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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戏曲、曲艺和民族声乐等艺术形式,除了要求演员具备科学的歌唱方法和乐感之外,还要求演员能在舞台上进行表演。因此,对演唱者在舞台上的动作、表情、气质等舞台表现,必须有一定的标准。本文将以戏曲和民族声乐为例,谈一谈舞台表演。
关键词:舞台表演 戏曲 民族声乐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J821.2 文献标识码:A
一 舞台表演的分类
任何一种艺术都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戏曲和民族声乐的表现更加注重在舞台上的表现力,通过眼神和动作来表达作品的中心思想,我们将在舞台上表演的动作称为舞台形体动作。舞台形体动作是舞台艺术的基本表现形式,它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是舞蹈艺术的重要内容,是戏剧、戏曲与歌剧等多种艺术形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舞台动作分为再现性动作与表现性动作,或者说写实和写意两种。再现性动作是对人们现实生活动作比较接近的模仿。而表现性动作又称为抒情动作或写意动作,它是为表现人的内心情感,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中国民族声乐中的动作多是写意。如愤怒时的挥拳、瞪眼,逃避时的转身、抱头,恐惧时的呆立、颤抖等,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处于该状态下自然流露出的动作的升华。从表现方式分类,舞台动作有动态与静态动作之分。动态动作一般都是流动的,但舞台上的表演为了让观众对动作某一瞬间有更深刻的印象,往往有意地把动作的这一瞬间稍作停顿,这种停顿如果是突出表现角色形象,便称为亮相。在戏曲及民族声乐中,演员在出场、下场前及舞蹈或武打过程中往往有一个亮相的动作;静态动作是为了展现一个能给人深刻印象的画面,一般称之为造型。艺术造型的亮相可以结合起来,这既能突出表现角色的形象,又能够生动画面。首先我们就先来分析舞台形体动作在戏曲中的表现力。
二 戏曲表演艺术中舞台表演
戏曲有“四功”与“五法”,四功是“唱念做打”,其中“做打”和五法都是戏曲的形体表演。戏曲中的做功要求演员在完成程式动作时达到形神兼备,演员的神情要生动,表情要丰富,动作要优美,将角色生动地表现出来。而“五法”是以刻画人物性格,表达作品情感为目的,运用面部表情,眼神姿态,身段动作,行动步法来进行表演情节和表现情感。以下进行详细阐述
1 戏曲“做打”
戏曲四功中“唱念”用以塑造音乐形象,“做打”用以塑造形体形象,构成完整的舞台艺术形象。在戏曲表演中,总是唱唱停停、念念停停,打打停停,而“做”却几乎贯穿始终,无处不在。戏曲中的“做”有程式性很强的写意动作,也有程式性不强的动作,动作比较接近生活写实动作。有伴着音乐节奏感较强的韵体动作,要求动作比较严整;有属于散体动作,音乐伴奏比较慢,或时有间断,表演起来比较自由;还有处于中间状态,散韵结合体动作,音乐伴奏时“有板有眼”表演起来“有板无眼”。戏曲中的舞蹈动作,一般都是节奏感很强的韵体表演,并属于写意动作,与生活中实际动作的面貌距离较远。
戏曲舞台上的打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艺术提炼,而其直接来源民族传统的武术招数。但是在舞台上经过艺术化处理,形成了一套程式性的动作。打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子功,武打时以刀枪把子为道具;另一类是毯子功,在毯子上翻滚跌打。武打中有单打与群打,长靠与短打等区分,还有“耍花刀”“要枪花”等打胜时的炫技功夫。
2 戏曲的“五法”
“五法”是戲曲演员形体部位的表演技法。所谓“五法”具体指什么,说法还不一。本文按照“手、眼、身、步、法”来归纳:
(1)手
