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红字》中,霍桑精心刻画了四个人物,都映射出一种对社会道德规范,价值观念的反抗。这反抗或强烈,或微弱,但总的来说,都体现了一种对清教统治社会的不满。映射出自然人与社会人,本我与超我,理性与非理性的二元对立。
关键词:清教徒;自然人;本我;非理性
一、清教徒
《红字》是霍桑成就最高的一部作品。讲述的是发生在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一个故事。当地的居民绝大部分是清教信徒,他们是一群思想偏执,心胸狭隘的政治迫害者。新英格兰的清教戒律可谓相当严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近乎于残忍。那里的人们在这种森严的清教统治中,失去了人的自然情感。
二、海斯特——本我,自我,超我的妥协
而《红字》的女主人公则不然,海斯特是这个灰暗群体中的一个亮点。她有着独特的审美情趣。她用金色的彩线把A精心缝制,似乎“A”是一件精美的装饰物,而不是一个标志。“A”本来就是一个痛苦的标志,而海斯特为什么用金色的线将它绣制,让它在众人眼光中更加夺目呢?在清教统治时期,人们过着枯燥,乏味,豪无生气的生活,些许的轻举妄动便被列为离经叛道,惩戒极为严酷。在当时这样一个社会里,海斯特的滔天罪行,无疑在那个枯燥,灰暗群体中掀起轩然大波,遭受人们疯狂的指摘。而海斯特,在犯罪之后,竟然大胆用金色的彩线缝制这个“A”,这无疑又是平地惊雷,这个缝着金色彩线的“A”不正象征着人类的本能吗?海斯特虽然一身朴素,但这个金色的“A”却反映了她的桀骜不驯。她在表面上虽然能与这个社会苟同,但在内心深处,她自然人的丰富情感永远没有被社会的灰暗调子所抹杀。这个金色的“A”是一个对社会的反叛,对埋藏在心里的自我意识的认同标志。海斯特是一个健全的自然人,她没有被那个畸形,偏执狂的社会扼杀思想。
清规戒律像修剪工一样把人的茂盛枝叶全部剪掉,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像熔炼厂一样把人浇铸成中规中距的一个模子,不容有丝毫“道德”之外的欲念。海斯特是这个社会贫瘠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一朵奇葩,她是新英格兰小村庄里的一个完整的人。她有着敏锐的自我意识。她不盲从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有着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和价值取向。在书中,看不出半点海斯特忏悔的痕迹。海斯特不是一个清教徒,她是一个内心自由的自然人。
海斯特与牧师之间的这种大胆的恋情早已僭越了常规的清教思维。在一个令人窒息的清教环境中,这种思想真可谓惊世骇俗。上帝用七戒来规范人的行为,海斯特犯的正是第七条戒律,但她根本否认。她利用自己的价值观念来评判她所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人,她就会用自然,非理性的标准来评判自己的是非过错。海斯特在此时对传统的反叛已经达到了顶峰。传统社会扼杀了人性,而海斯特的人性在对社会的反叛当中更加突显出来。她的思想的反叛较之于身体的反叛而更显得深刻。她在行动上选择了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远非没有她思想上的反抗强烈。她有一种强大的隐忍能力,用时间和努力磨合人们对她的偏见和憎恶。她有着非常独立的思想和意识,并且这种思想远远超越了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海斯特最终与社会达成了妥协,并最终嬴得了人们的尊重。她是本我,自我,超我的妥协。
另一方面,海斯特又是一个出奇温顺的人,在表面上,她无声无息地接受惩罚,接受人们的冷嘲热讽。然而,她总能找到她默默的反抗方式。珠儿是她的活“A”。她尽其所能,设计各种奇巧的服饰来装饰这个“A”。小珠儿美丽,耀眼。在海斯特内心,依然珍藏着人类本我的自然情感。她通过珠儿,来表达这种情感。珠儿是海斯特犯罪的印证。而海斯特把这个印证装饰得漂亮非凡,可见她对这种罪恶的感悟更多的是美好,怀念,珍存的,而不是悔恨的。海斯特通过这种方式来反抗。这种反抗是来自骨子里的本我。表面的顺从和骨子里的反抗形成了强烈反差。
三、狄梅斯德儿——本我,自我,超我的冲突
