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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抽特权,特殊化”的根源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旧中国留给我们,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筚 建立保障人民民主和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因此,“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应该首先就是建立和完善“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民主制度,它是防止腐败现象“重新滋长”的治本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