戏谚云:“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就是说戏曲手法很重要,演员在台上手一动,内行便知他表演技法如何了。手的技法可以概括为:手状、手位、手势、手法。手状是说表演时手的形状,戏曲内行经常说“男掌四合拇指炸,女掌护心如兰花。”文生的手掌是四指合拢,拇指外炸。但净和武生的四指需要稍稍分开,以示掌大有力量。而旦角中指搭在拇指上如护手心,称兰花掌。手位是包括“手”的部位,“手”放的位置。五法中的手并不单指手掌,还包括腕、肘、膀等。如武生、净角的手位,两臂左右平伸,称“山膀”。而戏曲中的“手势”很多,如,云手、掏手、晃手、翻腕、扬掌、划掌、摊掌等,还有不少日常生活整理仪容、服饰的动作加以美化,如整冠、翻袖、理鬓等。关于戏曲表演的“手势”,艺术家们创造了丰富的经验,例如,旦角指人指物,起法是“动左先动右,是指不直指。”就是说向左必先向右移,然后再向左,行法是一边手腕带动兰花指以暗劲画一个圆圈,一边食指本身也划一个小圆圈,同时指出去,而不是直接指向某人或某物。
(2)眼
京剧大师梅兰芳说:“眼是传达思想情感的主帅……一个有本领的演员往往能使全场几千只眼睛随着自己的眼睛转动。”戏谚云:“三分扮相,七分眼神。”要使人物眼睛有戏,决定性因素还是在于演员眼睛的传“神”之技。演员一上台,眼睛是平视,最忌讳因害怕眼神游离或翻白眼。眼的大小无关,只要求有神。为了使眼睛有神,演员们总是尽量使自己眼中“有物”,看什么就像是看见什么,将目光集中一处。演员表演讲究“手到眼到”眼总是朝手所示意的地方看去。为使眼神有神,还需心中有剧中人。演员要善于运用眼睛把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惊、忧、恨等各种情感表达出来。
(3)身
是指表演的身段,所涉及的部位是躯干,包括颈、肩、胸、背、腰、臀等。表演身段要求舒展、自然、大方、美观。表演是最忌讳缩颈端肩,那样不仅看上去不舒服,而且演员行动也会受到限制,导致僵硬呆板。但也不能够使身体太松懈,或者驼背。正确的身段是胸一挺起,背不能驼,颈正肩平,上身保持直挺平稳,收腹缩臀。在身段表演中腰是身躯的中枢,无论是其上的手舞还是下面的足蹈。不管是左转和右转,均有腰部领起动作。只要腰一踏,整个动作、舞蹈就是去美感了。所以艺人们说:“一动百动起于腰,舒筋缓骨赖于腰。”
(4)步 包括站立的姿势和行走的台步两个方面。基本姿势有:正步、丁字步、八字步、虚步、弓步等。基本走台步有:云步、碎步、圆场步、碟步、磋步、跪步、矮步、方步等。如云步有两种:“八字云步”双脚尖相对一分一合用脚跟移动,横着向左或向右走;另一种称为“一字云步”,双脚相并,双脚尖和脚跟替换着向左或向右横着走。因走时上身平稳或稍有起伏,要不摆动,如云步,故称云步。除此之外,还有垫、跌、滑、斜步以及存推、跨退、花棒子等各种台步。
(5)法
所谓法是指手、眼、身、步四技以及唱念做打四功的综合表演法则,有人认为这个法则即所谓“十欲”和“六合”颇有道理。例如,欲左必先右,欲右必先左,欲上必先下,欲下必先上……左与右、上与下、进与退、收与放、响与轻、快与慢、直与弯、正与斜、高与矮、沉与浮等,均构成一对矛盾。实践证明动作只有矛盾对比着做,才能显出圆润流畅和曲线之美,“十欲”就是这个法则。在舞台上的不同动作、姿态、体位、速度、声音效果以及精神状态等,都要在比较中体现出来,没有比较也就没有区别。所谓“六合”是指:心与口合,口与手合,手与眼合,眼与脸合,脸与身合,身与气合。还有“心与意合、意与神合,神与貌合”,“心与意合,神与貌合,貌与行合”等说法,大体上都是主张表演与表演目的、內心与体貌等各种关系应当达到有机统一。这就是戏曲形体动作之所以自然、优美和传神的原因。
戏曲可以说是所有的表演艺术中讲究最多的一种,它要求不仅是一个演员的个人能力,它更注重的是一个团队的配合,通过各个角色之间的相互配合才能将戏曲的作品表现得淋漓尽致。戏曲如此,声乐亦然,种类不同但对于舞台表现力来说都是一样,区别在于戏曲唱念做打,六合全方位的照顾,声乐则更注重的是唱与神,对于现在的演唱者来说还讲究一个身段。
三 民族声乐中舞台表演
金铁霖教授主张:歌唱者可通过形体课、舞蹈课、戏曲表演艺术课的学习,吸收其表演精华来丰富自己歌唱形体表演的手段,达到“借他山之石攻玉”的目的。实践也证明,形体表演功底良好的歌唱演员容易获得成功,如郭兰英、李谷一、张也、李丹阳、刘斌、孙丽英等具备戏曲表演功底,在舞台上从演戏到歌唱,都深受观众的喜欢和好评。以下从表演与眼神,身段与手势两个方面论述。
