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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是根据司法部(88)司发人函字第230号文件精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1989]闽01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从事涉台法律综合研究的事业单位法人,2012年,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研究所为福建江夏学院唯一所属事业单位(闽委编办[2012]128号),2019年经省委编办批准,研究所更名为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现研究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研究人员约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