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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障性住房作为惠及民生的一项重要制度,现有立法主要集中于前期分配而忽视退出及流转机制的构建,这是制约住房保障制度循环rn发展的主要症结所在。构建通畅有序的退出机制是使(删去)保障性住房回归“公共产品”价值属性的基本特征。以租赁型与购置型为分野,旨在区别rn权属的前提下明晰其退出原则与方式,从而对我国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构建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