狄是一位谆劝世人祛恶行善的牧师。然而,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这真是一个莫大的嘲讽。霍桑深感清教戒律的压抑,恐怖,灭绝人性.我们不难想象,连教会的神职人员都如此,更何况是普通人了.霍桑在选择神职人员作为破戒对象时,就包含了对清教教会的讥讽。连社会道德的推行者们都开始腐化了,那么这个道德体系从根本上就要土崩瓦解了.它根本就是扼杀人性。
我们首先从狄梅斯德儿的工作上来看,他是一位牧师,人们的精神领袖.人们崇拜他,信服他,爱戴他,把他看成近乎神灵.人们认为他的灵魂是最纯洁无暇的.然而,他却犯了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错误.可以说,这个社会的道德导航者都已经背叛了道德,那么这个道德体系还能用什么来维系呢?值得人深思的是此问题的症结不在于犯错的人,而在于道德体系本身.作者通过狄在清教道德体系中的领导者地位来隐射这个体系自身的问题。
我们再从狄作为一个自然人去审视他.根据弗洛依德的理念,“超我”则代表理性,或代表社会伦理道德的制约,能压制本能的冲突.弗认为,人是始终充满矛盾的,其症结就在于人的本能受到社会道德,规范,法律等的约束(所谓现实原则),而个人必须把追求快乐的欲望(所谓快乐原则)强行压制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弗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均出于原始冲动本能,无意识才是精神的真正实际。
狄最终以本我打败了超我,犯下了大罪.犯罪之后,他以更强烈的超我意识管束自己.只是在偶尔的情况下,本我才会显露出来.在漆黑的夜里,与海斯特,珠儿三人手拉着手站在枷台上时,在与海斯特在森林里的短暂相聚时,在回来的路上时,他的本我意识又重新回归了.在他这个最虔诚的清教徒身上,也隐隐闪动着叛逆的精神.他也是一个受害者.比起海斯特来说,他的受害程度更深.所以本我意识和超我意识在他心里斗争得更为激烈.海斯特是一个自然的人,她的价值思想体系并未受到清教的那一套所奴役,而狄是一个高度社会化了的人,清教意识已经渗透到他的骨髓里,所以,他更难完全听从于本我意识的支配,而摆脱清教思想的镣铐.狄的反抗更显得薄弱,他的忏悔似乎远远多于他的反抗。
四、自然人,本我的代表——珠儿
珠儿是海斯特与狄激情的结果.她是一个特别的孩子.在她身上找不到半点人工斧凿的的痕迹.她没有受到任何所谓“教化”的影响.她有着非常自然的天性,并继承了海斯特和狄非理性的一面.她没有同伴,自小就与自然打交道,独自在自然的怀抱中寻觅乐趣。她不同于其他“文明”的孩子。在海斯特和狄在森林里相聚时,她一个人在森林里游荡。森林对她偏爱有加,热情地接待她,与她一起玩耍,嬉戏。她像个精灵,或者是一头不受束缚的小马驹。她与野蛮的水手们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珠儿是一个非传统的孩子,她不受宗教,礼数的束缚,并且肆意刺探着那些道德文明之人的隐痛。她有着强烈的本我色彩,所以才有这么强的知觉和判断能力。珠儿有着极为自然健康的人性,所以她能以人的自然心理,去探悉隐藏在别人内心的东西。
珠儿是一个孩子,没有过许多世俗经验。作为一个私生子,本来就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也不给予他们过多的承认,他们处于社会的边缘。因而,私生子与社会主流意识有着很大的隔阂。他们本身也有一种反道德规范的倾向。再者,珠儿的生活环境也处于社会边缘。海斯特也对她实行一种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她很少能与外界接触,也很少能沾染世俗的偏见。所以,从遗传因素,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上讲,珠儿更能成长为一个具有彻底反叛精神的人。她是自我的化身。
五、齐灵沃斯——超我的典范
齐灵沃斯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他虚伪,凶险,且狡诈,是一个极为理性的人,做事攻于计算。像齐灵沃斯这样的人,理性充盈了大脑,已经践踏了他身上所有情感。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命已经缺失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非理性。一个自然的人肯定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完整统一。他是超我的奴隶,理性的奴仆。冰冷的理性让他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六、本我——非理性——社会认同
