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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前的多哈,木槌轻落,承载着几代人梦想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征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也正是在那次会议上,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也称“多哈回合”)正式启动。谈判涵盖农业、非农市场准入、服务贸易、规则(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区域贸易协定规则)、贸易便利化、贸易与环境、知识产权(包括公共健康议题、地理标志议题和基因资源保护议题等)等议题,足迄今为止涉及议题最广、参与方最多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量的95%以上,谈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01年12月11日,经中国人大批准,中国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并从当口起作为正式成员立即投入了多哈回合的谈判。
命运多舛的多哈谈判
多哈谈判启动以来,虽然有过2004年“七月框架协议”和2005年12月《香港部长宣言》的阶段性成果,但更多的时候是在世贸组织成员的分歧、争吵、指责、僵持中处于停滞或缓行的状态。截至目前,多哈回合谈判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谈判授权细化阶段(2001年11月-2004年8月)。在这一阶段,各谈判委员会和各理事会谈判特会等谈削机制逐渐形成并完善。2003年9月,旨住达成未米协议基本框架的坎昆部长会由于各方分歧巨大以失败告终。谈判的第一缕曙光出现在2004年8月1日,成员们经过艰苦谈判达成了“七月框架协议”,就农业、非农和服务等主要议题达成框架性的共识,细化了《多哈宣言》中的谈判授权。
谋求谈判模式阶段(2004年8月-2008年12月)。2005年12月,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迎来了第二次阶段性成果,会议通过《香港部长宣言》,在农业出口补贴、给予最不发达成员免关税免配额待遇和棉花等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保持了谈判的积极势头。但香港会议后,谈判逐步涉及主要成员的要害。2006年7月,六个关键成员竞拂袖而去,小范围贸易部长会不欢而散。多哈谈判一度无限期“中止”。虽然谈判在2007年初全面恢复,但成员们的主要分歧仍难以弥合。2008年7月,主要成员再度聚首,并最终演变成七个成员的“七方”会议。谈判几近成功,但最终倒在了发展中成员农产品特殊保障条款上,令人扼腕。2008年底的主席案文也未能凝聚共识,谈判再次陷入了低谷。
尝试冲刺阶段(2008年12月至今)。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多边贸易体制在限制贸易保护主义和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中流砥柱地位凸显无遗。2010年11月的韩国首尔二十国集团(G20)首脑峰会着重强调了多哈谈判面临的“机遇之窗”,谈判在2011年初进入了密集磋商期。成员们通过各种多双边渠道在各个议题上寻求突破。
从规制遵守者到规制制定者
加入世贸组织初期,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是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立身之本。按照既定时间表,中国在2005年1月前认真履行完了绝大多数入世承诺,顺利迈过“过渡期”,实现了中国与世界的“双赢”,也得到了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尊重和肯定。事实上,昨天的恪守规制恰恰决定了今天参与规制制定的能力。履行承诺给中国带来的是对规制的深入理解,以及在多边贸易体系中不断提升的信誉和影响力。换句话说,只有我们自己遵守了既定规则,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其他世贸组织成员遵守规则,才能在提出自身诉求时得到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十年前,正是我们全面接受了世贸组织的整套规则,才迫使美国等给予了我们永久正常的贸易关系地位;十年后,正是我们不折不扣地履行了人世承诺,我们的纺织品和服装才能在全球货畅其流,并且我们才能有理有据地在多哈谈判中要求“新成员待遇”。十年来,中国实现了从学习规则、熟悉规则、运用规则到参与规则制定的能力跃升。
从新成员到核心成员
