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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化发展与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已经成为社会发展最为关注的问题。土地利用结构是指某一区域范围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所占的面积和比例,以及组合形成的格局和图示。对土地利用的结构进行研究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人地矛盾的紧张形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后,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等问题将会导致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监测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变化,为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发展规划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很有必要。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长株潭城市群
土地对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载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多,使农用地不断减少,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保护耕地、促进城乡发展、使农村脱贫致富,还可以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大安地区经济的增长和人们的生活环境都会产生深远影响。所以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土地的合理布局越来越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开展长株潭城市群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变化研究,对长株潭城市群今后土地利用及规划等方向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1、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本文以长沙、株洲、湘潭三个城市组成的城市群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数据资料显示,2013年长株潭三市土地利用总面积为2806933.39hm2,人均土地面积0.207hm2,具体情况见图1。其中林地面积最大,达1488328.59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3.02%;耕地面积为639924.7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2.80%,居第二位;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311875.64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1.11%,居第三位;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83126.7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5%,居第四位;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3952.3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28%,居第五位;其他土地面积为56952.7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03%,居第六位;草地面积为39524.8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41%,居第七位;园地的占地面积最小,只有23247.7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85%。整个区域在以山地为主的土地资源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了“五山一水二分半田,一分半道路与庄园”的格局。
2、长沙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与2008年相比,2013年长沙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相对较小,总体趋势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减少,主要表现为:
(1)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逐年异速增长,2008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29017.12hm2,2013年增加到156053.44hm2,共增加了27036.32hm2,居8个地类面积增加之首,增幅为2.29%;而交通用地从2008年的14092.75hm2增加到2013年的30280.90hm2,共增加16188.15hm2,增幅达到1.3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小,由2008年占土地总面积的7.42%降低到2013年的6.55%,实际减少10332.48hm2,降幅为0.87%;
(2)农用地:耕地面积下降不明显,5年间耕地共减少1600.85hm2,平均每年减少320.17hm2;相比较之下,园地、林地变化显著,从2008年到2013年,园地共减少16456.91hm2,减幅为1.39%,而林地5年间共增加了1336.97hm2,增幅为1.14%;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持续减少,5年来其他土地减少了22445.58hm2,降幅1.90%。
3、株洲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与2008年相比,2013年株洲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相对较小,总体趋势为农用地面积总规模基本为变,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以及其他土地面积减少,主要表现为:
(1)建设用地:城鎮村及工矿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面积逐年异速增长,2008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72778.13hm2,2013年增加到90883.06hm2,共增加了18104.93hm2,居8个地类面积增加之首,增幅为1.62%;而交通运输用地从2008年的10613.63hm2增加到2013年的20320.17hm2,共增加9706.54hm2,增幅达到0.8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小,由2008年占土地总面积的5.63%降低到2013年的5.29%,实际减少3915.64hm2,降幅为0.34%;
(2)农用地:耕地面积略有增加,5年间耕地共增加6439.07hm2,平均每年增加1287.81hm2;从2008年到2013年园地共减少8254.53hm2,减幅为0.73%,相比较之下,林地变化显著,5年间共增加了17515.39hm2,增幅为1.63%;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5年来减少了27960.82hm2,降幅为2.48%,居变化幅度之首。
4、湘潭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与2008年相比,2013年湘潭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相对较小,总体趋势为农用地与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其他土地面积减少,主要表现为:
(1)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逐年异速增长,2008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56911.11hm2,2013年增加到64939.14hm2,共增加了8028.03hm2,增幅为1.61%;而交通运输用地从2008年的7388.79hm2增加到2013年的13351.24hm2,共增加5962.45hm2,增幅达到1.1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小,由2008年占土地总面积的10.14%降低到2013年的9.24%,实际减少4476.44hm2,降幅为0.89%; (2)农用地:耕地面积增幅较大,5年间耕地共增加12948.99hm2,平均每年增加2589.8hm2,居8个地类面积增加之首;2008年到2013年园地共减少8753.61hm2,减幅为1.75%,降幅最大,林地变化5年间共增加了5718.10hm2,增幅为1.15%;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持续减少,5年来其他土地减少了14896.03hm2,降幅2.98%,居变化幅度之首。
