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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同为我国反贫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产生背景与救济功能方面具有极强的相似性,两者存在衔接的可能性。但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依据不同、行政主管部门不同以及两者实施过程中的碎片化带来了这两种制度衔接的困境,应当从加快精准扶贫立法并与社会救助法相协调、优化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多种措施缓解实施过程中的碎片化等方面入手,实现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与调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