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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切实为唐河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协作,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该院成立了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大生态”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协作,整合侦监、民行、公诉、控告等部门力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做到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优化生态检察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强化外部合作,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共筑生态资源保护屏障。
严厉打击,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该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联合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制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非法采矿、破坏环境资源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提前介入,对接重大环保生态工程。该院以服务企业联络站为依托,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分别对百城提质工程等新建扩建与环保相关的全县重点民生项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确保与生态资源保护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的安全;同时,围绕企业司法需求,开展“零距离”对接和“送法进企业”等多元化服务,帮助重大项目施工单位防范法律风险,解决实际困难。与林业部门合作,落实工作制度,有利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林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为守住唐河绿水青山,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护航。
扩大宣传,主动延伸执法监督触角。该院将生态检察工作与检察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强化法制宣傳教育,延伸执法监督触角。他们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采取“互联网 检察”的形式,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及时增强宣传效果。同时通过走访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法律讲座、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倡导环保理念,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全面调动社会大众力量,共同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把生态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不断提高生态检察工作实效,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文/牛凌云)
强化协作,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该院成立了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大生态”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协作,整合侦监、民行、公诉、控告等部门力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做到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优化生态检察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强化外部合作,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共筑生态资源保护屏障。
严厉打击,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该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联合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制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非法采矿、破坏环境资源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提前介入,对接重大环保生态工程。该院以服务企业联络站为依托,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分别对百城提质工程等新建扩建与环保相关的全县重点民生项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确保与生态资源保护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的安全;同时,围绕企业司法需求,开展“零距离”对接和“送法进企业”等多元化服务,帮助重大项目施工单位防范法律风险,解决实际困难。与林业部门合作,落实工作制度,有利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林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为守住唐河绿水青山,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护航。
扩大宣传,主动延伸执法监督触角。该院将生态检察工作与检察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强化法制宣傳教育,延伸执法监督触角。他们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采取“互联网 检察”的形式,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及时增强宣传效果。同时通过走访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法律讲座、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倡导环保理念,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全面调动社会大众力量,共同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把生态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不断提高生态检察工作实效,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文/牛凌云)