海斯特虽然为世人所唾弃,但是她身上的情感特质慢慢地感染周围的人,并最终将他们溶化,获得了他们的同情和尊重。自从狄生病以后,他身上所表现的那种忧郁的气质和充满感伤的声音更是获得了世人的热烈回应。因为他身上有一种相通的东西像电波一样传递给了他的每一个教民。非理性让世界上每一个人在彼此身上找到了理解,共鸣,安慰和支持。这就是非理性的伟大力量。它才是人类中最本质,最相通的特质。
《红字》更体现了一种对非理性的认同,但霍桑并不是一个彻底的非理性者,他受宗教影响较深,所以在思想上也有其保守的部分。霍桑选择了一个折衷的方式替狄收场,让他在众人面前坦白。当然,这也许是唯一的不失体统的解决方式。让他既保持了尊严,又让良心得到安宁。而且,对珠儿,霍桑对于她归宿的安排完全又退回到老路上去了。让她成长为一个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然后嫁入了一个贵族之家,这显然与他前面的描述相相悖,珠儿又重新回归清教的道德价值观中去。再者,我们看看齐沃斯,他死前也想通了,把大笔财产遗赠给珠儿,并最终与他的仇恨和解了。他也做了一件清教徒认为的体面的事情。而海斯特,她在最后为人们排忧解难,让人分享她的过去,给他们提供宝贵的建议,她简直是狄牧师在人间的继续,接替了牧师教化人的职责。
所以,霍桑替他的每一个人物都找到合情合理的归宿,这一切表明了他思想中冥顽不化的保守部分。他在人物性格刻画上,也遵从本我,自我,超我妥协的态度。
参考文献:
[1]《红字》,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
[2]《“荒原之风”:T.S.艾略特在中国》,董洪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红字》,胡允桓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
[4]《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一卷,张冲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
关键词:清教徒;自然人;本我;非理性
一、清教徒
《红字》是霍桑成就最高的一部作品。讲述的是发生在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一个故事。当地的居民绝大部分是清教信徒,他们是一群思想偏执,心胸狭隘的政治迫害者。新英格兰的清教戒律可谓相当严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近乎于残忍。那里的人们在这种森严的清教统治中,失去了人的自然情感。
二、海斯特——本我,自我,超我的妥协
而《红字》的女主人公则不然,海斯特是这个灰暗群体中的一个亮点。她有着独特的审美情趣。她用金色的彩线把A精心缝制,似乎“A”是一件精美的装饰物,而不是一个标志。“A”本来就是一个痛苦的标志,而海斯特为什么用金色的线将它绣制,让它在众人眼光中更加夺目呢?在清教统治时期,人们过着枯燥,乏味,豪无生气的生活,些许的轻举妄动便被列为离经叛道,惩戒极为严酷。在当时这样一个社会里,海斯特的滔天罪行,无疑在那个枯燥,灰暗群体中掀起轩然大波,遭受人们疯狂的指摘。而海斯特,在犯罪之后,竟然大胆用金色的彩线缝制这个“A”,这无疑又是平地惊雷,这个缝着金色彩线的“A”不正象征着人类的本能吗?海斯特虽然一身朴素,但这个金色的“A”却反映了她的桀骜不驯。她在表面上虽然能与这个社会苟同,但在内心深处,她自然人的丰富情感永远没有被社会的灰暗调子所抹杀。这个金色的“A”是一个对社会的反叛,对埋藏在心里的自我意识的认同标志。海斯特是一个健全的自然人,她没有被那个畸形,偏执狂的社会扼杀思想。
清规戒律像修剪工一样把人的茂盛枝叶全部剪掉,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像熔炼厂一样把人浇铸成中规中距的一个模子,不容有丝毫“道德”之外的欲念。海斯特是这个社会贫瘠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一朵奇葩,她是新英格兰小村庄里的一个完整的人。她有着敏锐的自我意识。她不盲从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有着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和价值取向。在书中,看不出半点海斯特忏悔的痕迹。海斯特不是一个清教徒,她是一个内心自由的自然人。
