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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学校审美教育往往以绘画、音乐等传统艺术形式为主要途径实际上,在大众传媒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不必说各类所谓“通俗”艺术的审美合法性地位不容抹煞,即使有着鲜明商业目的的电视广告也因借用诗歌、绘画、音乐、戏剧等艺术的“外衣”而具有了自身的审美功能与价值学校审美教育应当将包括电视广告在内的有一定审美价值的“通俗”艺术引入到美育课堂上,从而将审美与生活真正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