1 表情与眼神
在民族声乐的演唱中,表情至关重要。面有心生,害羞就脸红,害怕了脸色苍白等,表情是人对外界刺激的一种生理反应,也是人类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如情人的眉目传情,敌人的怒目相视。表情是演唱者行为动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演唱者通过表情传达情感。首先,表情要具有准确性。例如,一首欢快的歌曲哭丧着脸演唱,会让观众很不舒服。因此,演唱者一定要让自己的每一个表情都准确地表达思想情感。其次,还是要会控制自己的表情,如果有了体验不能够指挥自己的表情表现内心的感受,表情同样不生动准确。戏曲界有句俗语:“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强调了舞台表演中表情的重要性,而在表情中,眼睛又是最重要的,是演唱者传情达意的重要途径。声乐形体表演中的眼神,可以直接借鉴戏曲五法中的“眼”法。如歌曲《兰花花》中“兰花花,下轿来,东望西张……”表演者的双目左右转动,来表现兰花花下花轿时恐慌与焦急的心情。戏曲中有很多种眼神,如:瞪眼、眯眼、飞眼、瞄眼、偷眼、观眼、瞟眼等,练习中应该注意产生感情变化的心理依据,细腻地表现出不同感情的层次变化。另外,眼睛要与其他的面部器官配合,协调一致地表现出各种面部表情如喜、怒、哀、羞、怕、恨、愁、呆、蔑、狠、盼等,这些都与眼法的运用息息相关。面部各部位与眼法的配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安排,不能千篇一律。如喜的面部表情有窃喜、欣喜、狂喜等,表现出来自然就不一样。每个表演者都应用心体会,仔细揣摩,才能更好地塑造出作品的人物性格特征。
2 身段与手势
在声乐表演中,虽然表情能够明确让观众理解你,但光靠表情来表达情感还不够,还需要手势和身段等形体动作来强化。在戏曲形体表演中,表演身段要求舒展、自然、大方、美观。在民族声乐中,歌唱姿势非常重要,上身也要求直挺舒展,两腿平衡站稳。这样才有利于歌唱表现,动作要从缓、从慢,从容之中突出一个“稳”字,要把形体美与人物内心有机结合起来,要求“柔”“圆”,不能“僵”“硬”,每个动作都要细腻准确,以“神”赋“形”,以“圆”求“美”。在民歌演唱中,手如果作为辅助表演的一种手段,手位和手状都要符合乐曲情感的体现。例如,在演唱平缓的旋律,将手位放高置头,就非常不合时宜,而往往是在乐曲强结束时,双手舒展向前、两边上举,这样才能显出歌曲的情感一泻千里。手的姿势是很丰富,能表达音乐与语言所不能体现的情感,还能刻画出人物的鲜明形象,但不宜太多,否则在演唱中就起到了干扰的作用。民族声乐是以歌唱为主,手势动作为辅,不可喧宾夺主,分散观众的注意力。
如果演唱者想准确运用每一个舞台动作并予以完美的表现,首先要了解该动作的含义和根源,如何利用手势来增加歌曲的感染力?首先,演唱者要明确所做手势的含义。例如,“水袖”动作根源于古代妇女穿着长袖服装的动作,“兰花指”根源于古代仕女绣花、化妆等动作。形象地表现出古代女子仕女优雅、细腻的姿态。手在艺术中的运用和在生活中有所不同,在艺术中要求它更灵便、更集中、更美化,甚至更富于节奏性。手的各种姿势所组成的形体语汇如果用得合适,能给人们带来视觉上的美感和心灵上的触动。
舞台动作源自生活,却高于生活,每一个动作都要比生活中的更精美,更典型,更集中。所以,要体现出戏曲和声乐的舞台化,就要能够让观众清楚的看见,每个动作做的都要十分精致,这样才能使表演的作品更具有鲜明的意义和特征。
参考文献:
[1] 许祥麟、陆广训编著:《大综合舞台艺术的奥秘——中国戏曲探腔》,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2] 金铁霖、邹爱舒:《金铁霖声乐教学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年版。