海斯特与牧师之间的这种大胆的恋情早已僭越了常规的清教思维。在一个令人窒息的清教环境中,这种思想真可谓惊世骇俗。上帝用七戒来规范人的行为,海斯特犯的正是第七条戒律,但她根本否认。她利用自己的价值观念来评判她所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人,她就会用自然,非理性的标准来评判自己的是非过错。海斯特在此时对传统的反叛已经达到了顶峰。传统社会扼杀了人性,而海斯特的人性在对社会的反叛当中更加突显出来。她的思想的反叛较之于身体的反叛而更显得深刻。她在行动上选择了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远非没有她思想上的反抗强烈。她有一种强大的隐忍能力,用时间和努力磨合人们对她的偏见和憎恶。她有着非常独立的思想和意识,并且这种思想远远超越了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海斯特最终与社会达成了妥协,并最终嬴得了人们的尊重。她是本我,自我,超我的妥协。
另一方面,海斯特又是一个出奇温顺的人,在表面上,她无声无息地接受惩罚,接受人们的冷嘲热讽。然而,她总能找到她默默的反抗方式。珠儿是她的活“A”。她尽其所能,设计各种奇巧的服饰来装饰这个“A”。小珠儿美丽,耀眼。在海斯特内心,依然珍藏着人类本我的自然情感。她通过珠儿,来表达这种情感。珠儿是海斯特犯罪的印证。而海斯特把这个印证装饰得漂亮非凡,可见她对这种罪恶的感悟更多的是美好,怀念,珍存的,而不是悔恨的。海斯特通过这种方式来反抗。这种反抗是来自骨子里的本我。表面的顺从和骨子里的反抗形成了强烈反差。
三、狄梅斯德儿——本我,自我,超我的冲突
狄是一位谆劝世人祛恶行善的牧师。然而,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这真是一个莫大的嘲讽。霍桑深感清教戒律的压抑,恐怖,灭绝人性.我们不难想象,连教会的神职人员都如此,更何况是普通人了.霍桑在选择神职人员作为破戒对象时,就包含了对清教教会的讥讽。连社会道德的推行者们都开始腐化了,那么这个道德体系从根本上就要土崩瓦解了.它根本就是扼杀人性。
我们首先从狄梅斯德儿的工作上来看,他是一位牧师,人们的精神领袖.人们崇拜他,信服他,爱戴他,把他看成近乎神灵.人们认为他的灵魂是最纯洁无暇的.然而,他却犯了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错误.可以说,这个社会的道德导航者都已经背叛了道德,那么这个道德体系还能用什么来维系呢?值得人深思的是此问题的症结不在于犯错的人,而在于道德体系本身.作者通过狄在清教道德体系中的领导者地位来隐射这个体系自身的问题。
我们再从狄作为一个自然人去审视他.根据弗洛依德的理念,“超我”则代表理性,或代表社会伦理道德的制约,能压制本能的冲突.弗认为,人是始终充满矛盾的,其症结就在于人的本能受到社会道德,规范,法律等的约束(所谓现实原则),而个人必须把追求快乐的欲望(所谓快乐原则)强行压制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弗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均出于原始冲动本能,无意识才是精神的真正实际。
狄最终以本我打败了超我,犯下了大罪.犯罪之后,他以更强烈的超我意识管束自己.只是在偶尔的情况下,本我才会显露出来.在漆黑的夜里,与海斯特,珠儿三人手拉着手站在枷台上时,在与海斯特在森林里的短暂相聚时,在回来的路上时,他的本我意识又重新回归了.在他这个最虔诚的清教徒身上,也隐隐闪动着叛逆的精神.他也是一个受害者.比起海斯特来说,他的受害程度更深.所以本我意识和超我意识在他心里斗争得更为激烈.海斯特是一个自然的人,她的价值思想体系并未受到清教的那一套所奴役,而狄是一个高度社会化了的人,清教意识已经渗透到他的骨髓里,所以,他更难完全听从于本我意识的支配,而摆脱清教思想的镣铐.狄的反抗更显得薄弱,他的忏悔似乎远远多于他的反抗。
四、自然人,本我的代表——珠儿
