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更好地发挥胜利农场女工的作用,有效地化解农场家庭矛盾,2016年,胜利农场女工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农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女性维权工作的新思路,不断提升女性维权工作水平,维护广大女性的合法权益。为深入了解农场女性职工的生活生产状况及实际需求,充分拓展与发挥女工工作的职能与责任,胜利农场社区女工委全面开展女工权益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女性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维权社会环境。
社区女工委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大力营造维权社会氛围。一是依托法制大集,大力开展以保护女性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利用农场的农贸大集,大力宣传《女性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大与部门配合宣传力度,与农场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在法制大集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单等资料150余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积极倡导广大女性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广大女性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二是加大女性维权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以“母亲节”以及暑期为契机,联合司法分局开展女性维权法律知识讲座2次,使农场女性能够面对面的学法。主讲人通过各类案例,深入分析,使女性居民更具体的了解女性维权的重要性以及女性维权的法律知识,加大力度提高了女性的维权意识。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各单位先进女性典型。利用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优秀母亲”等各类先进,通过大力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女性典型,宣传女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尊重女性,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2、积极建言献策,维护女性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
社区女工委在社区党工委及农场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女职工学校。以培养合格的女性劳动者和高素质的女性人才为目标,引导广大女性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对女性的培训。
二、女性维权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1、男女平等问题。
法律上的男女平等、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女性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农场部分女性儿童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女职工保护问题。
一是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受经济的制约,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困难。二是个别企业单位未能为女职工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三是女职工特有假期保护仍有不到位,使得女职工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四是残疾女性就业难。作为特殊群体,他们在求职中常被企业单位以身体欠佳,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借口而拒绝,企业单位的这种做法,不仅使她们失去了自食其力的机会,更易造成她们心理上的自卑与悲观。
3、侵害女性儿童合法权益问题。
家庭暴力是危及女性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赌博、经济困难等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很大的比例,女性儿童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三、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1、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女性权益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从过去的工作实践看,女性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意整合社会资源。把女性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各职能部门,如劳动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深入到企业,对劳动用工、工资发放、休息权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签订用工合同的企业,要予以经济处罚,并补签合同。卫生、妇联、工会等部门定期对企业女职工的保健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都要安排资金对育龄女性进行妇科检查,并制定相关规定与措施,切实发挥好组织的基本职能与作用,听好女职工的心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利益。
2、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女性整体素质。
加强对广大女性的法制普及教育,是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采用法制培训等各种形式,提高女性的法律知识水平。同时,要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女性儿童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女性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稳定残疾女职工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要引导与鼓励企业单位改变做法与态度,抛弃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女性的歧视心理,尽量拿出专职岗位,安排残疾人参与到企业单位工作中;另一方面各级组织应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残疾人工作的新状况、新问题,分析研究,提出新政策、新方法,及时解决残疾职工,尤其是残疾女工的重大问题,从而保证这一特殊群体跟上时代的步伐,共享现代社会文明成果。
一、女性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维权社会环境。
社区女工委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大力营造维权社会氛围。一是依托法制大集,大力开展以保护女性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利用农场的农贸大集,大力宣传《女性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大与部门配合宣传力度,与农场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在法制大集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单等资料150余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积极倡导广大女性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广大女性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二是加大女性维权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以“母亲节”以及暑期为契机,联合司法分局开展女性维权法律知识讲座2次,使农场女性能够面对面的学法。主讲人通过各类案例,深入分析,使女性居民更具体的了解女性维权的重要性以及女性维权的法律知识,加大力度提高了女性的维权意识。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各单位先进女性典型。利用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优秀母亲”等各类先进,通过大力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女性典型,宣传女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尊重女性,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2、积极建言献策,维护女性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
社区女工委在社区党工委及农场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女职工学校。以培养合格的女性劳动者和高素质的女性人才为目标,引导广大女性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对女性的培训。
二、女性维权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1、男女平等问题。
法律上的男女平等、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女性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农场部分女性儿童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女职工保护问题。
一是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受经济的制约,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困难。二是个别企业单位未能为女职工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三是女职工特有假期保护仍有不到位,使得女职工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四是残疾女性就业难。作为特殊群体,他们在求职中常被企业单位以身体欠佳,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借口而拒绝,企业单位的这种做法,不仅使她们失去了自食其力的机会,更易造成她们心理上的自卑与悲观。
3、侵害女性儿童合法权益问题。
家庭暴力是危及女性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赌博、经济困难等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很大的比例,女性儿童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三、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1、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女性权益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从过去的工作实践看,女性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意整合社会资源。把女性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各职能部门,如劳动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深入到企业,对劳动用工、工资发放、休息权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签订用工合同的企业,要予以经济处罚,并补签合同。卫生、妇联、工会等部门定期对企业女职工的保健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都要安排资金对育龄女性进行妇科检查,并制定相关规定与措施,切实发挥好组织的基本职能与作用,听好女职工的心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利益。
2、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女性整体素质。
加强对广大女性的法制普及教育,是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采用法制培训等各种形式,提高女性的法律知识水平。同时,要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女性儿童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女性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稳定残疾女职工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要引导与鼓励企业单位改变做法与态度,抛弃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女性的歧视心理,尽量拿出专职岗位,安排残疾人参与到企业单位工作中;另一方面各级组织应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残疾人工作的新状况、新问题,分析研究,提出新政策、新方法,及时解决残疾职工,尤其是残疾女工的重大问题,从而保证这一特殊群体跟上时代的步伐,共享现代社会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