十年来,中国从全球第六大经济体跃升至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货物贸易总额从世界第六跃升到第二,服务贸易总额从全球第十一跃升到第四。随着中国经济和贸易实力的增长,中国也开始尝试在多哈谈判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这是铁律。孤立意味着被边缘化,意味着利益的减损。对中国这样的新成员来说,尤其需要盟友。2003年,中国在多哈谈判中第一次参与了集团性的“农业问题发展中国家20国协调组”(G20),并借助这一协调组在谈判的风口浪尖得到了充分的历练,获取了宝贵的经验。随后,中国又加入了“发展中成员特殊产品和特殊差别待遇33国协调组”(G33),并借助这一协调组充分反映了在农业谈判中的关注;加入“新成员协调组”(RAMs),共同提出新成员的诉求。
多边贸易谈判的格局变化波诡云谲。乌拉圭回合时,存在着直接主导谈判走向的“四方”(美国、欧共体、加拿大、日本)。到多哈回合时,随着发展中成员谈判力量的迅速提升,一度形成了新的“四方”(美国、欧盟、印度、巴西),后来还有“五个关注方”(FIPS,即新“四方”加澳大利亚)以及“六方”(FIPS加日本),但一直缺少中国的身影。直到2008年7月的日内瓦小型部长会,众望所归,中国正式成为“七方”(“六方”加中国)核心决策圈的成员之一。此后,中国在各谈判领域全面进入决策核心圈,成为ll方高官会成员之一、知识产权议题5个核心成员之一和案文起草小组成员之一、贸易与环境议题小范围磋商成员之一等。在2010年的谈判中,还曾出现过包括中国的“五方”新格局(“七方”除去澳、日)。
从默默无闻到有所作为
世贸组织中的一条很重要的游戏规则是,沉默即同意。成员们极少有机会真正投票,而通常是用“发言”投票。从默默无语到侃侃而谈,需要的不仅仅是胆量和语言,更重要的是对多边贸易法条和游戏规则的熟悉以及对国内产业利益的洞悉,这意味着长期的积淀和不懈的修炼。有理、有利、有节是多边贸易谈判角力过程中的理想境界。有理就是符合世贸组织法律和游戏规则,有利就是符合国内产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的利益,有节就是不盲目对抗,不激化矛盾,而是化争吵为幽默风趣之笑谈,轻过程而重结果。十年前,中国代表团参加多哈谈判时主要以倾听、记录和学习为主,发言仅止于宣读事先备好的口径,十年后,中国代表团常常在会上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与一些发达成员进行几轮甚至十几轮的即席辩论,也频频为了维护发展中成员的集体利益仗义执言。
书面提案也是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发声”的重要方式。自中国的第一个提案——2002年6月关于渔业补贴的提案(TN/RL/W/9)以来,中国已向世贸组织提交了100多个提案,涉及农业、非农、服务、贸易与环境、知识产权和规则等各个领域。其中不少提案是与其他成员联合提交的,反映了与其他成员协调立场后的共同诉求,增加了提案的影响力和分量。例如,中国与巴西、印度等成员在2008年6月提出的关于平行推进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范围扩大、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和基因资源保护谈判的W52号提案,目前已经得到了108个世贸组织成员的支持。
在技术层积极参与的基础上,中国也开始在大型多边贸易谈判会议上发挥重大作用。2005年7月,中国在大连第一次成功承办了世贸组织小型部长会,为推动谈判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12月,在我国香港特区举办的世贸组织第五届部长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力促主要成员就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了会议的成功。2009年12月,在日内瓦世贸组织第七届部长会议上,中国倡导的“尊重授权、锁定成果、以多边谈判为主渠道”的三原则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在G20峰会和APEC首脑峰会等重要场合,中国都发出了坚定支持早日结束多哈谈判的声音。
十年的参与,让中国充分意识到了多哈谈判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中国担当多哈谈判的“推动者”的决心。十年的参与,帮助中国培养了一批精通外语、法律、经济,并熟悉多边贸易体系运作方式和主要大国双边经贸情况的多边经贸外交人才,打造了一支敢打硬仗且擅打硬仗的多边贸易谈判的“国家队”。十年的参与,也为中国更好地理解现有规制及学习其他成员在利用现有规制方面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退一步说,即使多哈谈判最终无法获得成功,十年的参与已经大大提高了中国在多双边贸易谈判方面的能力,无论多边贸易谈判何时重启,中国必将能够以一个更加成熟、更加自信的姿态参与其中。十年来,中国在多边贸易谈判的舞台上实现了乘浪而上,然而,未来仍如逆水行舟,在必将更湍急的潮流中,我们松懈不得!
