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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内地股市大幅下挫,投资者损失惨重的时候,一些金融业上市公司高管的年薪奇高。这里尤以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和深发展董事长纽曼为代表。前者的税前薪酬高达6616.1万元,也就是说,其每天的薪酬为18.12万元;后者的薪酬也达到了2285万元,是深发展去年净利润的0.9%……。这些金融业高管们的超高收入究竟合不合理?引发了诸多争议。
天价薪酬合不合理?
一些专家认为,薪酬的大幅增加跟这两年金融业整体业绩的快速提升有很大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讲,给高管以足够的激励对于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是有利的。鉴于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的状况,马明哲等人的高薪其实是走出了“激励机制健全”的重要一步。可以预计,随着金融业的日渐繁荣,国内外人才的引进以及竞争,整个金融业高管的薪资还将进一步水涨船高,将吸引越来越多的高级人才涌入这一行业,进一步推动金融行业的竞争与升级,最终在竞争实力上与国际形成更好的接轨。
与此同时,一些专家认为,评判公司高管收入高低与否,关键要看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和对股东的价值创造,而不是进行简单化的数字对比。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吸引了全世界最顶尖人才的加盟,收入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即使面临次贷风暴危机之时,华尔街巨头的薪酬也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例如高盛2007年薪酬福利支出为201.9亿美元,相当于2007年高盛全年净收入的近一半,首席执行官LloydC.Blankfein的 6850万美元年薪更是刷新了华尔街年薪的纪录。尤其是考虑到中国金融业在全球金融格局中人才相对匮乏的现实,以马明哲为代表的金融业高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然而,多数社会舆论却认为,相比股民们微薄的投资回报,年年创新高的高管薪酬拿得并不能令人信服。以2007年中国股市为例,投资者开户数超过了1.3亿,贡献超过8000亿元的融资额度,上缴了超过2000亿元的交易印花税,此外还有数额不菲的交易手续费。但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回报特别是现金分红却令人失望,1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分红总利只有区区600亿元。回报股民的是“铁公鸡”,给高管的薪酬激励却一再创新高,这样强烈的对比,不能令公众信服?
不仅如此,质疑的声音还在于,目前金融高管们的薪酬并没有与其业绩相对应,好的金融高管未必拿的是最高的薪酬,而业绩一般的金融上市公司反而授予高管高薪。以深发展为例。深发展董事长纽曼,2006年的年薪还只是900多万元,2007年却翻了一番多,占深发展去年净利润的0.9%。但深发展当年的利润在整个银行业中却是比较靠后的,与北京银行差不多,但董事长的年薪却不知比后者高出多少倍。用银监会某官员的话来说,这么现象产生于“银行高管们都倾向于给自己定高薪,只要是这个高薪的议案能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外界没有力量进行干预,导致银行高管的薪酬水涨船高。”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金融业的许多高管是由政府任命的,他们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压力,以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的价值并没有自己宣扬的那么多。以银行业为例。成熟的市场化国家的银行普遍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主,而我们的银行则普遍以利差收入为主。利差收入来源于国家的利率政策,无须高管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们拿高薪就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所有者缺位是重要原因
事实上,金融业高管领高薪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焦点在于这个高薪是谁授予的,有没有制衡机制。从目前来看,银行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只要是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了高管的报酬就可以获得通过。
对此,有专家认为,“董事会应该是一种约束力量,但现在银行的董事长也享受到了这种天价高薪,银行的董事大多也有份,因此董事会并不会约束这种高薪议案。”金融业真正的所有者缺位,股东大会难以对高管的天价薪酬进行约束,从而最终导致银行高管的薪酬越来越离谱。也正因为如此,业内专家表示,只有真正落实国有金融股权的所有者,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针对目前金融高管的高薪现象,是否需要银监会等外部力量进行监管呢?对此,银监会的有关人士认为,由于银监会并不对银行行使股东的权力,高管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定的,银监会无法插手高管的薪酬核定。业内专家则认为,监管部门不应该介入,国际上也没有监管部门介入银行薪酬的先例,关键是要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建立独立的、能够代表相关各方利益的薪酬委员会,要有制衡的力量,有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要求员工收入增速与高管的收入增速保持一定的比例。而在中国,由于公司治理的缺陷,往往是高管自己给自己定薪酬,员工薪酬很难与高管有同步的增长。
在制定高管薪酬的时候,要注重高薪要与高管承担的责任相对应,这种责任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责任,高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荣誉和职业责任,高薪人士一旦没有与自己的高薪相匹配的业绩,职业生涯会受到影响;三是经济责任,没有完成考核目标,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很多高薪高管被迫辞职,因为银行家的高薪与责任是对称的,但在中国,这种与责任对称的高薪体系却没有形成,这一问题的存在,无疑也给财政部即将出台的股权激励办法带来新的考验。
天价薪酬合不合理?
