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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的重大转折点,但是管理主体与经费投入主体的一致性制约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有效性。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应实行管理主体与经费投入主体分离,县级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主体承担管理责任,县级以上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主体承担经费投入责任,同时应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预算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合法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