[3] 夏天:《戏谚一千条》,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作者简介:徐恩煊,男,1982—,安徽芜湖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工作单位:百色学院。
关键词:舞台表演 戏曲 民族声乐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J821.2 文献标识码:A
一 舞台表演的分类
任何一种艺术都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戏曲和民族声乐的表现更加注重在舞台上的表现力,通过眼神和动作来表达作品的中心思想,我们将在舞台上表演的动作称为舞台形体动作。舞台形体动作是舞台艺术的基本表现形式,它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是舞蹈艺术的重要内容,是戏剧、戏曲与歌剧等多种艺术形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舞台动作分为再现性动作与表现性动作,或者说写实和写意两种。再现性动作是对人们现实生活动作比较接近的模仿。而表现性动作又称为抒情动作或写意动作,它是为表现人的内心情感,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中国民族声乐中的动作多是写意。如愤怒时的挥拳、瞪眼,逃避时的转身、抱头,恐惧时的呆立、颤抖等,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处于该状态下自然流露出的动作的升华。从表现方式分类,舞台动作有动态与静态动作之分。动态动作一般都是流动的,但舞台上的表演为了让观众对动作某一瞬间有更深刻的印象,往往有意地把动作的这一瞬间稍作停顿,这种停顿如果是突出表现角色形象,便称为亮相。在戏曲及民族声乐中,演员在出场、下场前及舞蹈或武打过程中往往有一个亮相的动作;静态动作是为了展现一个能给人深刻印象的画面,一般称之为造型。艺术造型的亮相可以结合起来,这既能突出表现角色的形象,又能够生动画面。首先我们就先来分析舞台形体动作在戏曲中的表现力。
二 戏曲表演艺术中舞台表演
戏曲有“四功”与“五法”,四功是“唱念做打”,其中“做打”和五法都是戏曲的形体表演。戏曲中的做功要求演员在完成程式动作时达到形神兼备,演员的神情要生动,表情要丰富,动作要优美,将角色生动地表现出来。而“五法”是以刻画人物性格,表达作品情感为目的,运用面部表情,眼神姿态,身段动作,行动步法来进行表演情节和表现情感。以下进行详细阐述
1 戏曲“做打”
戏曲四功中“唱念”用以塑造音乐形象,“做打”用以塑造形体形象,构成完整的舞台艺术形象。在戏曲表演中,总是唱唱停停、念念停停,打打停停,而“做”却几乎贯穿始终,无处不在。戏曲中的“做”有程式性很强的写意动作,也有程式性不强的动作,动作比较接近生活写实动作。有伴着音乐节奏感较强的韵体动作,要求动作比较严整;有属于散体动作,音乐伴奏比较慢,或时有间断,表演起来比较自由;还有处于中间状态,散韵结合体动作,音乐伴奏时“有板有眼”表演起来“有板无眼”。戏曲中的舞蹈动作,一般都是节奏感很强的韵体表演,并属于写意动作,与生活中实际动作的面貌距离较远。
戏曲舞台上的打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艺术提炼,而其直接来源民族传统的武术招数。但是在舞台上经过艺术化处理,形成了一套程式性的动作。打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子功,武打时以刀枪把子为道具;另一类是毯子功,在毯子上翻滚跌打。武打中有单打与群打,长靠与短打等区分,还有“耍花刀”“要枪花”等打胜时的炫技功夫。
2 戏曲的“五法”
“五法”是戲曲演员形体部位的表演技法。所谓“五法”具体指什么,说法还不一。本文按照“手、眼、身、步、法”来归纳:
(1)手