一些专家认为,薪酬的大幅增加跟这两年金融业整体业绩的快速提升有很大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讲,给高管以足够的激励对于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是有利的。鉴于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的状况,马明哲等人的高薪其实是走出了“激励机制健全”的重要一步。可以预计,随着金融业的日渐繁荣,国内外人才的引进以及竞争,整个金融业高管的薪资还将进一步水涨船高,将吸引越来越多的高级人才涌入这一行业,进一步推动金融行业的竞争与升级,最终在竞争实力上与国际形成更好的接轨。
与此同时,一些专家认为,评判公司高管收入高低与否,关键要看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和对股东的价值创造,而不是进行简单化的数字对比。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吸引了全世界最顶尖人才的加盟,收入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即使面临次贷风暴危机之时,华尔街巨头的薪酬也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例如高盛2007年薪酬福利支出为201.9亿美元,相当于2007年高盛全年净收入的近一半,首席执行官LloydC.Blankfein的 6850万美元年薪更是刷新了华尔街年薪的纪录。尤其是考虑到中国金融业在全球金融格局中人才相对匮乏的现实,以马明哲为代表的金融业高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然而,多数社会舆论却认为,相比股民们微薄的投资回报,年年创新高的高管薪酬拿得并不能令人信服。以2007年中国股市为例,投资者开户数超过了1.3亿,贡献超过8000亿元的融资额度,上缴了超过2000亿元的交易印花税,此外还有数额不菲的交易手续费。但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回报特别是现金分红却令人失望,1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分红总利只有区区600亿元。回报股民的是“铁公鸡”,给高管的薪酬激励却一再创新高,这样强烈的对比,不能令公众信服?
不仅如此,质疑的声音还在于,目前金融高管们的薪酬并没有与其业绩相对应,好的金融高管未必拿的是最高的薪酬,而业绩一般的金融上市公司反而授予高管高薪。以深发展为例。深发展董事长纽曼,2006年的年薪还只是900多万元,2007年却翻了一番多,占深发展去年净利润的0.9%。但深发展当年的利润在整个银行业中却是比较靠后的,与北京银行差不多,但董事长的年薪却不知比后者高出多少倍。用银监会某官员的话来说,这么现象产生于“银行高管们都倾向于给自己定高薪,只要是这个高薪的议案能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外界没有力量进行干预,导致银行高管的薪酬水涨船高。”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金融业的许多高管是由政府任命的,他们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压力,以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的价值并没有自己宣扬的那么多。以银行业为例。成熟的市场化国家的银行普遍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主,而我们的银行则普遍以利差收入为主。利差收入来源于国家的利率政策,无须高管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们拿高薪就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所有者缺位是重要原因
事实上,金融业高管领高薪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焦点在于这个高薪是谁授予的,有没有制衡机制。从目前来看,银行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只要是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了高管的报酬就可以获得通过。
对此,有专家认为,“董事会应该是一种约束力量,但现在银行的董事长也享受到了这种天价高薪,银行的董事大多也有份,因此董事会并不会约束这种高薪议案。”金融业真正的所有者缺位,股东大会难以对高管的天价薪酬进行约束,从而最终导致银行高管的薪酬越来越离谱。也正因为如此,业内专家表示,只有真正落实国有金融股权的所有者,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针对目前金融高管的高薪现象,是否需要银监会等外部力量进行监管呢?对此,银监会的有关人士认为,由于银监会并不对银行行使股东的权力,高管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定的,银监会无法插手高管的薪酬核定。业内专家则认为,监管部门不应该介入,国际上也没有监管部门介入银行薪酬的先例,关键是要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建立独立的、能够代表相关各方利益的薪酬委员会,要有制衡的力量,有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要求员工收入增速与高管的收入增速保持一定的比例。而在中国,由于公司治理的缺陷,往往是高管自己给自己定薪酬,员工薪酬很难与高管有同步的增长。
在制定高管薪酬的时候,要注重高薪要与高管承担的责任相对应,这种责任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责任,高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荣誉和职业责任,高薪人士一旦没有与自己的高薪相匹配的业绩,职业生涯会受到影响;三是经济责任,没有完成考核目标,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很多高薪高管被迫辞职,因为银行家的高薪与责任是对称的,但在中国,这种与责任对称的高薪体系却没有形成,这一问题的存在,无疑也给财政部即将出台的股权激励办法带来新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