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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法—私法—社会法并存的三元法律结构的今天 ,如何协调不同法域边缘制度衔接的问题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不容忽视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就是一例。从对私法理念指导下的民事赔偿制度与社会法理念指导下的工伤保险制度的比较入手 ,通过分析了我国在处理该问题时相关制度衔接的不合理性 ,提出破除传统的私法优位的理念、在某些制度设计时确立社会法优位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