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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立足更多向市场放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会议决定,聚焦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再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些产品注册初审等25项行政许可事项,将一些职业的执业注册等6项许可权限下放至省级或以下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