命运多舛的多哈谈判
多哈谈判启动以来,虽然有过2004年“七月框架协议”和2005年12月《香港部长宣言》的阶段性成果,但更多的时候是在世贸组织成员的分歧、争吵、指责、僵持中处于停滞或缓行的状态。截至目前,多哈回合谈判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谈判授权细化阶段(2001年11月-2004年8月)。在这一阶段,各谈判委员会和各理事会谈判特会等谈削机制逐渐形成并完善。2003年9月,旨住达成未米协议基本框架的坎昆部长会由于各方分歧巨大以失败告终。谈判的第一缕曙光出现在2004年8月1日,成员们经过艰苦谈判达成了“七月框架协议”,就农业、非农和服务等主要议题达成框架性的共识,细化了《多哈宣言》中的谈判授权。
谋求谈判模式阶段(2004年8月-2008年12月)。2005年12月,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迎来了第二次阶段性成果,会议通过《香港部长宣言》,在农业出口补贴、给予最不发达成员免关税免配额待遇和棉花等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保持了谈判的积极势头。但香港会议后,谈判逐步涉及主要成员的要害。2006年7月,六个关键成员竞拂袖而去,小范围贸易部长会不欢而散。多哈谈判一度无限期“中止”。虽然谈判在2007年初全面恢复,但成员们的主要分歧仍难以弥合。2008年7月,主要成员再度聚首,并最终演变成七个成员的“七方”会议。谈判几近成功,但最终倒在了发展中成员农产品特殊保障条款上,令人扼腕。2008年底的主席案文也未能凝聚共识,谈判再次陷入了低谷。
尝试冲刺阶段(2008年12月至今)。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多边贸易体制在限制贸易保护主义和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中流砥柱地位凸显无遗。2010年11月的韩国首尔二十国集团(G20)首脑峰会着重强调了多哈谈判面临的“机遇之窗”,谈判在2011年初进入了密集磋商期。成员们通过各种多双边渠道在各个议题上寻求突破。
从规制遵守者到规制制定者
加入世贸组织初期,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是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立身之本。按照既定时间表,中国在2005年1月前认真履行完了绝大多数入世承诺,顺利迈过“过渡期”,实现了中国与世界的“双赢”,也得到了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尊重和肯定。事实上,昨天的恪守规制恰恰决定了今天参与规制制定的能力。履行承诺给中国带来的是对规制的深入理解,以及在多边贸易体系中不断提升的信誉和影响力。换句话说,只有我们自己遵守了既定规则,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其他世贸组织成员遵守规则,才能在提出自身诉求时得到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十年前,正是我们全面接受了世贸组织的整套规则,才迫使美国等给予了我们永久正常的贸易关系地位;十年后,正是我们不折不扣地履行了人世承诺,我们的纺织品和服装才能在全球货畅其流,并且我们才能有理有据地在多哈谈判中要求“新成员待遇”。十年来,中国实现了从学习规则、熟悉规则、运用规则到参与规则制定的能力跃升。
从新成员到核心成员
十年来,中国从全球第六大经济体跃升至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货物贸易总额从世界第六跃升到第二,服务贸易总额从全球第十一跃升到第四。随着中国经济和贸易实力的增长,中国也开始尝试在多哈谈判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这是铁律。孤立意味着被边缘化,意味着利益的减损。对中国这样的新成员来说,尤其需要盟友。2003年,中国在多哈谈判中第一次参与了集团性的“农业问题发展中国家20国协调组”(G20),并借助这一协调组在谈判的风口浪尖得到了充分的历练,获取了宝贵的经验。随后,中国又加入了“发展中成员特殊产品和特殊差别待遇33国协调组”(G33),并借助这一协调组充分反映了在农业谈判中的关注;加入“新成员协调组”(RAMs),共同提出新成员的诉求。