5、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方向和政策性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方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进城郊整治工作,统筹城乡空间发展。从本文的分析可知:长株潭城市群近几年来农用地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大幅增加。这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这种趋势同时也将对农业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因此,为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大力推进城郊整治工作:一是耕地整理,结合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耕地平整措施,逐步解决农地细碎化、分散化问题,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二是在交通规划方面,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构筑与长株潭城市群空间、职能、交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高效、智能、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能力。
(2)协调区域发展,推进规划一体化。要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应综合考虑三市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大力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规划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城市、村镇、交通、水利等各类规划中,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另一方面,在尊重长株潭三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基础上,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的要求,整合三市主城区以外的小城镇发展、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与时俱进,及时评估与修编土地利用及城市发展规划。本文研究发现,长株潭城市群2008年到2009年土地利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这是由于国家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各类用地面积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应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形势,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评估制度,对于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细则应该进行及时调整,使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规划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使规划效益发挥到最大。
(4)借鉴其他城市发展经验,规划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新路径。土地利用问题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要依靠城市的发展才能解决。本文通过与武汉、成都、南京三市土地利用结构信息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得出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系统仍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一结论,表明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結构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因此,立足于先进的城市发展理论,借鉴其他城市发展经验,通过实施生态退耕,兴建园林等手段,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增加各类用地转换,并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规划好城市发展的新路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株潭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
结语:
作为全球环境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原因之一,土地利用变化已成为地理学和其他综合学科的研究热点。不同区域对土地利用变化有影响的因素各有不同,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需不断为之奋斗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从各地的自身实际出发,从社会经济角度来加快城市化发展、优化人口结构及经济结构和提高技术水平,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陆平.基于转移矩阵的城市土地利用变化分析[J].北京测绘,2017(01).
[2]朱光明.长春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及优化研究[D].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12.
[3]韩会然.北京市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及驱动机制[J].经济地理,2015(05).
作者简介:
蒋夙慧(1980.09-),女,汉族,湖南临武,本科学历,主要从事土地工程方面工作。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长株潭城市群
土地对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载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多,使农用地不断减少,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保护耕地、促进城乡发展、使农村脱贫致富,还可以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大安地区经济的增长和人们的生活环境都会产生深远影响。所以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土地的合理布局越来越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开展长株潭城市群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变化研究,对长株潭城市群今后土地利用及规划等方向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1、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本文以长沙、株洲、湘潭三个城市组成的城市群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数据资料显示,2013年长株潭三市土地利用总面积为2806933.39hm2,人均土地面积0.207hm2,具体情况见图1。其中林地面积最大,达1488328.59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3.02%;耕地面积为639924.7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2.80%,居第二位;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311875.64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1.11%,居第三位;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83126.7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5%,居第四位;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3952.3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28%,居第五位;其他土地面积为56952.7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03%,居第六位;草地面积为39524.8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41%,居第七位;园地的占地面积最小,只有23247.7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85%。整个区域在以山地为主的土地资源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了“五山一水二分半田,一分半道路与庄园”的格局。
2、长沙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与2008年相比,2013年长沙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相对较小,总体趋势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减少,主要表现为:
(1)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逐年异速增长,2008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29017.12hm2,2013年增加到156053.44hm2,共增加了27036.32hm2,居8个地类面积增加之首,增幅为2.29%;而交通用地从2008年的14092.75hm2增加到2013年的30280.90hm2,共增加16188.15hm2,增幅达到1.3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小,由2008年占土地总面积的7.42%降低到2013年的6.55%,实际减少10332.48hm2,降幅为0.87%;
