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问: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截止2010年9月,还有未销售已开发产品面积2.93万平方米,估计售价16700万元,开发成本12400万元.截止2009年末,累计尚未弥补亏损2686.36万元,剩余可弥补年限为4年.本公司希望通过处置上述未销售成品进行弥补.公司内部经过讨论,产生了直接销售、投资再转让股权、分立再转让股权三种处置方式.请问上述三种处置方式的税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