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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切实将其纳入本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统一布置文件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强调各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凡是未完成文件归档工作的人员、未完成档案处置工作的档案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员,不得撤离或调离。同时针对撤销机构、合并机构、机构职能调整等不同改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