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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存在着不同的社会事务处理方式和处理机制。原始社会不存在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国家的出现,不仅意味着对原始氏族公社制度的否定,意味着政治国家与社会的分离,而且意味着国家作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垄断了公共权力。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与公共权力又重新走上统一。通过对社会与公共权力之间逻辑关系的历史考察可以看出,以影响、参与、行使公共权力为目标指向的公民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