戏谚云:“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就是说戏曲手法很重要,演员在台上手一动,内行便知他表演技法如何了。手的技法可以概括为:手状、手位、手势、手法。手状是说表演时手的形状,戏曲内行经常说“男掌四合拇指炸,女掌护心如兰花。”文生的手掌是四指合拢,拇指外炸。但净和武生的四指需要稍稍分开,以示掌大有力量。而旦角中指搭在拇指上如护手心,称兰花掌。手位是包括“手”的部位,“手”放的位置。五法中的手并不单指手掌,还包括腕、肘、膀等。如武生、净角的手位,两臂左右平伸,称“山膀”。而戏曲中的“手势”很多,如,云手、掏手、晃手、翻腕、扬掌、划掌、摊掌等,还有不少日常生活整理仪容、服饰的动作加以美化,如整冠、翻袖、理鬓等。关于戏曲表演的“手势”,艺术家们创造了丰富的经验,例如,旦角指人指物,起法是“动左先动右,是指不直指。”就是说向左必先向右移,然后再向左,行法是一边手腕带动兰花指以暗劲画一个圆圈,一边食指本身也划一个小圆圈,同时指出去,而不是直接指向某人或某物。
(2)眼
京剧大师梅兰芳说:“眼是传达思想情感的主帅……一个有本领的演员往往能使全场几千只眼睛随着自己的眼睛转动。”戏谚云:“三分扮相,七分眼神。”要使人物眼睛有戏,决定性因素还是在于演员眼睛的传“神”之技。演员一上台,眼睛是平视,最忌讳因害怕眼神游离或翻白眼。眼的大小无关,只要求有神。为了使眼睛有神,演员们总是尽量使自己眼中“有物”,看什么就像是看见什么,将目光集中一处。演员表演讲究“手到眼到”眼总是朝手所示意的地方看去。为使眼神有神,还需心中有剧中人。演员要善于运用眼睛把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惊、忧、恨等各种情感表达出来。
(3)身
是指表演的身段,所涉及的部位是躯干,包括颈、肩、胸、背、腰、臀等。表演身段要求舒展、自然、大方、美观。表演是最忌讳缩颈端肩,那样不仅看上去不舒服,而且演员行动也会受到限制,导致僵硬呆板。但也不能够使身体太松懈,或者驼背。正确的身段是胸一挺起,背不能驼,颈正肩平,上身保持直挺平稳,收腹缩臀。在身段表演中腰是身躯的中枢,无论是其上的手舞还是下面的足蹈。不管是左转和右转,均有腰部领起动作。只要腰一踏,整个动作、舞蹈就是去美感了。所以艺人们说:“一动百动起于腰,舒筋缓骨赖于腰。”
(4)步 包括站立的姿势和行走的台步两个方面。基本姿势有:正步、丁字步、八字步、虚步、弓步等。基本走台步有:云步、碎步、圆场步、碟步、磋步、跪步、矮步、方步等。如云步有两种:“八字云步”双脚尖相对一分一合用脚跟移动,横着向左或向右走;另一种称为“一字云步”,双脚相并,双脚尖和脚跟替换着向左或向右横着走。因走时上身平稳或稍有起伏,要不摆动,如云步,故称云步。除此之外,还有垫、跌、滑、斜步以及存推、跨退、花棒子等各种台步。
(5)法
所谓法是指手、眼、身、步四技以及唱念做打四功的综合表演法则,有人认为这个法则即所谓“十欲”和“六合”颇有道理。例如,欲左必先右,欲右必先左,欲上必先下,欲下必先上……左与右、上与下、进与退、收与放、响与轻、快与慢、直与弯、正与斜、高与矮、沉与浮等,均构成一对矛盾。实践证明动作只有矛盾对比着做,才能显出圆润流畅和曲线之美,“十欲”就是这个法则。在舞台上的不同动作、姿态、体位、速度、声音效果以及精神状态等,都要在比较中体现出来,没有比较也就没有区别。所谓“六合”是指:心与口合,口与手合,手与眼合,眼与脸合,脸与身合,身与气合。还有“心与意合、意与神合,神与貌合”,“心与意合,神与貌合,貌与行合”等说法,大体上都是主张表演与表演目的、內心与体貌等各种关系应当达到有机统一。这就是戏曲形体动作之所以自然、优美和传神的原因。
戏曲可以说是所有的表演艺术中讲究最多的一种,它要求不仅是一个演员的个人能力,它更注重的是一个团队的配合,通过各个角色之间的相互配合才能将戏曲的作品表现得淋漓尽致。戏曲如此,声乐亦然,种类不同但对于舞台表现力来说都是一样,区别在于戏曲唱念做打,六合全方位的照顾,声乐则更注重的是唱与神,对于现在的演唱者来说还讲究一个身段。
三 民族声乐中舞台表演
金铁霖教授主张:歌唱者可通过形体课、舞蹈课、戏曲表演艺术课的学习,吸收其表演精华来丰富自己歌唱形体表演的手段,达到“借他山之石攻玉”的目的。实践也证明,形体表演功底良好的歌唱演员容易获得成功,如郭兰英、李谷一、张也、李丹阳、刘斌、孙丽英等具备戏曲表演功底,在舞台上从演戏到歌唱,都深受观众的喜欢和好评。以下从表演与眼神,身段与手势两个方面论述。
1 表情与眼神
