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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有关利益主体在特定区域和事物发展情境下的角色及互动关系,是界定各主体的权、责、利内容并构建相应补偿机制的基本前提.自然保护区作为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的地域系统,存在生态保护的公益性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私利性之间的矛盾运动,以及不同主体围绕生态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以生态经济利益为基本内容的复杂利益关系.旅游发展相关要素注入将导致自然保护区原有利益主体关系格局的深刻变化.旅游生态补偿实施过程,是对旅游背景下利益主体之间权-责-利匹配关系的重构过程,也是形成不同主体间利益平衡和制约关系的重要途径.文章以尚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进程中的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案例,对旅游背景下该保护区利益关系主体及其基本利益诉求特征进行分析;借助Mitchel等提出的三要素评分法,界定该保护区旅游生态补偿所涉及利益相关者的基本属性特征,将补偿利益相关者划分为核心层、紧密层和外围层三个层次.在此基础上,分析核心层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关系以及各自在旅游生态补偿合理实施后的利益变化情况;继而,以旅游生态补偿实施对各主体的相关利益影响为切入点,解析补偿实施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的利益配置和影响制约关系,构建该保护区旅游生态补偿系统共生界面的利益关系结构模型.本研究可帮助人们进一步认知旅游生态补偿这种新型生态补偿途径的运作机理,并为自然保护区旅游背景下多方主体利益关系协调路径探寻提供有益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