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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救济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有内部申诉、信息专员、信息委员会和司法救济等模式。在我国,建立信息委员会作为专业救济途径不失为破解信息公开救济困境的一条有效路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以更好保护公民知情权和监督行政机关,以期尽快达到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理想状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