珠儿是海斯特与狄激情的结果.她是一个特别的孩子.在她身上找不到半点人工斧凿的的痕迹.她没有受到任何所谓“教化”的影响.她有着非常自然的天性,并继承了海斯特和狄非理性的一面.她没有同伴,自小就与自然打交道,独自在自然的怀抱中寻觅乐趣。她不同于其他“文明”的孩子。在海斯特和狄在森林里相聚时,她一个人在森林里游荡。森林对她偏爱有加,热情地接待她,与她一起玩耍,嬉戏。她像个精灵,或者是一头不受束缚的小马驹。她与野蛮的水手们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珠儿是一个非传统的孩子,她不受宗教,礼数的束缚,并且肆意刺探着那些道德文明之人的隐痛。她有着强烈的本我色彩,所以才有这么强的知觉和判断能力。珠儿有着极为自然健康的人性,所以她能以人的自然心理,去探悉隐藏在别人内心的东西。
珠儿是一个孩子,没有过许多世俗经验。作为一个私生子,本来就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也不给予他们过多的承认,他们处于社会的边缘。因而,私生子与社会主流意识有着很大的隔阂。他们本身也有一种反道德规范的倾向。再者,珠儿的生活环境也处于社会边缘。海斯特也对她实行一种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她很少能与外界接触,也很少能沾染世俗的偏见。所以,从遗传因素,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上讲,珠儿更能成长为一个具有彻底反叛精神的人。她是自我的化身。
五、齐灵沃斯——超我的典范
齐灵沃斯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他虚伪,凶险,且狡诈,是一个极为理性的人,做事攻于计算。像齐灵沃斯这样的人,理性充盈了大脑,已经践踏了他身上所有情感。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命已经缺失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非理性。一个自然的人肯定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完整统一。他是超我的奴隶,理性的奴仆。冰冷的理性让他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六、本我——非理性——社会认同
海斯特虽然为世人所唾弃,但是她身上的情感特质慢慢地感染周围的人,并最终将他们溶化,获得了他们的同情和尊重。自从狄生病以后,他身上所表现的那种忧郁的气质和充满感伤的声音更是获得了世人的热烈回应。因为他身上有一种相通的东西像电波一样传递给了他的每一个教民。非理性让世界上每一个人在彼此身上找到了理解,共鸣,安慰和支持。这就是非理性的伟大力量。它才是人类中最本质,最相通的特质。
《红字》更体现了一种对非理性的认同,但霍桑并不是一个彻底的非理性者,他受宗教影响较深,所以在思想上也有其保守的部分。霍桑选择了一个折衷的方式替狄收场,让他在众人面前坦白。当然,这也许是唯一的不失体统的解决方式。让他既保持了尊严,又让良心得到安宁。而且,对珠儿,霍桑对于她归宿的安排完全又退回到老路上去了。让她成长为一个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然后嫁入了一个贵族之家,这显然与他前面的描述相相悖,珠儿又重新回归清教的道德价值观中去。再者,我们看看齐沃斯,他死前也想通了,把大笔财产遗赠给珠儿,并最终与他的仇恨和解了。他也做了一件清教徒认为的体面的事情。而海斯特,她在最后为人们排忧解难,让人分享她的过去,给他们提供宝贵的建议,她简直是狄牧师在人间的继续,接替了牧师教化人的职责。
所以,霍桑替他的每一个人物都找到合情合理的归宿,这一切表明了他思想中冥顽不化的保守部分。他在人物性格刻画上,也遵从本我,自我,超我妥协的态度。
参考文献:
[1]《红字》,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
[2]《“荒原之风”:T.S.艾略特在中国》,董洪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红字》,胡允桓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
[4]《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一卷,张冲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