多边贸易谈判的格局变化波诡云谲。乌拉圭回合时,存在着直接主导谈判走向的“四方”(美国、欧共体、加拿大、日本)。到多哈回合时,随着发展中成员谈判力量的迅速提升,一度形成了新的“四方”(美国、欧盟、印度、巴西),后来还有“五个关注方”(FIPS,即新“四方”加澳大利亚)以及“六方”(FIPS加日本),但一直缺少中国的身影。直到2008年7月的日内瓦小型部长会,众望所归,中国正式成为“七方”(“六方”加中国)核心决策圈的成员之一。此后,中国在各谈判领域全面进入决策核心圈,成为ll方高官会成员之一、知识产权议题5个核心成员之一和案文起草小组成员之一、贸易与环境议题小范围磋商成员之一等。在2010年的谈判中,还曾出现过包括中国的“五方”新格局(“七方”除去澳、日)。
从默默无闻到有所作为
世贸组织中的一条很重要的游戏规则是,沉默即同意。成员们极少有机会真正投票,而通常是用“发言”投票。从默默无语到侃侃而谈,需要的不仅仅是胆量和语言,更重要的是对多边贸易法条和游戏规则的熟悉以及对国内产业利益的洞悉,这意味着长期的积淀和不懈的修炼。有理、有利、有节是多边贸易谈判角力过程中的理想境界。有理就是符合世贸组织法律和游戏规则,有利就是符合国内产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的利益,有节就是不盲目对抗,不激化矛盾,而是化争吵为幽默风趣之笑谈,轻过程而重结果。十年前,中国代表团参加多哈谈判时主要以倾听、记录和学习为主,发言仅止于宣读事先备好的口径,十年后,中国代表团常常在会上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与一些发达成员进行几轮甚至十几轮的即席辩论,也频频为了维护发展中成员的集体利益仗义执言。
书面提案也是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发声”的重要方式。自中国的第一个提案——2002年6月关于渔业补贴的提案(TN/RL/W/9)以来,中国已向世贸组织提交了100多个提案,涉及农业、非农、服务、贸易与环境、知识产权和规则等各个领域。其中不少提案是与其他成员联合提交的,反映了与其他成员协调立场后的共同诉求,增加了提案的影响力和分量。例如,中国与巴西、印度等成员在2008年6月提出的关于平行推进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范围扩大、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和基因资源保护谈判的W52号提案,目前已经得到了108个世贸组织成员的支持。
在技术层积极参与的基础上,中国也开始在大型多边贸易谈判会议上发挥重大作用。2005年7月,中国在大连第一次成功承办了世贸组织小型部长会,为推动谈判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12月,在我国香港特区举办的世贸组织第五届部长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力促主要成员就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了会议的成功。2009年12月,在日内瓦世贸组织第七届部长会议上,中国倡导的“尊重授权、锁定成果、以多边谈判为主渠道”的三原则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在G20峰会和APEC首脑峰会等重要场合,中国都发出了坚定支持早日结束多哈谈判的声音。
十年的参与,让中国充分意识到了多哈谈判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中国担当多哈谈判的“推动者”的决心。十年的参与,帮助中国培养了一批精通外语、法律、经济,并熟悉多边贸易体系运作方式和主要大国双边经贸情况的多边经贸外交人才,打造了一支敢打硬仗且擅打硬仗的多边贸易谈判的“国家队”。十年的参与,也为中国更好地理解现有规制及学习其他成员在利用现有规制方面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退一步说,即使多哈谈判最终无法获得成功,十年的参与已经大大提高了中国在多双边贸易谈判方面的能力,无论多边贸易谈判何时重启,中国必将能够以一个更加成熟、更加自信的姿态参与其中。十年来,中国在多边贸易谈判的舞台上实现了乘浪而上,然而,未来仍如逆水行舟,在必将更湍急的潮流中,我们松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