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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对矿产资源需求的扩大以及绿色开采的要求,露天采坑技术越来越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如何对露天坑进行恢复是许多矿山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本文从我国专利申请状况对目前的露天坑恢复技术进行阐述。
关键词:露天坑 恢复 专利技术
1引言
露天开采具有生产率高、回采工艺简单、成本低等特点,因此,露天开采的比例较高。然而伴随着露天开采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露天开采的矿山存在开采完毕的露天坑,同时,由于矿产资源需求越来越大,矿产资源的储量却逐渐减少,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许多矿山正在或即将面临露天转地下开采,由此产生了露天矿坑,露天采矿场闭坑后,会造成各种环境地质问题,具体如下:地质破坏,边坡垮落、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现象将伴随露天开采全过程,乃至闭坑以后很长时间,闭坑时,边坡维稳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地质和管理问题,易引发崩落、倾倒和滑坡等地质灾害;水环境污染,露天开采结束后,露天坑将成为天然的蓄水坑,因而需要设置大量的排水装置确保其安全性,增加了企业的治理成本;以及和植被破坏问题,裸露的露天坑经常飞沙走石,对于当地的牧民和生态环境的恢复有着不可逆的影响,因此,如何对露天矿进行恢复,对于保护环境,实现绿色开采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申请状况能够体现行业内的技术水平和发展现状,《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本文通过对国内专利申请状况进行介绍,供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业内的技术发展状况,以便于企业、科研单位制定适合专利保护策略。
2国内专利申请状况
截止2019年5月,全球露天坑恢复技术相关专利申请共469件,其中国内申请69件,国外申请400件,图1示出了相关专利国内外申请趋势图。由上述可知,本领域的专利申请一直处于低申請量状态,国内申请量进一步低于国外申请量,同时,国内申请起步较晚,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专利制度自1985年4月方建立,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露天坑恢复技术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技术构成方面,国内专利技术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露天矿充填技术,如利用排土场废石对露天坑进行回填(CN106168133 A),排放矿砂(CN105822308 A),多空间水力通道隔断方法(CN108286429 A),气力充填系统(CN109736809 A);生态修复技术,即经充填后,种植林、草植被(CN106437719 A);裂缝修复技术,对于沉陷盆地伴生裂缝,根据裂缝类型进行分类,确定修复顺序,对裂缝进行修复(CN106640083 A);表层土壤重构,如制作露天煤矿的替代表土材料(CN106489591 A);边坡治理技术,设置卸压井,安装排压设备(CN106812528 A);露天坑水害防治技术,如先对裂隙进行夯填处理,再进行边坡处理,形成防渗层、导流层,在导流层内设置穿孔管,穿孔管的一端端口位于坑底中心处、另一端端口位于排水渠内(CN102817366 A)。国内申请针对露天矿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且主要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主,其技术含量相对实用新型专利较高,并且授权专利权利要求的稳定性较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相关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方法权利要求,一方面,方法权利要求专利权较产品权利要求在专利权维权过程中维权难度大,举证困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露天矿恢复技术相关成品产业化程度较低。
申请人构成方面,国内相关专利申请主要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大学、中南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淮北矿业、大同煤矿集团、河北钢铁集团提出;由上述可知,发明主体的构成较好,既有工矿企业,也有许多科研机构,为产、学、研结合提供良好条件。
3展望与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在露天矿恢复技术领域的研发取得了许多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但是在成品产业化方面还需加强,如对于适于充填的标准化预制件、作业设备等的研发,以便于企业更好的进行专利布局。在技术研发方面,企业可以扩大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既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又能提高科研实力,实现相互促进,合作共赢。
作者简介:卢岩,(1984.4.-),女,汉族,吉林辉南人,硕士研究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助理研究员,从事工作:审查员
参考文献
[1]黄希辉,《露天坑堆放干渣尾矿可行性及处理方案分析研究》[D],武汉:武汉工程大学,2016.
关键词:露天坑 恢复 专利技术
1引言
露天开采具有生产率高、回采工艺简单、成本低等特点,因此,露天开采的比例较高。然而伴随着露天开采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露天开采的矿山存在开采完毕的露天坑,同时,由于矿产资源需求越来越大,矿产资源的储量却逐渐减少,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许多矿山正在或即将面临露天转地下开采,由此产生了露天矿坑,露天采矿场闭坑后,会造成各种环境地质问题,具体如下:地质破坏,边坡垮落、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现象将伴随露天开采全过程,乃至闭坑以后很长时间,闭坑时,边坡维稳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地质和管理问题,易引发崩落、倾倒和滑坡等地质灾害;水环境污染,露天开采结束后,露天坑将成为天然的蓄水坑,因而需要设置大量的排水装置确保其安全性,增加了企业的治理成本;以及和植被破坏问题,裸露的露天坑经常飞沙走石,对于当地的牧民和生态环境的恢复有着不可逆的影响,因此,如何对露天矿进行恢复,对于保护环境,实现绿色开采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申请状况能够体现行业内的技术水平和发展现状,《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本文通过对国内专利申请状况进行介绍,供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业内的技术发展状况,以便于企业、科研单位制定适合专利保护策略。
2国内专利申请状况
截止2019年5月,全球露天坑恢复技术相关专利申请共469件,其中国内申请69件,国外申请400件,图1示出了相关专利国内外申请趋势图。由上述可知,本领域的专利申请一直处于低申請量状态,国内申请量进一步低于国外申请量,同时,国内申请起步较晚,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专利制度自1985年4月方建立,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露天坑恢复技术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技术构成方面,国内专利技术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露天矿充填技术,如利用排土场废石对露天坑进行回填(CN106168133 A),排放矿砂(CN105822308 A),多空间水力通道隔断方法(CN108286429 A),气力充填系统(CN109736809 A);生态修复技术,即经充填后,种植林、草植被(CN106437719 A);裂缝修复技术,对于沉陷盆地伴生裂缝,根据裂缝类型进行分类,确定修复顺序,对裂缝进行修复(CN106640083 A);表层土壤重构,如制作露天煤矿的替代表土材料(CN106489591 A);边坡治理技术,设置卸压井,安装排压设备(CN106812528 A);露天坑水害防治技术,如先对裂隙进行夯填处理,再进行边坡处理,形成防渗层、导流层,在导流层内设置穿孔管,穿孔管的一端端口位于坑底中心处、另一端端口位于排水渠内(CN102817366 A)。国内申请针对露天矿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且主要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主,其技术含量相对实用新型专利较高,并且授权专利权利要求的稳定性较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相关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方法权利要求,一方面,方法权利要求专利权较产品权利要求在专利权维权过程中维权难度大,举证困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露天矿恢复技术相关成品产业化程度较低。
申请人构成方面,国内相关专利申请主要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大学、中南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淮北矿业、大同煤矿集团、河北钢铁集团提出;由上述可知,发明主体的构成较好,既有工矿企业,也有许多科研机构,为产、学、研结合提供良好条件。
3展望与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在露天矿恢复技术领域的研发取得了许多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但是在成品产业化方面还需加强,如对于适于充填的标准化预制件、作业设备等的研发,以便于企业更好的进行专利布局。在技术研发方面,企业可以扩大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既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又能提高科研实力,实现相互促进,合作共赢。
作者简介:卢岩,(1984.4.-),女,汉族,吉林辉南人,硕士研究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助理研究员,从事工作:审查员
参考文献
[1]黄希辉,《露天坑堆放干渣尾矿可行性及处理方案分析研究》[D],武汉:武汉工程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