(2)农用地:耕地面积下降不明显,5年间耕地共减少1600.85hm2,平均每年减少320.17hm2;相比较之下,园地、林地变化显著,从2008年到2013年,园地共减少16456.91hm2,减幅为1.39%,而林地5年间共增加了1336.97hm2,增幅为1.14%;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持续减少,5年来其他土地减少了22445.58hm2,降幅1.90%。
3、株洲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与2008年相比,2013年株洲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相对较小,总体趋势为农用地面积总规模基本为变,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以及其他土地面积减少,主要表现为:
(1)建设用地:城鎮村及工矿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面积逐年异速增长,2008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72778.13hm2,2013年增加到90883.06hm2,共增加了18104.93hm2,居8个地类面积增加之首,增幅为1.62%;而交通运输用地从2008年的10613.63hm2增加到2013年的20320.17hm2,共增加9706.54hm2,增幅达到0.8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小,由2008年占土地总面积的5.63%降低到2013年的5.29%,实际减少3915.64hm2,降幅为0.34%;
(2)农用地:耕地面积略有增加,5年间耕地共增加6439.07hm2,平均每年增加1287.81hm2;从2008年到2013年园地共减少8254.53hm2,减幅为0.73%,相比较之下,林地变化显著,5年间共增加了17515.39hm2,增幅为1.63%;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5年来减少了27960.82hm2,降幅为2.48%,居变化幅度之首。
4、湘潭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总量分析
与2008年相比,2013年湘潭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相对较小,总体趋势为农用地与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其他土地面积减少,主要表现为:
(1)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逐年异速增长,2008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56911.11hm2,2013年增加到64939.14hm2,共增加了8028.03hm2,增幅为1.61%;而交通运输用地从2008年的7388.79hm2增加到2013年的13351.24hm2,共增加5962.45hm2,增幅达到1.1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小,由2008年占土地总面积的10.14%降低到2013年的9.24%,实际减少4476.44hm2,降幅为0.89%; (2)农用地:耕地面积增幅较大,5年间耕地共增加12948.99hm2,平均每年增加2589.8hm2,居8个地类面积增加之首;2008年到2013年园地共减少8753.61hm2,减幅为1.75%,降幅最大,林地变化5年间共增加了5718.10hm2,增幅为1.15%;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持续减少,5年来其他土地减少了14896.03hm2,降幅2.98%,居变化幅度之首。
5、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方向和政策性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方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进城郊整治工作,统筹城乡空间发展。从本文的分析可知:长株潭城市群近几年来农用地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大幅增加。这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这种趋势同时也将对农业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因此,为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大力推进城郊整治工作:一是耕地整理,结合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耕地平整措施,逐步解决农地细碎化、分散化问题,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二是在交通规划方面,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构筑与长株潭城市群空间、职能、交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高效、智能、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能力。
(2)协调区域发展,推进规划一体化。要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应综合考虑三市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大力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规划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城市、村镇、交通、水利等各类规划中,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另一方面,在尊重长株潭三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基础上,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的要求,整合三市主城区以外的小城镇发展、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与时俱进,及时评估与修编土地利用及城市发展规划。本文研究发现,长株潭城市群2008年到2009年土地利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这是由于国家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各类用地面积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应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形势,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评估制度,对于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细则应该进行及时调整,使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规划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使规划效益发挥到最大。
(4)借鉴其他城市发展经验,规划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新路径。土地利用问题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要依靠城市的发展才能解决。本文通过与武汉、成都、南京三市土地利用结构信息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得出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系统仍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一结论,表明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結构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因此,立足于先进的城市发展理论,借鉴其他城市发展经验,通过实施生态退耕,兴建园林等手段,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增加各类用地转换,并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规划好城市发展的新路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株潭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
结语:
作为全球环境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原因之一,土地利用变化已成为地理学和其他综合学科的研究热点。不同区域对土地利用变化有影响的因素各有不同,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需不断为之奋斗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从各地的自身实际出发,从社会经济角度来加快城市化发展、优化人口结构及经济结构和提高技术水平,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陆平.基于转移矩阵的城市土地利用变化分析[J].北京测绘,2017(01).
[2]朱光明.长春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及优化研究[D].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12.
[3]韩会然.北京市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及驱动机制[J].经济地理,2015(05).
作者简介:
蒋夙慧(1980.09-),女,汉族,湖南临武,本科学历,主要从事土地工程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