在民族声乐的演唱中,表情至关重要。面有心生,害羞就脸红,害怕了脸色苍白等,表情是人对外界刺激的一种生理反应,也是人类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如情人的眉目传情,敌人的怒目相视。表情是演唱者行为动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演唱者通过表情传达情感。首先,表情要具有准确性。例如,一首欢快的歌曲哭丧着脸演唱,会让观众很不舒服。因此,演唱者一定要让自己的每一个表情都准确地表达思想情感。其次,还是要会控制自己的表情,如果有了体验不能够指挥自己的表情表现内心的感受,表情同样不生动准确。戏曲界有句俗语:“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强调了舞台表演中表情的重要性,而在表情中,眼睛又是最重要的,是演唱者传情达意的重要途径。声乐形体表演中的眼神,可以直接借鉴戏曲五法中的“眼”法。如歌曲《兰花花》中“兰花花,下轿来,东望西张……”表演者的双目左右转动,来表现兰花花下花轿时恐慌与焦急的心情。戏曲中有很多种眼神,如:瞪眼、眯眼、飞眼、瞄眼、偷眼、观眼、瞟眼等,练习中应该注意产生感情变化的心理依据,细腻地表现出不同感情的层次变化。另外,眼睛要与其他的面部器官配合,协调一致地表现出各种面部表情如喜、怒、哀、羞、怕、恨、愁、呆、蔑、狠、盼等,这些都与眼法的运用息息相关。面部各部位与眼法的配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安排,不能千篇一律。如喜的面部表情有窃喜、欣喜、狂喜等,表现出来自然就不一样。每个表演者都应用心体会,仔细揣摩,才能更好地塑造出作品的人物性格特征。
2 身段与手势
在声乐表演中,虽然表情能够明确让观众理解你,但光靠表情来表达情感还不够,还需要手势和身段等形体动作来强化。在戏曲形体表演中,表演身段要求舒展、自然、大方、美观。在民族声乐中,歌唱姿势非常重要,上身也要求直挺舒展,两腿平衡站稳。这样才有利于歌唱表现,动作要从缓、从慢,从容之中突出一个“稳”字,要把形体美与人物内心有机结合起来,要求“柔”“圆”,不能“僵”“硬”,每个动作都要细腻准确,以“神”赋“形”,以“圆”求“美”。在民歌演唱中,手如果作为辅助表演的一种手段,手位和手状都要符合乐曲情感的体现。例如,在演唱平缓的旋律,将手位放高置头,就非常不合时宜,而往往是在乐曲强结束时,双手舒展向前、两边上举,这样才能显出歌曲的情感一泻千里。手的姿势是很丰富,能表达音乐与语言所不能体现的情感,还能刻画出人物的鲜明形象,但不宜太多,否则在演唱中就起到了干扰的作用。民族声乐是以歌唱为主,手势动作为辅,不可喧宾夺主,分散观众的注意力。
如果演唱者想准确运用每一个舞台动作并予以完美的表现,首先要了解该动作的含义和根源,如何利用手势来增加歌曲的感染力?首先,演唱者要明确所做手势的含义。例如,“水袖”动作根源于古代妇女穿着长袖服装的动作,“兰花指”根源于古代仕女绣花、化妆等动作。形象地表现出古代女子仕女优雅、细腻的姿态。手在艺术中的运用和在生活中有所不同,在艺术中要求它更灵便、更集中、更美化,甚至更富于节奏性。手的各种姿势所组成的形体语汇如果用得合适,能给人们带来视觉上的美感和心灵上的触动。
舞台动作源自生活,却高于生活,每一个动作都要比生活中的更精美,更典型,更集中。所以,要体现出戏曲和声乐的舞台化,就要能够让观众清楚的看见,每个动作做的都要十分精致,这样才能使表演的作品更具有鲜明的意义和特征。
参考文献:
[1] 许祥麟、陆广训编著:《大综合舞台艺术的奥秘——中国戏曲探腔》,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2] 金铁霖、邹爱舒:《金铁霖声乐教学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年版。
[3] 夏天:《戏谚一千条》,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作者简介:徐恩煊,男,1982—,安徽芜湖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工作单位:百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