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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面临的形势第一,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在部署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6年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国家土地督察局,同年8月,针对经济运行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也标志着以《宪法》、《物权法》等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等为核心,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补充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