一搞。我把调查情况和我的想法给王书记汇报后,王书记完全同意。
随后,我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十来天,翻阅了当时能看到的中央、省委、地委文件,安徽等地和离石赵家山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以及有关理论文章,着笔起草“林家坪公社落实生产责任制的若干意见”。5月中旬,把各大队支书、主任、会计召集起来,开了3天会,集中讨论这个文件,一致通过。有的大队干部讲,原来不同意搞责任制,是因为不会搞,现在有了这个办法,能搞了,肯定能搞成。最后,由业余教育指导员张成富用蜡板刻印出来,公社干部和大队干部人手一份,公社干部到所包队指导督促。到7月中旬,除个别小队外,全公社推行生产责任制工作基本完成了,且运行平稳,群众比较满意。在7月15日至24日召开的县委扩大会议上,我们的办法作了介绍,有的公社还索要了这个材料作参考。当年,枣窊的粮食产量由上年的61吨增加至81.2吨。
由于时过28个春秋,人员数度更迭,这份文件未能保存下来,现根据回忆,把要点列于此:
一、肯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的。理由是土地、农机具、水利设施等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只是使用权归组归户,并坚持集体统一分配,尤其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二、联产到组、联产到户,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各种形式都可以选择,由大小队根据群众意愿召开社员大会确定。
三、耕牛、平车、木犁等农机具可合理作价给个户,碾米机、磨面机等也可承包给个户,柴油机、水泵、水渠等灌溉设施由集体统一管理,个户使用要交费。集体财产不容破坏。
四、无论实行何种形式的责任制,必须留不少于5%的机动地。
五、实行口粮责任田和劳力责任田相结合的办法,人口承包口粮田,劳力承包责任田,人劳比例73为宜。地块划分上,要将好赖、远近、枣粮等搭配起来。
六、集体与个人、集体与国家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有效,不能赖账。
1984年8月至2002年6月,我在吕梁地委政研室工作,长达18年的时间,还未发现公社一级出台的指导农村改革的文件。这个文件是我起草的文件中最管用的一个,所以,它的遗失,我特别惋惜。
责编 卫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