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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原是某国有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有高级职称。按照政策,去年我已退休。因原单位效益好,医药费还可部分报销。退休后,整天无所事事,希望上班,发挥余热,这时有一家私营企业慕名而来,请我“出山”。当时我二话没说,也不问报酬,便欣然前往:上班以后才知道,因为是退休人员,所以除工资以外,无任何其他待遇,一天早晨上班时不慎摔伤,花去药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